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3-17 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2010年法学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 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履行“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根本职责,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服 务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法治实践,更加注重法学研究重大项目的调研和攻关,更加注重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加注重健全法学会组织体 系建设,更加注重培养和造就高素质法学、法律人才队伍,积极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更加 扎实有效的工作成绩,大力提升法学会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努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法学会工作和法学研究事业全面推向前进。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全国“两会”精神,切实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 者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2)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抓好法学理论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举办2期法学理论骨干培训班,把着重点放在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 导法学研究、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上。落实中央政法委部署,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头 脑。
(3)继续举办“国情报告会”,把着重点放在推进法学理论研究与具体国情的紧密结合上,吸引更多会员参加。
(4)加强对法学界、法律界的引导,把着重点放在发扬学术民主、保障学术自由上,鼓励法学、法律工作者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理论勇气,大胆发 表创见。继续办好“中国法学创新讲坛”和“中国法学青年论坛”。
二、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加强重大专项规划和重点课题的研究
(5)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中央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带 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法治理论和实践问题,围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部署,结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政 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新任务,从理论支持和法治保障的角度确定重点研究课题,并扎实组织实施,不断推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和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持。
(6)全力抓好《法学研究十大专项规划》的实施。要集中法学界、法律界的精锐力量,组织跨学科、跨领域、跨部门的综合研究,通过联合攻关,推 出若干能够影响我国法治建设进程的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研究成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相关机制,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高质量 高标准地完成课题任务。在抓好十大专项规划的同时,不放松对其他重点课题的研究。要组织好年度法学研究课题的招标工作,设立青年法学研究基金,适时召开中 国法学会课题管理工作会议,出台《中国法学会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7)加强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要继续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法律的研究,着重对重点 立法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为形成更加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贡献力量。今年适当时候,举办“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高层论坛”。
(8)加强对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和可持续发展法律问题的研究。围绕中央关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战略决策,加强对促进科技创新、推动能源节 约、保护知识产权、治理环境污染等方面法律问题的研究,为推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献计献策,为我国经济的长远发展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9)加强对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法制保障的研究。着力加强对收入分配、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以及加强社会管理、完善公共服务、有 效化解社会矛盾等问题的研究,推动完善相关立法,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社会建设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
(10)加强对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等法律问题的研究。加强对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健全依法有序表达诉求的法律机制的研究;加强对推进社 会管理,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的研究;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研究,有效防止和依法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重大恶性案件;加 强对流动人口、特殊人群、互联网、社会组织等问题的研究,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管理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11)加强对国际经济领域重点法律问题的研究。加强对反倾销、反补贴、技术标准、检验检疫以及气候、环境和劳工等方面问题的法律研究,提出 破解之策,有效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和贸易保护主义,推动正常的国际经济贸易合作;加强有关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问题的研究,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战 略,维护国家在国际竞争中的利益。
(12)加强对“一国两制”实践和祖国统一大业中的法律问题的研究。加强对海峡两岸法律问题的研究,加强对香港《基本法》的解释、国际公约与 香港选举权关系等问题的研究,多提有价值的法律对策。
(13)各研究会要结合专业特点,各地方法学会要从当地实际出发,确定重点研究课题,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组织实施,重大课题要实行联合 攻关,努力推出一批高质量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三、进一步加强研究会建设,推动法学研究事业的新发展
(14)认真贯彻落实2010年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工作会议精神。以实施《中国法学会研究会管理办法》、提高组织推动法学研究能力为主线,健全 组织体系,创新运行机制,规范活动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夯实法学研究的基础,努力把研究会组织起来、活跃起来,充分发挥研究会开展法学研究和交流的主阵地 作用,把法学研究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15)进一步加强研究会建设。坚持巩固、调整、提高、发展的原则,着力加强现有的研究会,适当发展以行业、系统所涉及的法律为研究对象的专 门研究会,扶持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研究会。
(16)推进创新研究会运行机制,增强研究会活力。健全研究会学术活动机制,科学配制研究资源,规范研究会年会、课题研究、专题研讨和学术交 流活动;完善法学研究的激励机制和成果评价机制,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促进多出成果、多出人才;激活研究成果的应用转化机制,使法学研究和实务部门之间实 现良性互动,加强推介,使高质量的成果更多地进入领导决策层。
