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0-24 来源: 责任编辑:elite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鸣起
中国法学会关于表彰第三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获奖作者和优秀组织单位的决定
为鼓励、引导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传承和发展董必武法学法治思想,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与实践,进一步促进我国青年法学人才成长机制的创新和完善,中国法学会于2015年4-9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第三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
此次评选活动面向未满40周岁的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参评范围为2012年8月1日到2015年7月31日期间正式出版或公开发表的作品,评奖办公室共征集到作品357件,其中专著89种,论文268篇,中国法学会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事先制定发布的评审办法,组织中央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的知名专家学者,经过初评、终评等环节及公示程序,最终确定一等奖1件,二等奖5件,三等奖10件和提名奖21件,经研究决定 对获奖作品的作者予以表彰。
此次评选活动得到了政法部门、地方法学会和法学院校的大力支持,共有35家单位积极组织并推荐了作品,结合作品数量和实际获奖情况,最终确定16家单位作为优秀组织单位予以表彰。希望获奖的同志及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励,把这次表彰作为新的起点,开拓创新,作出成果,再创佳绩,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更大的贡献。
希望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丰富和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
获奖名单全部附在报告文集中,时间关系,在此不一一宣读。
中国法学会
2015年10月10日
宣读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