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系统:
用户名: 密码:
2024年12月26日 星期四
位置: 首页 》直属研究会 》综合报道
2018年度商法十大事件与中国商法年度人物新闻发布会成功举行

时间:2019-02-28   来源: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  责任编辑:

             由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和法制日报社主办的“2018年度商法十大事件与中国商法年度人物”新闻发布会2月27日在北京成功举办。发布会上,《电子商务法》颁布、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美团收购摩拜共享单车等入选“中国商法十大事件”,最高院一巡副庭长、国际商事法庭法官张勇健与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钱玉林教授当选为“中国商法年度人物”。

      经中国法学会批准,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从2016年始组织评选每年度“中国商法十大事件”、“中国商法年度人物”。年度“中国商法十大事件”,聚焦于全国范围内影响力大、覆盖面广、具有重大法律意义与深远影响的事件,“中国商法年度人物”则定位于在商法学学术研究领域、商事法治实务界做出杰出贡献或者产生较大影响的学术与实务界人士。

      上午10:30,“2018年度商法十大事件与中国商法年度人物”新闻发布会正式开始。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李建伟秘书长

      会议主持人、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李建伟秘书长介绍与会领导与嘉宾。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副司长任端平、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秘书周杨、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副巡视员范中超等出席发布会。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赵旭东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赵旭东代表主办方之一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致辞。

    法制日报社副总编辑张国庆

      法制日报社副总编辑张国庆代表主办方之一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与法制日报社致辞。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管晓峰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管晓峰介绍本年度商法十大事件与中国商法年度人物的评选过程。

      与会嘉宾代表依次揭晓“2018年度商法十大事件”,2018年获选的“中国商法十大事件”分别是:

    ★习近平总书记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强调毫不动摇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电子商务法》颁布;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国际商事法庭、上海金融法院、北京及广州互联网法院等一系列商事专门法院;

    ★公司法修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制度再完善;

    ★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

    ★资管新规出台;

    ★《商法通则》立法获得“两会”代表委员广泛关注;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

    ★我国在2019年世界银行营商环境的排名获得大幅提升;

    ★美团收购摩拜共享单车

      随后,张勇健、任端平、钱玉林、叶小忠与蒋大兴五位与会嘉宾对2018年度商法十大事件进行了点评。

      最后,与会领导宣布并颁发“2018商法年度人物”证书,并由获奖人物发表感言,2018年当选的“中国商法年度人物”的有两人,分别是: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国际商事法庭法官张勇健

      张勇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国际商事法庭法官;原民四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曾担任民一庭庭长、民二庭副庭长、庭长。

      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正式挂牌成立国际商事法庭,并分别于同年8月和10月设立了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吸纳相关仲裁和调解机构建成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以此形成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对于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作用,保障“一带一路”建设,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国与世界各国更深层次的司法合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张勇健同志对于上述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新机制的规划、筹备、直至成功建立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张勇健同志近年来主持或参与了涉及公司法、破产法、保险法、证券交易、民间借贷等多部重要商事审判司法解释的起草,为商事规范的健全与完善付出了艰辛的努力,成果丰硕。他商事审判实践经验丰富,仅2017、2018年作为最高人民法院主审法官直接审理了近两百件案件,包括公司、票据、期货、证券、金融等相当数量的商事纠纷案件。日前,国际商事法庭受理了第一批国际商事案件,也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审理一审商事案件,他将担任审判长参加审理。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钱玉林。

      钱玉林,2003年7月清华大学民商法学专业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2006年10月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出站。曾任扬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先后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数十篇学术论文,其中《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三大刊共发表7篇学术论文。在法律出版社出版《股东大会决议瑕疵研究》(2005年)和《公司法实施问题研究》(2014年)两部专著。主持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十多项。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2011年)、江苏省“333工程”领军人才、江苏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2018年在《中国社会科学》(2018年第12期)发表论文《商法漏洞的特别法属性及其填补规则》;在《法学研究》(2018年第3期)发表论文《民法总则与公司法的适用关系论》。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民法总则对公司法的补充适用研究》;主持上海市高原高峰学科团队建设项目一项。

      2018年致力于推动商法学的研究和学科建设。全年主办商法学的国际和国内学术研讨会、学术沙龙、学术讲座共计20多场。


全文
搜索

关注
微信

关注官方微信

关注
微博

关注官方微博

网络
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