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系统:
用户名: 密码:
2024年04月20日 星期六
位置: 首页 》中国法学创新讲坛 》专题报道 》中国法学创新讲坛
郑成良教授协同主讲(中国法学创新讲坛第十期)

时间:2014-06-17   来源:  责任编辑:

  很荣幸有机会来到清华做一个协同演讲,协同主讲主要应当是对主讲人的观点作出一些回应和补充,不是发表我自己的一些看法。刚才张文显老师非常全面、系统地梳理了法治中国的理论问题,讲的很多,我无法一一回应,我挑出几个问题谈谈我的想法。

  第一,关于概念的逻辑混乱问题。

  我不是说张文显老师逻辑混乱,我是说目前在法学界概念的使用比较混乱。如习总书记在去年讲过“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刚才张文显教授介绍的几个课题组也都提到,“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基本建成”。但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并不是一个逻辑层面的概念。记得在十几年前,法理学界就有同仁提出,我们在法治国家进程中还应当提出法治社会,一方面要建设法治国家,一方面要建成法治社会,因为有政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法治国家同时还建设法治社会,我觉得这还需要研究。因为法学的研究要尊重宪法文本,要看宪法中的文本含义是什么含义。涉及到“国家”,有五个基本含义:第一个,国家是有组织的暴力,不是这个意思;第二个是公共权利,比如宪法中说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也不是这个含义;第三个是在法律上和自然人、法人并列的一种权利主体。比如说国家赔偿,谁来赔偿?是一个人,国家有权、有义务,国家侵权了,要承担责任。国家财产也不是政府的钱。我们看到美国有一些案件是某某公民诉美国,这个意义上法院只代表法律,国家与公民发生纠纷时,法院进行裁判,这个意义上国家是一个法定的人。法治国家,宪法中也不是这个意思;第四个,国家是一个组成单位,在这个意义上,台湾就不是国家,但台湾还有政权;满洲国也不是国家,是有组织暴力。宪法意义上的文本说依法治国的国家也不是这个意思;第五个国家是社会总和的意思,比如宪法第一句话是“中国是历史上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什么意思?不是说我们是最悠久的国家有组织暴力,也不是最悠久的一个宪法组成单位,也不是最悠久的法律上承担义务的人,而是一个社会总和的意思,一个共同体。

  现在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把法治政府从法治国家中拿掉,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不是一回事,这在逻辑上就会出现问题。习近平总书记作为政治家,从工作部署角度讲没有问题,但是我们学界在研究中,要注意这三者在逻辑上不是一个层面的问题。

  法治中国和法治国家什么关系?我认为,法治中国和法治国家是一回事,实质是同一概念。也有不同,不同在哪?用我的话说,法治中国是法治国家的升级版。

  第二,如何准确判断我们在法治发展中目前的历史方位。

  我们现在在法治国家建设中走到哪了?张文显教授介绍的几个课题,我认为太乐观了,到2020年我们就可以初步建成法治国家,太乐观了。记得在2004年,国务院有一个《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就乐观地说经过十年左右,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现在十年了,我们能说我们现在的政府是法治政府吗?学界也这么乐观,到2020年我们初步建成法治国家。准确判断我们现在历史发展到哪了,这涉及到过去15年我们在法治发展道路上到底取得了哪些成绩?从1997年十五大正式确认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到法治中国的概念提出,正好是15年,习近平掌舵之后提出法治中国。这15年我们在法治道路上到底做了些什么?我认为两句话概括:成绩很大,问题更大。

  第一个成绩,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我认为是基本形成,没有真正完全形成。看看我们宪法性法律,里面规定国务院各个部委组成,设部长1人、副部长1-4人,看看我们这几十年来,最多有一个部设二十多个副部长,这违反宪法,但没有人管,这怎么能叫体系形成呢?

