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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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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2006年工作要点

时间:2010-03-17   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根据中央的总体部署,2006年中国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团结全国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紧紧依靠各地方法学会和各研究会,以贯彻《中国法学会五年工作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国法学会关于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的意见》为重点,创新体制,完善机制,进一步活跃法学研究和法学交流,大力加强地方法学会、研究会的组织、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培养战略,全面开创法学会工作新局面。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

  (1)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组织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一五”规划《建议》精神上来,进一步认清法学界、法律界在新时期肩负的历史重任,夯实做好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的政治和思想基础。

  (2)抓好贯彻落实工作。重点课题的确定和实施、法治论坛主题的设立和研讨、国内外法学交流和法制宣传等,都要依据并且紧扣《建议》。要结合《中国法学会五年工作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国法学会关于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的意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必需的法律规范体系、法律实施机制、法律监督机制以及法律宣传教育机制的完善角度,研究提出落实《建议》精神的具体措施。

  二、围绕贯彻落实《建议》精神,加强对重点法律问题的研究

  (3)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研究。按照《建议》提出的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含义、指导原则、基本特征、总体框架的研究,加强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急需法律的研究,努力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供理论支持。

  (4)加强推进“依法治国”的研究。着重加强依法执政的研究,推进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的改革和完善;加强依法行政的研究,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加强司法公正的研究,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改革完善诉讼制度、诉讼收费制度、检察监督体制和经费保障机制,推进监狱体制、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研究,推进完善廉政建设的法律制度。

  (5)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法律问题的研究。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理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事业单位、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的关系,建立政府调节经济、监管市场的机制,更好地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加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法律问题研究;加强社会保障体系法律问题研究;开展对调整区域、城乡、不同社会群体间差距,保障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的法律制度的研究。

  (6)加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研究。在市场主体方面,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重点,强化内控机制的建设;加强对企业破产法的研究,健全市场退出制度。在财产权方面,加强对国有资产法的研究,解决国有企业出资人缺位问题。在市场交易、市场监管方面,加强对社会信用法的研究,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加强对反垄断法的研究,维护和促进公平竞争。在宏观调控方面,加强对预算法、财政转移支付法、外汇法的研究,健全宏观调控手段。

  (7)加强可持续发展方面法律问题研究。着眼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对完善土地、矿产资源、水资源管理和促进资源有效利用等方面的法律问题研究,严格节能管理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研究,着重研究如何按照生态环境立法优先的原则,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立法工作,加快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体系;着重研究预防和惩治破坏环境的法律对策,用法律手段遏止生态环境的恶化。

  (8)针对我国加入WTO的后过渡期所遇到的一系列国际贸易冲突和反倾销事件日益增多的趋势,加强对如何运用WTO规则有效保护我国经济利益的对策性研究;开展对社会团体加强管理、规范、引导的法律措施的研究;根据国际恐怖活动愈演愈烈的形势,为维护国家安全,加强对国际反恐斗争法律问题的研究。

  三、落实《中国法学会关于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的意见》,不断推动法学研究

  (9)健全法学研究课题管理机制,修改《中国法学会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探索建立科学的选题、立项、管理的机制,使课题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课题立项原则,避免低水平重复;课题管理要立足出成果、出人才,重过程指导、重质量监督。建立课题发布制度,组织好课题招标工作,发挥课题对全国法学研究的导向作用。

  (10)建立和完善与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合作研究机制,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和信息交流机制、课题研究合作机制、重大立法研讨机制、立法质量评估信息反馈机制以及“立法咨询专家库”,实现法学研究与法律实践的有机结合,使法学会有组织地参与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等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11)建立健全法学研究的激励机制和成果评价机制。设立中国法学最高学术奖“中国杰出法学成果奖”。2007年开始评选,以后每两年评选一次。在认真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评奖办法”,规范评选的程序、机构、标准等,确保评选过程的公开、公正和评选结果的权威性。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法学研究成果评价体系,建立动态的法学研究成果考核评价机制。

  (12)建立健全法学研究成果转化机制。通过《要报》、《专报》、《专家建议》等多种形式,及时向领导机关和有关部门反映重要法学研究成果和重大法律对策建议,组织推动更多的优秀法学研究成果进入决策层,使更多的法学研究成果应用于立法、司法、执法和普法等法律实践。

  (13)完善法学学术交流机制。继续举办“中国法学家论坛”、“青年法学家论坛”。对论坛主题、内容进行整体策划,精心组织,努力办成汇集研究成果、交流学术观点、社会广泛关注的高层论坛。各地方法学会和各研究会有条件的可组织分论坛。在论坛举办前后,要利用新闻媒体和中国法学会网站,开展征文、开辟专栏、进行专题采访等活动,力争达到有规模、有声势、有影响。

  (14)实施人才发展战略。下半年开展第五届杰出青年法学家的评选表彰活动。扩大评选范围,选择相关单位联合举办。评选办法、奖励办法的制定,要以实施人才发展战略,壮大法学研究队伍为出发点。通过法学交流基金会,加大扶持、培养青年法学人才的力度。

  (15)进一步完善组织推动法学研究的组织体系。按照巩固、调整、发展的原则,总结成功经验,健全规范,加强现有研究会建设。积极推动建立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研究会,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四、进一步贯彻落实中政委5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地方法学会建设和会员队伍建设

