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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周成奎在第2期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开幕式上的讲话

时间:2010-04-21   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2010年4月17日)

 

各位同志,各位老师,同学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第二期中国法学青年论坛。首先,我代表中国法学会,代表韩杼滨会长和刘飏常务副会长,对论坛的举办表示热烈祝贺,对各位领导、各位嘉宾的出席表示由衷欢迎!同时,作为论坛的主办单位,我要向这次论坛的承办单位—中国政法大学表示诚挚感谢,没有你们的支持,这次论坛要如期举办是不可想象的;我还要感谢这次论坛的协办单位—《法制日报》社,以及今天到会采访的各新闻媒体,没有你们的参与,这次论坛的影响可能只能局限在今天这个会场上。本来刘飏同志要亲自出席这个论坛,但由于临时有事,她要我代表她讲几句话。
        首先,中国法学会为什么要举办青年法学论坛?我想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推动我国年轻的法学、法律工作者更快地成长起来。中国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有一支宏大的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法学、法律工作者队伍。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我们培养了一大批杰出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人才,也在实践中造就了一大批法律实务人才。但是我们毕竟有一个法学、法律人才的“断档”期,现在还健在的老一辈法学家和法律实务工作者,已经为数不多了。现在成为我国法学教育、法学研究领军人物,成为法律实务部门领导同志的,大多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法治的恢复期开始学习法律,并逐步成长起来的,他们人数也不是很多,这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客观需要相比,还很不适应。中国能不能真正做到依法治国,能不能真正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某种意义上讲,决定的因素是人才,是年轻的法学、法律人才能不能一批又一批地不断成长起来。中国法学会举办青年法学论坛,就是要为年轻的法学、法律人才搭建一个加快成长的平台。中国法学会对年轻人才的成长始终是高度重视的。我们开展了5次“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的评选活动,一共评选了50名杰出青年法学家。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已经并且正在成为我国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和政法系统的重要骨干,已经并且正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今年年底前,我们还将组织评选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我们将本着更加公开、公正、公平和有公信力的原则,拟订一个评选办法,力争把确实优秀的青年法学家评选出来,并通过他们,带动更多的年轻法学、法律人才的成长。今年,我们还决定,在中国法学会组织的部级课题招标中,首次设立青年项目,资助45岁以下的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研究项目。我们准备先拨出40万元资助10个项目,以后再逐步扩大资助范围,增强支持力度。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未来发展决定于人才。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举办青年法学论坛的主要原因。
        其次,为了使年轻的法学、法律工作者更快成长起来,我们一定要让他们对中国国情有更深切的了解,一定要鼓励他们把理论和实际更好地结合起来。当然,中国由于封建社会的历史很长,缺乏民主法制的传统,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向外国学习是不行的,不借鉴外国成功的经验也是不行的。事实上,改革开放30多年,我们也是这么做的。大家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有一个资料室,这是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建立的,主要任务之一是收集国外的法律。80年代初期国家外汇是非常紧张的,彭真同志专门向国家申请了一笔外汇,用于购买主要发达国家的法律,并且每年把他们修订的法律都买过来,现在这个资料室所收藏的外国法律在国内图书馆中即使不是最多的,也是最多的之一。同时还成立了一个研究室,这个研究室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翻译外国法律。可以看出,我们对于学习借鉴国外有益经验是十分重视的。彭真同志曾经指出,实践是法律的母亲。我们搞法治建设,一定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与中国的国情相结合。记得托克维尔在《美国的民主》这本书中讲过,美国宪法在美国实施很成功,但是拿到别的国家,可能只是一件精美的艺术品。这个话是很有道理的。我的看法是,每个时代法律的基本价值取向,世界各国是有共性的,但是如何实现这些基本价值取向,各个国家因国情不同,又是不完全相同的。中国的法学研究,应当把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国的法学教育,应当把培养学生善于从中国实际出发,又善于解决中国实际问题的能力,作为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准。作为从事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的年轻同志,要更多关心中国的法治实践,要解决从理论到理论、从概念到概念、不着边际的问题;从事法律实务的年轻同志,要更多关心中国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解决就事论事、理论基础不够扎实、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很难提高的问题。总之,要互相取长补短,把理论和实践脱节的问题解决好。
        第三,为了使年轻的法学、法律工作者更快成长起来,我们要大力提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创新的思想路线和理论品格。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能不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能不能对人类做出重大贡献,最重要的标准,要看你有多少创新,出了多少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理论家等等。中国历史上,出思想、出人才最多的,大多是在社会的转型期,如春秋战国时期,从奴隶社会走向封建社会,出了一大批政治家、思想家、军事家。又如鸦片战争以后,中国封建社会开始解体,走向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社会剧烈动荡,这个时期也出了一大批人才,仅文学方面就出了鲁迅、郭沫若、茅盾、巴金、老舍、曹禺等大家。现在中国社会也正处在一个重大转型期,各方面都发生着深刻变化: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从封闭走向开放、从人治走向法治、从贫穷走向富裕、从单一走向多元,等等。社会的这种深刻变化,正是我们法学创新的基础和前提。我们一定要抓住这个历史机遇,争取在法学研究中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去年,中国法学会与清华大学合作,创办了“中国法学创新讲坛”,就是要提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导下,在法学研究方面能够不断创新。我们由衷希望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伟大实践中汲取丰富的营养,及时做出理论概括,不断深化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性的认识,加快从法治建设的必然王国走向法治建设的自由王国的过程。
        各位同志,各位老师,同学们:第三期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将在上海交通大学举办,讲坛也将从首都北京走向京外,届时将有更多的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其中、受益其中。我们热切地期待这个论坛越办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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