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7-26 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张明楷,时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吕忠梅(女)时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教授; 张新宝,时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孙笑侠,时任浙江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张守文,时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袁曙宏,时任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教授; 蔡定剑,时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景汉朝,时任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吴大华,时任贵州民族学院院长、教授; 赵旭东,时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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