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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宁德市法学会:抢抓新机遇 加快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

时间:2015-09-20   来源:  责任编辑:elite

  抢抓新机遇 加快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

  福建省宁德市法学会

  近年来,宁德市法学会在省法学会有力指导和市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立足自身职能,引导推动县级法学会建设发展,积极探索法学会服务法治建设的结合点和着力点,走出了符合县级法学会特点的发展路子。截止2013年12月,全市9个县(市、区)均成立法学会,每个县(市、区)都有1至3名正式事业编制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是全省9个设区市县级法学会中,第一个解决人员编制的法学会。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不断凝聚县级法学会建设合力

  一是从组织上引导。把推进县级法学会的建立工作纳入市委政法委重要议事日程和市法学会工作的整体布局之中,作为一项重要职责。为有效推进工作开展,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结合下基层调研,亲自过问县级法学会成立工作,专门约见县委书记、县长,请他们给予大力支持,解决县级法学会建设所需的组织保障、人员保障、经费保障等问题。将所有县(市、区)党委政法委书记增补为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增强他们建设法学会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按时成立法学会。

  二是从思想上领导。加强方针政策和政治思想上的领导,及时传达中央关于建设县级法学会有关要求和精神,增强各级领导建设县级法学会意识。通过将“双百”、“法治论坛”、“法治”沙龙、“法治体验”、“法治咨询”等活动载体向基层拓展和延伸,帮助解决当地领导关注、群众关心以及法治建设中的难点、疑点问题,使各级领导充分了解法学会在深化改革、推进法治建设中所发挥的作用,充分肯定法学会工作,增强建设法学会的认同感,从而带动县级法学会建设深入发展。

  三是从工作上指导。从2010年开始,我们将县级法学会组织建设、研究活动、宣传信息和会员工作保障等纳入全市综治考评体系,通盘筹划,统一部署。重视县级法学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帮助选强配齐班子,努力打造一支有朝气、有活力、有担当的团队。市委政法委与市法学会还专门组织督查组,适时深入县(市、区)调研指导,确保法学会各项任务在基层有效落实。

  二、找准定位,优化抓手,不断提升县级法学会建设能力

  一是发挥好法治建设“思想库”、“智囊团”作用。指导县级法学会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根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法制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学研究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学研究工作,主动为党委政府在推进法治建设进程中提供法治理论支持。今年,为承接地方立法权工作,我们与县级法学会一起,就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提出亟需进行立法的项目建议,并推荐多名会员参与人大、政府的“法律顾问团”,发挥专业优势,当好参谋助手作用。

  二是发挥好法治精神“宣传员”、“传播者”作用。发挥“双百”宣传品牌作用,推动“双百”活动进党委理论中心组、进党政机关、进党校,并使之制度化、常态化,不断提升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结合法治建设、平安建设,选定课题,聘请法学专家、学者到各地作专题辅导报告,推动法治宣讲向基层延伸和拓展。积极开展送法“七进”活动(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部队、进寺院)和法律基层行“六个一”活动(一轮义务法律咨询、一堂法治知识讲座、一次墟日庭审观摩、一批矛盾纠纷化解、一期法律沙龙互动、一项惠民法律援助),传播法治正能量,唱响法治主旋律,推动全社会树立学法、守法、懂法、用法意识。

  三是发挥好法律服务“实践者”、“生力军”作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各具特色的法律服务的载体、抓手和品牌。今年,各县(市、区)新建 “法律诊所”28个(其中:社区(村)“法律诊所”26个、海上“法律诊所”1个、中心“法律诊所”1个,在建“法律诊所”12个),“法律诊所”建立以来,共接待群众咨询780次,“出诊”16次,调解矛盾纠纷48起,移送法援中心案件80件,涉及债务问题44件、婚姻问题33件、房产问题28件,经验做法先后在中央级权威政法媒体《长安》杂志、《民主与法制时报》和闽东日报大篇幅报道,同时被中国法学会网站刊登。

  三、创新机制,多措并举,不断增强县级法学会建设活力

  一是创新工作机制。及时出台县(市、区)法学会工作规章、会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常务理事会议事规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县级法学会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建立日常工作机制,年初有工作要点,部署全年工作安排;每季度有工作通报,及时督促跟进工作落实情况;每半年有工作会议,学术活动,回顾总结,研究部署学会工作,交流、回答“法治宁德”建设中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每年有会员联络会,加强市县会员之间联络。建立会员管理制度,专门制定下发《宁德市法学会会员管理服务实施细则》,规范会员发展、管理和服务等环节。

  二是创新调研方法。建立法学会法学研究工作联系点制度,每年选择2-3个有代表性的基层单位作为法学实务研究的工作联系点,贴近基层、贴近当地、贴近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学实务研究,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

  三是创新服务平台。依托期刊和简报,为县级法学、法律工作者提供相互交流学术成果、发表各自见解的平台。建立干部培训平台,组织县级法学会机关干部参加各类培训班和工作论坛等活动。建立会员短信资讯平台,及时发送学会重要信息和工作动态。

  四是创新培养机制。不断完善制度保障,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积极推进法学、法律人才培养战略,努力形成优秀人才健康成长、脱颖而出的良好机制。去年,建立了“宁德市优秀法学人才库”,加快培养我市有影响的法学领军人物;今年,推荐多名会员纳入立法专家库和案件评查专家库,使更多法律、法学工作者踊跃投身到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的伟大实践中,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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