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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7日中国法学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法学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同意佘孟孝同志代表中国法学会第四届理事会所作的《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法学研究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的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工作报告认真回顾了第四届理事会的工作,实事求是地总结了六年多来的基本经验,对今后工作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大会认为,中国法学会第四届理事会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团结全国法学界、法律界和广大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在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治实践、加强法制宣传、培养法律人才、开展对外交流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成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大会指出,21世纪的头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我国建设政治文明、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面临这样的时代,法学研究大有作为。中国法学会一定要紧密团结全国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进一步增强历史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把握机遇,开拓创新,锐意改革,与时俱进,全面完成这次大会确定的任务,努力开创法学会工作的新局面。
大会号召,全国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齐心协力,扎实工作,为继续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