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1-20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elite
为了贯彻中央群团工作会议和“全国法学会会长会暨地方法学会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落实中政委转发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建设的意见的要求,2015年 11月16日至18日, 中国法学会会员部主任张所菲、地方建设处副处长李琛一行赴辽宁省朝阳市调研市县法学会工作。调研组实地考查了朝阳市朝阳县南双庙镇、柳城街道和建平县叶柏寿街道法律顾问站,朝阳市、朝阳县法治实践基地,详细了解了法律顾问站情况及群众来访和法律咨询服务情况。分别与朝阳市、朝阳县、建平县法学会进行座谈,并召开了辽宁省部分市县法学会座谈会。辽宁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院国强、办公室主任毕征、会员部主任山万峰、朝阳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李葵芳、秘书长王经纬全程参与调研。
朝阳市法学会成立于2006年,现有编制4人,2013年12月成立了党组,有6个直属研究会,个人会员800名,团体会员63个,2014年,全市7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法学会,182个乡镇街道基层法律顾问站建设实现全覆盖。朝阳市法学会虽然起步晚,但是起点高。在市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法学会领导对中央精神的把握准确,贯彻落实到位,工作思路清晰,举措有力,各方面工作开展全面,亮点也很多,真正做到群众信得过,党政离不开。市县法学会领导充分体会到法学会不是可有可无的,法学会开展工作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法学会的工作开展需要积极作为的。朝阳县法学会各项工作规范,在全国率先成立了县级法学会党组;建平县法学会工作思路清晰、体会深刻到位;其他几个县级法学会也各有特色,县级法学会党组建设也已列入议事日程。各个法律顾问站带动协调各方,发挥优势,达到了中国法学会对基层法学会的工作要求,起到了加强基层法制建设、提高群众法律素质、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效果。
经过实地调研,并听取了辽宁省7个市和朝阳市下属7个县(市、区)法学会的工作情况,调研组直观的了解了辽宁省、市、县法学会的工作情况。张所菲表示,此次调研,收获颇丰,很受鼓舞,信心倍增。
辽宁省法学会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14个地市都成立法学会,并设立党组,全省100个县也将在年底前全部成立法学会。自去年起,辽宁省法学会推出“百千工程”,省市研究会与全省100个县(市、区)对接,共建100个“法治实践基地”,组织动员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乡镇基层,在全省1500余个乡镇街建立“法律顾问站”。
一方面在学科研究会建设上做出了积极探索。辽宁省法学会所属24个研究会与14个地市法学会对接,各市所属法学会与县级法学会对接,成立法治实践基地,根据当地政府实际需要和委托提供决策咨询服务,提供法治建设定制式服务,协助搭建研究交流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供具体法律咨询和培训服务。
另一方面,在推动县级法学会建立的同时,组织动员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乡镇基层,在全省1500余个乡镇街道建立“法律顾问站”,有效回应人民群众的法律诉求,同时也为基层法学会开展工作提供平台,很好的解决了基层法学会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
《中国法学会章程》中规定了法学会的13项任务,刚刚下发的《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了市县法学会的8项主要任务。县区法学会没有那么多法学研究的力量,市县法学会工作重点应放在服务群众上,了解群众需要什么,党委政府需要什么,结合法学会优势、结合当地实际开展法学会工作。法律顾问站成为群众了解法律政策的信息库,化解矛盾的疏导站,减少信访的过滤网,提升群众法律意识的助推器,积极发挥作用,效果明显,赢得了广大群众和党委机关的一致肯定。
市县法学会建设作为中国法学会的重点工作,我们此次调研的目的是了解基层法学会工作情况,发现典型,总结典型,推广典型,推动全国市县法学会建设。朝阳市及所属的县区法学会表现的特别突出,朝阳市政法委书记刘朝震对朝阳市所属县(市、区)法学会工作高标准要求,较好的解决了工作机构、人员编制、经费场所,县级法学会党组也走在了全国前列,对全国法学会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张所菲在对辽宁省法学会和朝阳市法学会工作充分肯定的基础上,也对省市县法学会的工作提出了希望和建议。表示会员部将加大调研工作力度,把法学会工作不断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