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14 来源: 责任编辑:qsr
2月28日,《食品安全法》颁布10周年学术研讨会暨首届3•15食品安全法治论坛在济南举办
为纪念《食品安全法》颁布10周年,2月28日,由山东省法学会、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主办,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研究会协办,济南老纪维权工作室承办的《食品安全法》颁布10周年学术研讨会暨首届3•15食品安全法治论坛在济南举办。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会长河山、山东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任伟出席会议并致辞。
会议决定设立“3•15食品安全法治论坛”。论坛组委会由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刘俊海、山东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任伟担任主任委员。
会议期间,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发布“2019年《3•15案(事)例》”,备受社会关注的广东省利用购进的工业盐生产销售假冒“粤盐”牌注册商标食盐的假盐一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责令济南市历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重新对贾洪泷作出奖励行为等食品安全司法案(事)例获评。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孙颖、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研究员任国征、济南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征、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刘旸等专家学者,围绕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中的惩罚性赔偿及其他食品安全法治有关内容展开了学术研讨与交流,大家积极研讨、畅所欲言、充分交流、贡献智慧,取得丰硕的研究成果,共同为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智力支持和法治保障。
来自北京、山东等地的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以及中央媒体记者6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