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1-11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xzw
按照学会财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学会分管领导关于加强研究会支持经费使用情况监管的指示,研究部在李仕春主任的主持下,制定了2015年度研究会支持经费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研究部副主任李存捧,办公室财务处副处长刘梅,研究部社团管理处副处长刘海燕、主任科员沈苗苗组成的抽查小组,由李存捧副主任担任组长,对8个研究会进行抽查(2015年为3个研究会)。全部抽查工作分两批进行。
11月10日至11日,抽查小组在学会机关对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卫生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和法律文书学研究会等五个研究会的2015年度支持经费使用情况进行首批检查。抽查采取一对一的形式,婚姻家庭法学副秘书长但淑华、秘书处路德珍老师,卫生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范菊峰,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王雷,财税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周序中,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秘书长袁钢等代表各自研究会参加抽查。
关于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的经费使用情况,在使用规范上,研究会一直按照中国法学会的有关要求,同时研究会自身也制定了经费使用规范。在使用程序上,年初由理事进行项目申报,经会长办公会议讨论后确定年度经费使用计划。在使用项目上,主要用于年会、婚姻家事法实务论坛,出版会刊《家事法研究》、论文集,进行婚姻法实施状况课题调研、民法典编纂婚姻编调研,以及日常行政支出。在审批程序上,因研究会支持经费由秘书处依托单位中华女子学院代管,学院按照科研经费支出进行管理,一般性支出由研究会秘书长审签,大额支出由常务副会长审签。
关于卫生法学会的经费使用情况,研究会支持经费主要用于召开年会、编制研究会未来五年发展规划、研究方阵召开会议、编辑出版《卫生法学系列丛书》、办公用房租赁等费用。研究会拟于12月17—18日在长沙召开年会暨理事会,会议规模约两三百人。经过两次会议讨论,研究会五年发展规划已经形成初稿。研究方阵已经召开了3次学术研讨会议。《卫生法学系列丛书》共30本已经完稿,共计约1200多万字。
关于民法学研究会的经费使用情况,民法学研究会的支持经费由会长和秘书长所在单位中国人民大学代管,按照人民大学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支出。研究会自身也制定了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在报销程序上,需要由经手人填写报销说明交秘书长审核,最后由会长签字才能报销。经费使用情况均会在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上报告。研究会举办会议一般按照人民大学的会议标准,京外代表不超过50%的一般不在外地开会,京内办会原则上使用人民大学校内场所,因此会议费用主要体现在差旅费上,但研究会也仅对应研究会邀请参会但报销差旅费确有困难的会外专家进行报销。研究会举办小型研讨会较多,会议报道均及时在网站上向社会发布。
关于财税法学研究会的支持经费使用情况,研究会支持经费由秘书长所在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代管,但是研究会在报销经费的过程中遇到了以下问题:1、研究会与出版社已经签订了出版合同,但是首经贸财务处要求需要由首经贸与出版社签订合同,或者由研究会、首经贸、出版社三方签订合同才能报销。2、秘书处拟采购办公用品,但按照首经贸财务制度的要求,需要由学校统一采购,设备也需要录入学校的资产。这些在经费使用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希望法学会能否协调解决。
关于法律文书学研究会的经费使用情况,研究会的支持经费放在常务副会长所在单位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代管。主要用于举办年会(套开换届会、国际研讨会)的劳务费、印刷费等,出版年会论文集,召开系列小型研讨会的资助等。
在抽查中,各个研究会均提供了详细的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和财务明细表,有的还提供了召开会议、政府采购和大笔支出的财务凭证复印件。经过检查,抽查小组提出:(1)建议婚姻家庭法学会,要完善财务存档制度,建立独立的研究会经费收支档案。(2)卫生法学会存在个别领导签字不完备的情况,财务票据需要有经手人、签字人和审批人三个环节,建议完善审批程序。(3)建议民法学研究会报销的原始单据和审批签字,要附上相关的合同、报销标准等,形成一套齐全的材料存档。(4)建议法律文书学研究会,按照中央财政的要求,会议不再设茶歇,对于举办培训班的收费要谨慎。(5)对于财税法学研究会提出的问题,将向学会领导汇报。
李存捧副主任强调,管好、用好研究会支持经费,是法学会和研究会的大事,学会领导高度重视,一再强调要确保经费使用不出问题。今后对于支持经费的检查将常态化,希望各个研究会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如财务档案制度、审批制度等,让研究会经费使用有制度、有公开、有程序。按照中央财政规定、法学会要求和研究会经费使用制度,保证经费使用规范、合理、实效。
按照实施方案,近期将进行第二批抽查工作,最终形成抽查报告,报学会财务工作领导小组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