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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部与中央台办、国台办主任助理周宁进行工作会谈

时间:2015-07-23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elite

  7月21日下午,研究部主任李仕春、副主任李存捧与中央台办、国台办主任助理周宁举行工作会谈。社团管理处副处长刘海燕、主任科员沈苗苗、国台办法规局副处长林淑珍、主任科员韩锡博参加了会谈。双方就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换届筹备工作做了沟通。

  研究部李仕春主任表示,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非常重视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以及该会的换届工作,希望该研究会能服务于中央和国家的中心工作,能在中央台办、国台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同时也感谢中央台办、国台办对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和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工作的大力支持。随后,李仕春主任在介绍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了研究会换届筹备的具体考虑。他指出,研究会换届工作事关重大,要按照中国法学会的文件规定进行。首先需要成立换届领导小组,研究部分管研究会工作的副主任参加换届领导小组,指导研究会换届筹备工作。研究会拟任负责人尤其是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三长”任职条件应当符合要求,要充分体现理论界与实务界的融合,要体现出“国家队”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具体人选须经过中国法学会党组研究决定。研究会要通过换届加强队伍建设,在体现学术性的同时也要体现五湖四海,不要大而空,要把真正从事对台研究及相关工作的、对研究会有工作热情的专家学者吸纳进来,特别是要加强对年轻学者的团结和培养。研究会要通过换届认真修改章程,明确研究范围,充分发挥研究会的独立作用,做好今后的工作。研究部李存捧副主任就研究会换届领导小组的构成及有关程序问题等做了补充。

  周宁主任助理对研究部李仕春主任一行来中央台办、国台办听取并交换意见表示感谢。他表示,研究部提出的换届筹备意见很有指导意义,会后会逐一进行研究并报台办领导。中国法学会是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的业务主管单位,研究会一定按照中国法学会的要求进行换届筹备工作,在换届筹备过程中与研究部保持及时有效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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