(17)组织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使评选的结果具有较强的公信力和权威 性。要充分发挥“十杰”的带动作用,健全法学、法律人才的评价标准和激励机制,有力推动高素质法学研究队伍建设。
(18)完成司法部移交法学社团工作。落实国务院授权中国法学会主管法学社团的决定,加强同司法部、民政部的沟通和协调,抓紧完成移交工作, 制定中国法学会涉法社团管理办法,加强对法学社团的管理。
四、深入贯彻落实中政委18号文件精神,整体推进地方法学会工作
(19)继续深入贯彻中政委18号文件精神,结合实施中国法学会新《章程》,进一步加强地方法学会的自身建设,争取在理顺领导管理体制、建立 党组、健全内设机构、干部选配和法学研究专项经费等方面有新的突破,在组织、推动法学研究的能力上有新的提高,从整体上把地方法学会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阶 段。
(20)要着力加强对地方法学会的指导。积极应对法学会体制上的重大变化,加快自身改革,在观念更新、建立健全新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转变 工作作风、增强自身能力等方面有较大的提高。中国法学会要加强与地方法学会的沟通、协调,加大工作指导力度,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尽快形成全国法学会一盘 棋的工作局面,真正发挥法学会的整体优势,形成更大合力。
(21)继续抓好地方法学会组织建设。2010年省级和副省级法学会换届,要贯彻落实中政委18号文件精神,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尚未完全理 顺领导管理体制以及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都要争取利用换届的契机加以解决。要进一步加强对地级市法学会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推动具备条件的地级市成立 法学会。适时召开地级市法学会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
(22)在总结经验、相互借鉴的基础上,继续举办好地方法学会承办的六大区域法治论坛,对论坛进行必要的整合,为论坛注入新的活力。特别要在 提高论坛的质量、提高论文的质量、加快成果转化上下功夫,注重实效,多出成果,办出特色。
(23)积极探索统一会员称谓后会员发展、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新路子,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要继续加快发展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进一步扩大法 学会的联系面和覆盖面;要健全联络组和联络员制度,进一步规范会员管理工作;要为会员提供多样化的服务,探索便捷、开放式的研讨交流、论文征集、专业联谊 等活动方式,调动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完善会员的参与机制。
(24)加强培训工作。适应落实新《章程》的需要,应对体制变化,中国法学会适时举办地方法学会专职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培训班,切实提高对法 学会工作特点、规律的认识,提高组织推动法学研究和法学交流的能力。
五、进一步加大参与法制宣传的力度,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
(25)继续组织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2010年,在中西部省区进行。要突出宣讲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题目。坚持报告会进省 (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要重视调查研究,着力增强宣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6)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将“双百”活动深入到一般百姓之中的批示精神,积极探索“双百”活动常态化的方法路子,将“双百”宣讲向基 层延伸。2010年,先选择几个省区进行试点。
(27)继续组织撰写《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09)》。面向国内外广大公众,系统、客观地总结我国年度法治建设情况,保持连续性、权威 性,高质量按时完成。做好后续跟进工作,策划组织好宣传活动。
(28)继续组织实施“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少年大型普法活动。要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精心筹划,拓宽渠道,周密组织,进一步加 强两岸四地青年法学学子的交流活动。
(29)各地方法学会要进一步加大参与法制宣传的力度,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多种形式,动员和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进机关、进乡村、进社 区、进学校、进企业进行宣传,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使依法治国的观念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良好风 尚。
(30)中国法学会及所属各研究会、各地方法学会主管、主办的法学、法制类刊物、报纸、网站、工作刊都要成为弘扬法治精神、唱响主旋律的舆论 阵地,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增强精品意识,提高编辑质量,树立竞争观念,争取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六、巩固对外法学交流成果,不断开创新的工作局面
(31)继续坚持对外法学交流的指导原则、发展战略和工作思路,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方针,充分发挥法律专业和民间外交的独特优势, 切实发挥对外法学交流主渠道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对外法学交流的质量,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的跨越。
(32)继续拓展新的双边交流渠道,开发新的精品项目。今年择机开辟新的交流渠道,发展新的交流伙伴。选择重点国家,落实相关合作备忘录,深 化交流的内涵。
(33)巩固区域法律合作机制,办好对外法律培训项目。总结举办的区域法治论坛的经验,充分发挥论坛的合力作用。在国内举办第二届“中非合作 论坛—法律论坛”、第四届“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支持国外法律组织承办第四届“中国拉美法律合作论坛”;继续举办东盟10国法律人才培训项 目。
(34)拓展对外法学交流新的平台。有选择、有重点地举办一些中小型专题国际研讨会,邀请国际法学、法律界知名人士来华访问,选派更多学者到 国外进修和交流。积极参与国际法学、法律组织的学术活动,并争取更多的领导席位。
(35)加大对港澳台法学法律界的交流力度。落实中央部署,研究制定加强涉台法学研究和交流合作的总体规划,强化中国法学会作为全国涉台法学 研究平台的地位和作用,建立健全涉台法律问题研究机制,着力培养一批涉台法律问题专家。组团参加今年3月份在台湾地区举行的两岸法学交流20周年纪念活 动。精心组织好台湾法政专业青年学生夏令营、冬令营活动,办好专题论坛。办好内地港澳法律论坛。
(36)适时召开第二次全国法学会外事工作会议。分析开展对外法学交流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部署下一阶段对外法学交流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安 排,整合法学会组织开展对外法学交流资源,加强法学会外事干部队伍建设。
七、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契机,大力提升法学会建设科学化水平
(37)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着力提高法学会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法学会自身的思想建 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为更好地履行好繁荣法学研究、服务科学发展、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职责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38)要加强调查研究,大兴调研之风。针对中国法学会新《章程》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带有普遍性、根本性的问题,加强 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把握特点和规律,推动法学会活动方式和工作机制的创新,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39)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中国法律咨询中心、法律信息部、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和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等直属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自身发 展能力和服务意识,逐步扩大社会服务的领域和范围,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