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4-15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tt2014
4月8日,南京市法学会召开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
2015年4月8日,会员部主任张所菲出席南京市法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江苏省法学会会长林祥国,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黄莉新等领导出席此次会议。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志伟当选为南京市法学会第六届会长,杨植同志为市法学会第六届名誉会长。
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黄莉新
黄莉新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大会召开表示祝贺,并在致辞中指出,法学会要始终保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按照“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的要求,切实把南京在推进落实“四个全面”进程中遇到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为研究重点。
江苏省法学会会长林祥国
林祥国在致辞中充分肯定了南京市法学会的工作业绩,并对南京市法学会提出三点希望:切实加强法治建设理论研究;积极参与法治建设实践;大力推进区级法学会建设。
中国法学会会员部主任张所菲
张所菲主任在致辞中指出,南京市法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以来,南京市法学会团结和带领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在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加强法治宣传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张所菲主任强调,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不断把学习贯彻活动引向深入。要增强“问题意识”,针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问题,通过研究课题、研讨会、实地调研等形式,多出有份量、高水平、重实效的研究成果。要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活动,为保障服务民生、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多做贡献。
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志伟
刘志伟在闭幕式上讲话中表示南京市法学会要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在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中奋力取得新业绩;当好依法治市的“智囊团”和“思想库”,奋力谱写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市的新篇章。
大会通过了南京市法学会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统一实施《中国法学会章程》的决议,选举产生了南京市法学会新一届领导机构,聘请了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大会开幕式由南京市法学会第五届会长杨植主持。南京市人大副主任李琦,南京市副市长徐锦辉、南京市政协副主席陆平贵以及来自全市法学界、法律界的130余名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地方建设处副处长李琛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