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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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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2008年工作要点

时间:2010-03-17   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中国法学会五届五次常务理事会议讨论通过)

  2008年,中国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的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十七大提出的一系列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着力推进法学理论创新,进一步繁荣和发展法学研究;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探索群团活动方式和运行规律,进一步活跃法学会各项工作;着力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开拓法学会事业的能力,努力在推动法学研究、拓展法学交流、开展法制宣传、培养法律人才和加强地方法学会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的更大的进展,为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强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持,在新的起点上努力开创法学会工作的新局面。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1)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高举旗帜,明确方向。要认真组织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深入学习和深刻领会十七大报告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深入落实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把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的各项实际工作中。

  (2)要在武装头脑上狠下功夫。准确把握十七大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要在指导实践上狠下功夫。紧密联系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联系法治建设的大势和政法工作的实际,查找差距,进一步明确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努力提高服务大局的本领。要在推动工作上狠下功夫。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法学研究、法学交流、法学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进一步理清新思路,明确新任务,提出新举措,推动法学会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取得新进展。

  二、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加强重点课题的研究

  (3)紧紧围绕十七大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围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中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课题,围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部署,结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新任务,从理论支持和法治保障的角度选定重点研究课题,并扎实组织实施,不断推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4)加强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总体性研究、战略性研究。深入研究依法治国的基本理论,科学规划依法治国的发展战略,实现依法治国的全面协调发展。组织专门的课题组,集中力量深入研究,制定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总体规划。

  (5)加强对下一个五年立法规划的研究。积极配合全国人大下一个五年立法规划的制定,加强调研,提出规划建议。着重加强对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起重要支架作用的法律的研究,适时提出专家建议稿。同时也要注重对现有法律的修改、清理、废止的研究。

  (6)加强对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法律问题的研究。着重加强财税、价格、投资、金融体制改革法律问题的研究,健全宏观调控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体制的研究,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继续加强新农村建设法律问题研究,推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加强对环境保护、生态文明的法制保障的研究,促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加强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反补贴、反倾销和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法律问题的研究,最大限度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国经济利益。

  (7)加强对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法制保障的研究。着力加强对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收入分配以及加强社会管理、完善公共服务、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问题的研究,推动完善相关立法,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社会建设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

  (8)加强对司法体制改革的研究。着重研究如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制、规范司法行为,推动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切实解决司法不公以及执行难等问题。树立宪法和法律至上的观念,加强对宪法和法律有效实施的研究,维护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9)加强对“一国两制”实践和祖国统一大业中的法律问题的研究。加强对台湾推行的“法理台独”的反制研究,加强对香港《基本法》的解释、国际公约与香港选举权关系等问题的研究,多提有价值的法律对策。

  三、围绕改革开放30周年开展系列纪念活动,加大参与法制宣传的力度,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

  (10)抓住改革开放30周年的契机,组织系列纪念活动和学术活动。总结30年来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经验,展示民主法治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积极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今年下半年,举办“法治建设30年回顾论坛”。围绕这一主题,各研究会和各地方法学会,通过召开纪念会、研讨会、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纪念活动和学术活动。

  (11)继续组织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第二季度,在我国东部地区9个省市进行。要结合贯彻十七大精神,围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部署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主题进行宣讲。坚持报告会进省(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结合东部发达地区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定好题目,选好主讲人,力争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今年第四季度,对为期三年的“双百”活动进行总结和表彰。

  (12)配合《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的发表,做好后续跟进工作,策划组织好系列宣传活动。

  (13)实施“爱祖国、学法律、促和谐”青少年大型普法活动。精心策划,周密组织,确保该项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14)各地方法学会要进一步加大参与法制宣传的力度,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组织讲师团、报告团等多种形式,动员和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行宣传,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使依法治国的观念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良好风尚。

  (15)中国法学会及所属各研究会、各地方法学会主管、主办的法学、法制类刊物、报纸都要成为弘扬法治精神、唱响主旋律的舆论阵地,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不断提高办刊办报质量,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四、进一步完善法学研究的机制建设,促进法学研究事业的新发展

