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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法学会2012年工作要点

时间:2012-03-22   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2012年江苏省法学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省政法工作会议暨社会管理创新工程推进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精神,更加注重围绕主题主线组织开展法学研究,更加注重法律、法学研究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推进作用,更加注重省辖市法学会和研究会的建设,更加注重法制宣传教育,更加注重法学法律人才的培育,更加注重会员的发展、服务和管理,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为省“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法治保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法学理论支撑,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着力学习贯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
      (1)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省政法工作会议暨社会管理创新工程推进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力量凝聚到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省上来,为开启我省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提供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撑。党的十八大召开后,将及时组织传达学习,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
      (2)组织法学研究骨干参加培训。根据中央政法委和中国法学会的要求,认真组织我省法学研究骨干参加“全国法学理论骨干培训班”,引导法学、法律工作者树立政法核心价值观,始终坚持法学研究正确的政治方向,为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话语体系作出积极贡献。
        二、着力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政法重点工作开展法学研究
      (3)突出重点推进法学研究。紧紧围绕省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八项工程”的总体部署,以深入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和建设和谐稳定示范区、法治建设先导区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研究重点,积极从政策法律层面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提供强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持。
        ——围绕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部署,重点就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
        ——围绕现行宪法实施30周年,重点就宪法实施过程中的成绩、经验、问题及强化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问题进行研究;
        ——围绕我省“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就保障我省经济在稳中求进中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
        ——围绕我省“社会管理创新工程推进落实年”的工作任务,就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法治保障的整体规划设计问题,社会矛盾源头预防机制、流动人口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和信息网络建设管理等问题进行研究;
        ——围绕建设和谐稳定示范区和法治建设先导区,就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
        ——围绕建立“大调解”格局,重点就推进司法、行政和人民调解的有机结合,形成“大调解”的长效机制问题进行研究。
      (4)加强对立项课题的规范管理。围绕法学研究重点,认真组织好2012年度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招标工作。继续设立青年法学研究课题项目,激发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研究热情。对2011年度招标立项课题开展中期检查,对2010年度招标立项课题进行结项鉴定验收,确保课题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5)进一步拓展合作研究机制。加强与立法、司法、执法机关的联系和沟通,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委托研究和合作研究,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继续与省人大法制委联合开展地方立法研究。
      (6)大力推动各市法学会和各研究会开展法学研究活动。指导各市法学会和各研究会结合自身实际,围绕研究重点,通过课题研究、研讨会、座谈会、专题论坛、研究会年会、学术征文等形式,努力形成一批高质量、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三、着力丰富法学交流活动
      (7)承办第九届“长三角法学论坛”。会同浙江省、上海市法学会做好论坛的各项组织工作,确保论坛取得圆满成功,努力提高论坛成果转化应用水平。
      (8)与省依法治省办、南京师范大学和省社科院联办2012年“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以“繁荣法治文化、深化法治建设”为主题展开研讨,积极推动我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繁荣和发展。
      (9)与南京师范大学联办第六届“律苑星辉”法律人风采大赛。通过创新大赛模式,丰富大赛内容,科学设置大赛环节,增强大赛的观赏性和吸引力,使大赛成为展示法科学生才艺风采和魅力智慧的优质平台。
      (10)精心组织研究会学术年会。组织省法学会所属10个研究会根据我省法治实践的新要求,围绕研究重点,选准年会主题,提高研讨质量,力争形成更多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11)积极参加全国性和区域性法治论坛。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参加中国法学会以及外省法学会主办的法治论坛,及时展示我省优秀法学研究成果。
      (12)努力开展对外法学交流。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第二届全国外事工作会议精神,巩固和拓展我省对外法学交流渠道,通过组团出访欧洲和台湾,加强我省与境外法学界、法律界的交流与合作。
        四、着力加强研究会建设
      (13)积极筹建新的学科和专业研究会。尽快成立青少年法律研究会,筹建法学教育研究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和社会法学研究会,加快形成符合江苏实际、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的研究会组织体系。
      (14)切实加强研究会的管理和服务。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各学科研究会创新运行机制,丰富研究活动,提高研究质量,更好地服务领导决策和法治实践。制定《江苏省法学会研究会优秀论文评选办法(试行)》,规范研究会年会及研讨会活动的论文评选工作,使评选活动规范化、制度化。
      (15)大力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运用。督促各研究会加强研究成果收集、展示、发布、推广、应用、反馈机制建设,畅通与立法司法执法机关、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社会各界的联系渠道,促进研究成果向政府决策、法律实践等方面的加速转化。
      (16)积极推进各市法学会组建研究会。督促各市法学会结合当地法学研究力量和地方特色,建立健全研究会组织体系,发挥研究会在繁荣法学研究中的主阵地作用。
      (17)探索对我省法学社团的管理模式。根据国务院授权中国法学会作为全国性法学社团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复,主动与省民政部门协商,探索我省法学社团的管理服务模式。
        五、着力拓展法制宣传工作
      (18)按照中国法学会的要求,开展“迎接党的十八大”主题宣传活动,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
      (19)以江苏省法学会成立30周年为契机开展纪念活动,扩大法学会的影响。
      (20)组织实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根据“双百”活动常态化和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基层行”试点活动的要求,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双百”活动,推动报告会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高校、进社区、进农村。
      (21)继续组织实施“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大型青少年普法系列活动。根据中国法学会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努力推动青少年形成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良好风尚。
      (22)加强宣传信息工作。办好省法学会网站,密切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强化对论坛、研讨会、研究会年会、“双百”报告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先进人物事迹的宣传报道。各市法学会要进一步提高期刊、网站、工作刊的质量,巩固宣传阵地,强化宣传效果。
      (23)加强法学理论阵地建设。继续编辑出版《江苏法学研究》丛书。积极争取与省社科院联办《学海》杂志,打造展示交流我省法学研究成果的新平台。
六、着力推进法学会组织建设
      (24)进一步推动省辖市法学会组织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5号、18号文件和省委政法委90号、27号文件精神,按照省辖市法学会建设推进会议要求,推动各市法学会全部理顺领导管理体制,按时完成换届,并以换届为契机建立健全日常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解决法学研究专项经费,把省辖市法学会组织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25)建立省辖市法学会工作考评机制。制定出台《江苏省省辖市法学会工作考评细则》,采用百分制形式对各市法学会的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和能力建设进行目标管理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江苏省2009-2012年法治城市创建考核内容”。
      (26)开展评先创优活动。适时开展省辖市法学会、省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树立典型,表彰先进。
      (27)进一步做好会员发展、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快会员发展步伐,使我省个人会员数量有较大幅度增长。推动各市法学会建立会员联络员(组)制度,畅通与会员的联系渠道,提高对会员的服务水平。建立资料信息服务、网络服务和咨询服务等会员服务平台,增强法学会的凝聚力、感召力,把法学会建成“会员之家”。
      (28)进一步加强省法学会机关建设。弘扬“创业创新创优、争先领先率先”的江苏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加强法学会机关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真正把法学会机关建成“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勤奋型”的工作集体,实现省法学会工作进入全国前列的奋斗目标。

(江苏省法学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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