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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4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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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法学会2012年工作要点

时间:2012-05-09   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和十七届六中全会部署深入推进实施的一年,也是实施武汉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宏伟目标的开局之年,还将迎来举世瞩目的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因此,做好今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
        2012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中国特色理论体系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以及全国、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和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精神,认真履行“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职责,服务法治武汉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学术阵地建设,壮大学术骨干队伍,规范会员队伍管理,充分发挥法学会的职能作用,在拓展领域、扩大影响、注重实效上进一步下功夫,努力打造全国一流法学会,不断开创法学会工作的新局面。
     (一)围绕全党工作大局,立足武汉地方实际,推动法学研究理论创新 
        1、按照中国法学会《关于进一步办好区域法治论坛的意见》,继续办好“武汉法治论坛”,将武汉法治论坛打造成为市法学会的学术研究品牌。根据全市法治建设的实际需要,找准切入点,拟定论坛研究课题,把论坛办出特色;增强论坛的凝聚力和影响力,邀请市内外、省内外立法、司法、执法、法律服务等实务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吸引更多的单位同唱一台大戏;深入做好论坛成果的转化工作,对论坛成果多途径多渠道进行反映、报道,做好研究成果的加工提炼,推动研究成果在实践中的运用。
        2012年武汉法治论坛主题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法治保障研究”。
        2、开展对重大项目和课题的研究,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和研究成果,为决策层提供参考。2012年确定的重大项目和课题有:
        ——建设全国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法治保障研究;
        ——创新•法治与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
        ——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话语体系的若干思考;
        ——建立确保社会稳定的法律机制问题研究;
        ——完善民生保障体系的法治问题研究;
        ——社会管理的法制化、信息化、专业化相关问题研究;
        ——“大调解”长效机制建设的法律研究。
        3、切实推进研究成果的转化运用。组织专家、学者到执法一线,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武汉市委政法委有关部门配合,积极建立理论研究与实际运用基地,参与武汉大学、江汉大学等院校和部门的社会管理创新研究活动,对我市社会管理创新实践开展深层次的理论研究,推动法学理论研究服务社会发展,服务武汉法治实践。
        4、拓展课题渠道,提高课题研究水平。积极争取市社科基金课题、市社科联课题及中国法学会国家级课题;争取经费支持,在全市法学界、法律界中开展课题招标,通过此项活动,使武汉市法学会的课题研究水平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优化会员队伍,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1、按照“规范管理、拓展平台、热情服务、凝聚力量”的指导思想,深入做好会员工作。在壮大会员队伍的基础上,深挖会员的研究潜能和调动会员的参与热情,建立法学理论研究骨干队伍、专家咨询队伍和通讯员队伍,并对这三支队伍进行动态化管理,建立考核录入和淘汰机制。探索多种会员管理方式,增强会员的凝聚力和归属感。尝试在会员数量较多的单位成立会员小组;通过多举办研讨会、座谈会、报告会,更多承担或参加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等单位主办的学术活动,拓宽交流渠道;提高新出版刊物和《要报》的影响力,为会员提供更多施展才华的舞台;建立健全对优秀法学成果、优秀法学人才的激励机制,给予有参与热情、有研究成果的会员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以点带面,活跃整个会员队伍和研究氛围。
        2、完成会员发证工作。按照《中国法学会会员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核实清理会员工作已基本完成的基础上,于今年上半年完成现有4000多会员的电子、文字双档案,并发放会员证。
      (三)加强宣传信息平台建设,办好《武汉法治》和《要报》
        1、高标准做好《武汉法治》的公开出版工作。公开出版的《武汉法治》将秉持“立足武汉,面向全国,聚焦典型,侧重应用法学研究”的办刊宗旨,注重反映全国,尤其是武汉地区最新的法治实践和法学研究成果。《武汉法治》将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推出精品力作,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法治建设实践,围绕人民群众现实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开展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律实践研究,争取办出自身特色和可读性。
        2、充分发挥《要报》的独特作用。除继续反映我市法学理论研究取得的新成果和法学会工作取得的新成绩外,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和工作大局,选择涉及“社会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创新”、“民生问题研究”、“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法学领域前沿观点和专题类观点,进行提炼整理,及时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重要法学研究成果和重大立法、司法方面的建议,力争《要报》被上级部门转发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要“统一平台、分头唱戏”,发挥各学科研究会的能动作用,为《要报》提供各学科领域的前沿学术观点和最新研究成果。
      (四)规范学科研究会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研究会的学术研究主力军和主阵地作用
        1、按照巩固、调整、发展的原则,抓好研究会领导班子和会员队伍建设,督促未完成换届的学科研究会完成换届。
        2、鼓励各学科研究会结合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和自身职能,多形式系统深入地开展法学应用研究。加强对研究会业务工作的指导和目标管理,督促研究会开展活动,严格落实“1、2、3、4年度基本任务”,即每年召开1次学术年会、提交2个基本材料(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提供至少3篇高质量的论文、每月提供一篇重要信息。研究会凡举办研讨会、报告会、座谈会,会后必须提供有一定学术价值的会议综述及简报。
        3、加强研究会规范化建设,完善奖励制度、秘书长工作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等,指导研究会建立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适时召开研究会工作经验交流会。 
       (五)配合中国法学会、湖北省法学会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以纪念宪法实施30周年为契机,举办专题座谈会,组织法学界、法律界人士,总结回顾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法治建设的巨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开展学习宪法、贯彻宪法的活动。搞好法制宣传工作,全力做好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主办的“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和“湖北省法学家巡回报告会”等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为我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营造良好的氛围。尝试搭建具有武汉地方特色的法治宣讲平台。按中国法学会的要求,组织参加中国法学会举办的“法制信息化与法治建设研讨会暨2012年法学会系统网站联络员培训班”。
       (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履行法学会职责的能力
        1、继续推进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学会党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党组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引领法学研究正确方向的先锋模范作用。召开市法学会五届二次理事会议,增补部分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调整充实法学会领导机构。
        2、健全学会规范化管理相关制度,深化法学会“四型”机关建设。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以强素质和增活力为重点,努力使法学会干部和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结合“治庸问责”的要求,明确学会各部职责,并对每个工作人员进行定岗定责。对学会工作人员履职情况,实行绩效目标管理,从主动性、开创性、工作完成情况、完成质量、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考评,将考评结果作为工作人员提拔及评先评优的依据。
        3、加强与中国法学会、湖北省法学会的常态直通联络,积极争取更多的重视和支持。
        4、扩大学会交流,积极参加中国法学会、湖北省法学会、副省级城市法学会等单位举办的全国性、区域性法治论坛及其他活动。结合重点课题研究和学会机关建设,组织有针对性的赴境内外交流考察活动。
        5、加强学会工作保障机制建设,依照学会《章程》做好团体会费收取工作,完成对办公场所的维修改造。
(武汉市法学会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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