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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座谈会在京召开:陈训秋、陈冀平、汪鸿雁出席并讲话

时间:2013-08-08   来源:法律信息部  责任编辑: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座谈会全景(敖婷婷/摄)

  中国法学会网讯 8月7日,由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共同举办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中央部门座谈会在全国人大会议中心召开。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训秋,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主任汪鸿雁出席座谈会并讲话。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国妇联、全国律协等十几家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20余人参加了座谈。与会专家结合本单位本系统的工作职责和自身建设,分别就未成年人法律法规的修改、校园安全立法、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程序完善、反家庭暴力、未成年人劳动权益维护、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等作了发言。座谈会由陈冀平同志主持。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训秋 (敖婷婷/摄)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 (敖婷婷/摄)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主任汪鸿雁 (敖婷婷/摄)

  会议认为,近年来,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中央领导同志对此高度关注,习近平总书记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强调,全社会都要关心少年儿童成长,支持少年儿童工作。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结合当前我国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水平亟待提高的状况,决定开展以“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为主题的大型系列活动,以促进我国未成年人法律体系的健全和完善,推动有关部门和责任主体全面严格落实法律义务,宣传未成年人法律制度,引导广大青少年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繁荣未成年人法治研究。

  会议指出,加强未成年人权利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是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从多个方面予以推进。其中,通过法治途径,推动包括《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内的我国未成年人法律体系的修改和完善,以应对社会结构调整、城乡流动加速、新媒体发展给未成年人工作带来的新问题、新挑战,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根本之策。当前最为迫切的,是对现行未成年人法律法规进行系统梳理,发现问题,突出重点,集中予以解决。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涉及民事关系、儿童福利、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和职业培训、少年司法等许多领域,要在总结地方立法、部门立法经验,吸收法治发达国家先进成果的基础上,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未成年人法律体系。

  会议强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事关国家民族的永续发展,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要更新理念,树立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责任的意识。未成年人不仅是家庭的,也是国家的,国家、政府、社会都要对未成年人在家庭中的成长状态负起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涉及的职能部门众多,要通过创新机制,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的各类主体形成合力。要将未成年人权利优先的理念落实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各个环节,在制定政策、分配公共资源、处理与未成年人有关的事务时,要将未成年人的最大利益作为优先考虑。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志愿者团体和公民个人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作用,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力量。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大型系列活动,由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主办,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妇联、全国律协等单位作为支持单位,活动内容包括收集整理国内外立法例和理论成果、开展调研、召开中央部门座谈会、制度创新事例征集、全国性主题征文等,并拟于11月中下旬在北京举办“中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论坛”。据介绍,主办单位希望通过系列活动,形成多项成果: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的调研报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专家建议稿,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五年规划(2013—2017年)建议稿,《儿童福利法(条例)》专家建议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研究人才、论文和事例库。特别是对目前我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的状况,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层面进行尽可能全面、客观的评估,在此基础上向中央提出可行的对策建议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的建议稿。

 

  相关专题:“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大型系列活动专题网页

 

  附件:

  参会人员

  陈训秋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

  陈冀平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

  汪鸿雁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中央综治办

  田大忠 综治一室巡视员

  唐盛利 综治一室副处长

  全国人大常委会

  滕 炜 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

  最高人民法院

  马 东 研究室副巡视员、少年法庭指导小组成员

  方 芳  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

  王 军 公诉厅副厅长

  张寒玉 公诉厅未检处处长

  教育部

  黄兴胜 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公安部

  孙 萍 法制局副局长

  民政部

  赵 海 社会事务司综合处处长

  司法部

  杨蔚莉  法制宣传司行业和部门指导处处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李新旺 劳动监察局副局长

  国务院法制办

  彭高建 社会管理法制司副司长

  共青团中央

  梅 峰 权益部协调督导处处长

  全国妇联

  张彦红 权益部副部长

  中国法学会

  李仕春 法律信息部主任

  吕兴焕 法律信息部副主任

  王伟国 法律信息部副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马国华 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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