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1-28 来源:法律信息部 责任编辑:att2014
环 境 保 护 部
中 国 法 学 会
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评审
第1号公告
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评审办法
第一条【办法宗旨】
为确保本次制度创新事例评审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增强评审过程的透明度和结果的公信力,特制定本评审办法。
第二条【参评范围】
本次活动共征集创新事例324件,均参加评审。
第三条【评审标准】
着重从事例的真实性、创新性、实效性、典型性进行评审。
第四条【奖项设置】
设最佳事例25件,优秀事例50件,提名事例若干件,优秀组织单位奖若干个。
第五条【评审程序】
评审设形式审查、实质评审和定评会三个环节。
第六条【时间安排】
1.2015年1月28日,在中国法学会网、中国法学创新网公布评审办法。
2.2015年2月6日前,完成形式审查。
3.2015年2月16日前,完成实质评审。
4.2015年3月16日前,完成定评会,公示最佳事例、优秀事例和提名事例名单。
第七条【奖励事项】
对最佳事例、优秀事例、提名事例和优秀组织单位颁发牌匾或证书。
邀请最佳事例单位代表进行经验交流。
第八条【解释单位】
本办法由活动组委会秘书处负责解释。秘书处设在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
第九条【施行时间】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