  (16)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会建设的意见》,以提高组织推动法学研究能力为主线,健全组织体系,创新运行机制,规范活动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夯实法学研究的基础,努力把研究会组织起来、活跃起来,把法学研究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17)抓住落实国务院授权中国法学会主管法学社团的发展机遇,坚持巩固、调整、发展的原则,加强现有的研究会,发展以行业、系统所涉及的法律为研究对象的专门研究会,扶持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研究会,完成司法部移交法学社团工作。

  (18)推进创新研究会运行机制,增强研究会活力。健全研究会学术活动机制,科学配制研究资源,规范研究会年会、课题研究、专题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完善法学研究的激励机制和成果评价机制,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促进多出成果、多出人才;激活研究成果的应用转化机制,使法学研究和实务部门之间实现良性互动,加强推介,使高质量的成果更多地进入领导决策层。

  (19)认真做好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的组建工作,充分发挥这一新的法学研究和交流平台的作用,牵头组织对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跨部门、宽领域、综合性的研究,多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中央决策提供理论支持。

  (20)组织“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的评选表彰活动。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使评选的结果具有较高的权威性。

  五、进一步贯彻落实中政委5号文件精神,推动地方法学会建设再上新台阶

  (21)继续深入贯彻中政委5号文件精神以及“常州研讨班”、“郑州会议”精神。把加强地方法学会组织建设和队伍素质建设作为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努力创建学习型、研究型团队,创新型、服务型团队,勤奋敬业,提高组织推动法学研究和法学交流的能力和水平。

  (22)继续抓好地方法学会组织建设。今年省级和副省级法学会换届,要贯彻落实中政委5号文件精神,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尚未完全理顺领导管理体制以及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都要争取利用换届的契机加以解决。要进一步加强对地市法学会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力争在6月前,完成一批地市法学会的新建和换届工作。

  (23)继续办好六大区域法治论坛。要在深化区域联合机制、提高论坛质量上下功夫,注重实效,多出成果,办出特色。在办好现有论坛的基础上,尝试创办城市群法治论坛。今年适当时候,中国法学会将召开区域论坛座谈会,总结交流经验,加强对论坛规划与指导。

  (24)继续加强会员的发展、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快发展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进一步扩大法学会的联系面和覆盖面;健全联络组和联络员制度,规范会员管理工作;为会员提供多样化的服务,探索便捷、开放式的研讨交流、论文征集、专业联谊等活动方式,调动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完善会员的参与机制。

  六、巩固对外法学交流的成果,不断开创新的工作局面

  (25)继续深入贯彻首次全国法学会外事工作会议确定的指导原则、发展战略和工作思路,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方针,充分发挥法律专业和民间外交的独特优势,切实发挥好对外法学交流主渠道的作用,为国家外交工作大局服务。

  (26)继续拓展新的双边交流渠道,完善对外法学交流的总体布局。今年拟向20个国家和地区派出10多个团组,接待4个来访团组,重点开辟与非洲和北欧等国家法律组织的交流渠道。选择重点国家,深化交流的内涵,在建立合作关系、签定双边合作协议等方面下功夫,使交流更加富有成效。

  (27)继续巩固区域法律合作机制,努力办好对外法律培训项目。及时总结举办的区域法治论坛的经验,充分发挥论坛的合力作用。支持国外法律组织承办“中国—东盟”等三个区域法律论坛。继续举办东盟十国法律人才培训项目,创造条件开展欧亚国家法律人才培训项目。

  (28)全力筹备好国际法哲学大会。2009年将在我国举办第24届国际法哲学大会。今年要成立大会的组委会,加紧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力争举办一届高水平、有影响的法哲学界的全球盛会。

  (29)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港澳台的工作。按照中央的总体部署,把对台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扩大同台湾法学组织和法律界人士的交流,办好台湾法政专业青年学生冬令营活动和第六届“海峡法学论坛”。开拓对港澳法学法律交流,办好“一国两制”宪政论坛、香港青年律师内地法律制度培训项目,促进港澳法律界对“一国两制”的认同,促进《基本法》的顺利实施。

  (30)加强法学会机关自身建设,努力建成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勤奋型机关,切实提高组织推动法学研究和法学交流的能力。

  (31)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中国法律咨询中心、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和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等直属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逐步扩大社会服务的领域和范围,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32)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换届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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