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4-13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tt2014
4月2日,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第27次年会暨论坛组委会第一次会议在成都召开。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副巡视员王益民、业务指导处处长杜林参加会议。四川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朱时顺、成都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王亚滨出席会议。来自沈阳、长春、厦门、哈尔滨、杭州、宁波、大连、青岛、武汉、深圳、西安、成都等城市的法学会负责人参会。会议由成都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陈志峰主持。
王益民在会上传达了中国法学会会长办公会议同意将将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年会暨论坛,升格为中国法学会指导的七大区域法学论坛之一的决定,论坛主题将作为中国法学会重点委托课题。10月份将在成都举行的这次法学论坛,要提升论坛质量,围绕主题来征文,让主题的外延更大、内容更充实。同时,还就副省级城市的区县法学会建设工作提出了要求,希望各地发掘、指导和推荐区县法学会工作的典型经验,让其成为可以在全国“可学习、可借鉴、可复制”的样本。杜林就论坛分论题和参考题目以及论文征集等事项提出了要求,并就本次年会重点课题作了说明。
本届论坛的主题是“新形势下的副省级城市法治建设”。 会议围绕论坛主题,就地方立法、依法行政、法治社会、公司司法等分论题和40余个参考选题进行了充分讨论。此外,会议还商定各地可以根据法治城市建设的实际情况,围绕主题和分论题进行选题和自拟题目。
本次论坛将遵照中国法学会《评奖办法》,征文将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副省级城市负责各自征文的推荐;承办单位汇总各城市法学会推荐的优秀论文,组织专家复评;复评完毕,提交中国法学会终评。会议特别强调,按中国法学会评奖规则,拟获奖征文查出学术不端行为,将予以终止,获奖名额只减不增。
成都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俊国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表示,升级改版后的全国副省级城市级法学年会暨论坛首次由成都举办,成都将全力以赴做好年会暨论坛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论坛在成都圆满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