  (16)全面落实中政委5号文件精神,继续推进地方法学会的组织、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加大指导、协调力度,督促尚未完成换届的省级法学会完成换届。加强对地方法学会服务的力度,协助解决具体困难。

  (17)积极办好区域法治论坛。在总结“长三角法治论坛”、“泛珠三角法治论坛”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举办“环渤海法治论坛”、“东北法治论坛”。积极推动举办西部等地区法治论坛。区域法治论坛要围绕区域发展中带有全局性和共性的重要法治问题开展研讨,注重研讨的实效,对研讨的成果要注意宣传和转化。

  (18)组织开展评选法学会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活动,加大表彰的力度,实现地方法学会建设的全面推进。

  (19)抓好15个大城市法学会建设工作。适当时候召开“大城市法学会建设工作会议”,了解情况,交流经验,分类指导,进一步加强大城市法学会的建设。

  (20)举办地方法学会领导干部研修班。从今年开始,分期、分批、有计划地举办地方法学会领导班子和业务骨干研修班,提高组织推动法学研究和法学交流的能力、自身创新发展的能力和服务社会、服务全局的能力。举办2—3期联络员培训班。

  (21)举办“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组织全国优秀的中青年法学家,围绕国家和地方法制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在全国各地举办面向领导干部的巡回讲座,宣传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为和谐社会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今年,从西部十省区开始,配合“十一五”规划的贯彻落实,组织全国知名的法学家向西部送法,形成法治宣传的较强声势。

  (22)按照《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会员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建立和完善会员发展、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做好会员的统计和会员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工作。大力发展会员,切实加强会员队伍建设。

  五、贯彻全国法学会外事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对外法学交流健康发展

  (23)建立和巩固区域性、多边性合作机制。举办第二届“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论坛”。举办首届“中国—中亚法律合作与发展论坛”。积极推动建立中日韩、中非等法律合作机制。

  (24)加强双边交流。继续保持与俄罗斯、日本、泰国、越南、柬埔寨、马来西亚、韩国、印度等周边国家的定期互访关系。加强与美国、法国、德国、澳大利亚、英国等国的双边交流,寻求与南非、智利、巴西建立交流机制。

  (25)充分发挥民间外交的特点与优势,更好地为发展国家关系服务。加强与欧洲、北美等国知名法律界人士的联系与交流,加强与尚未同我国建交国家法律组织的联系与交流,邀请国外著名法学家来华举办系列讲座。

  (26)积极探索加入国际犯罪学协会、国际诉讼法协会、儿童权利国际组织等国际法律组织。举办第七届亚太法协商贸研讨会,成立亚太法协中国分会。

  (27)做好首次“两岸四地青年法学家论坛”的组织工作,办好第二届“台湾法律专业青年学生中华研习营”活动。推动祖国大陆青年与台港澳青年的友好往来,配合好党和政府对台港澳地区的工作。

  (28)继续推动各地方法学会和各研究会的对外交流工作。加大与地方法学会和各研究会的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加强对地方法学会和各研究会开展对外交流的业务指导,鼓励和支持各地方法学会和各研究会开发自己的涉外项目。

  六、做好法治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9)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合作,牵头组织专门力量,策划、编写《中国法治状况白皮书》。系统总结建国5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建设的成就和经验,向国际社会宣传中国法制建设的巨大成就,树立法治国家的良好形象。

  (30)配合国家重要立法、重大举措的出台,及时举办研讨会、座谈会、报告会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民主法治建设的新成就、法学研究的新成果和法学会工作的新进展。今年,将在全国政法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我们要深入研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特征以及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路径,为这次教育活动提供理论支持。

  (31)与各大媒体、网站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整合中国法学会系统内《中国法学》、《民主与法制》、《中国法律年鉴》及《中国法学会》工作刊的宣传资源,形成法学法律界及中国法学会宣传的整体合力。

  (32)办好中国法学会网站。围绕热点问题,组织网上专题讨论,宣传法治,扩大法学会的社会影响。加大投入,整合力量,实现与各地方法学会、各研究会以及法学界、法律界相关部门网站的联网,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力争用不太长的时间把法学会的网站办成法学界、法律界的知名网站,成为沟通法学、法律工作者联系的重要渠道,交流法学信息、推广法学成果的有力平台,对外传播我国法治建设成就和法学成果的名牌窗口。

  (33)召开中国法学会宣传工作会议,整合中国法学会、各地方法学会及各研究会的宣传力量,加大法学成果及法学会工作的宣传力度。

  七、探讨并遵循群团工作发展规律,大力加强自身建设

  (34)加强对群团工作发展规律的研究、探索。法学会工作要体现时代性、符合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要遵循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的规律,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运行机制。

  (35)制定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确保法学会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

  (36)贯彻《公务员法》,实施好《中国法学会贯彻落实公务员法的具体方案》。以贯彻落实公务员法为契机,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提高机关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7)分别召开地方法学会秘书长会议和研究会秘书长会议。加强法学会系统内部的协调配合,强化法学会系统组织合力,实现全国法学会工作一盘棋。

  (38)全面开展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中国法律咨询中心、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和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的工作,真正发挥三个“中心”和基金会作为法学会重要工作手臂的作用。着手组建中国法学会法学研究中心,凝聚高水平的研究人才,为领导机关决策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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