  第二个成绩,这十五年我们的法律毕竟保证了我们的经济持续高速增长。

  但问题更加显著,有三大问题:第一,这十五年来,官方主体违法行为、犯罪行为多发现象没有根本扭转,而且有加剧的趋势。第二,民间主体违法逐利、违法诉求越来越明显,也没有根本扭转,还在加剧。第三,这十五年来,法律的权威性不但没有提升,而且持续降低。它的标志就是法律定分止争的能力越来越弱。什么事没进司法程序还好,一进司法程序,争论越来越大。

  这十五年,我们的成绩不能否定,但是我们遗留的问题、造成的问题更严重。不能再按过去路子往下走。

  第三,法治中国与国家治理现代化。

  建议各位做理论研究的一定要认真读两个文件,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和今年元旦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发表的一篇文章。《决定》里面提出改革的总目标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我认为非常到位。元旦的文章对此有很好的解读。也许我的解读不正确,大概意思是我们现在不成熟,如何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这个问题社会主义国家一直没解。

  法治中国概念的提出非常有意义,为什么是升级版?回答了三个问题:

  第一,我们如何来面对社会法治发展中的挑战?什么挑战?过去十五年,如果按这个路走,再过五十年也建不成法治国家,甚至可能越来越远。现在我们中国在法治发展中面临一个挑战是社会矛盾不断增加,矛盾越来越突出,冲突越来越激烈,化解矛盾的资源日益紧张。

  化解矛盾需要资源,哪些资源?无非是三个:一是经济资源。我们如果有更多的人民币,有更多的就业岗位,更好的福利,社会好多矛盾就能够化解。但现在来看矛盾增长的速度跟人民币增长的速度不成正比。二是精神资源。化解矛盾不能仅仅靠钱,得有精神追求。大家回想一下改革开放之前,那时候化解矛盾主要靠精神资源,让知识青年下乡,毛主席一句话,大家兴高采烈下乡。甚至一个支部书记的威信都比现在省委书记要高,好多矛盾,书记出面一句话就解决了,有精神资源。现在我们精神资源有哪些?农民利益问题、拆迁问题,我们靠什么精神资源,说一番话大家就欣然接受了?三是制度资源。精神资源不多了,经济资源也不这么丰富,但是我们有强大的制度资源,什么东西一按制度办事,一进程序,胜败皆服。现在就司法来说,法院的公信力处于建国以来最低,这不完全是老百姓不讲理的问题。如果我们资源日益枯竭,矛盾日益加剧,就是一个问题。

  我们现在就是这个历史方位,中国在法治国家建设上,如果再没有大的动作,没有总体战略思考,继续这么一步一步往下推,我认为不会再有三十年,历史不会给你机会。我认为至少习近平本人有深刻的意识,才会提出我们现在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其中一个核心概念是法治中国。法治中国就是法治国家,不过路数有点变。

  另外,我们要以一个新的、更加宏观、更加开阔的时间维度来看待这个问题,来看待法治国家。什么时间维度?法治中国其实与人治中国相对应,我们要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其实就是从人治中国向法治中国转型,目前的中国是从人治中国向法治中国转型,刚刚起步,这时候理论界不能太乐观。中国目前不能说是人治国家,但也不是法治国家,我起名是混合治。转型期就是混合治。法治中国的概念从时间维度上来看,就是告诉我们从人治中国向法治中国转型,而且这个转型实质工作刚开始。这个转型可能需要很漫长的一条路。

  空间维度。法治中国给我们提供一个视野,空间很开阔,法治中国在空间上是和法治美国、法治英国、法治德国相对应。我们建设法治中国是解决中国问题,因此必须适合中国国情。但是也要借鉴世界其他国家法治建设的普遍规律,市场经济有共同规律,难道法治国家就没有共同规律吗?法治中国一定要处理好这两个问题。

  如果把法治中国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联系在一起考虑,我想好多问题我们就能够达成共识。这里还涉及一个问题,为什么从“十月革命”开始一直到现在,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问题都没有真正解决?原因当然很多,其中最核心的因素是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和体制的影响。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都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上是一种意识形态,在体制设计上,与国家治理体系有直接联系。

  什么叫专政?从英语中可以译成独裁。如果对古罗马了解,就知道专政体制怎么来的。专政在古罗马共和国期间是一种体制,也叫独裁。古罗马除了执政官还有独裁官,也叫专政官。独裁体制或专政体制是一种特殊的体制,是一种宪政体制下的紧急状态。古罗马内部骚乱,有时候遇到战争,完全按宪政的程序来回应,可能就来不及了,所以古罗马发明专政官,他不受任何法律限制,但是他的权力只有相对的,换句话说是解救危机的一种手法。专政官的任务就是在三个月内挽救政权,三个月满了,自动释权。后来专政官逐渐延长,到了凯撒,是古罗马历史上第一个独裁官,终生独裁。

  有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至少在我们党内有一些改革者已经意识到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问题,因此我们要搞法治国家。

全文
搜索

关注
微信

关注官方微信

关注
微博

关注官方微博

网络
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