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3-30 来源: 责任编辑:elite
腾讯公司副总裁兼法务部总经理 江波
尊敬的王会长、陈会长,非常感谢给我们机会在这么重要的场合给大家介绍一下关于互联网行业发展的最新情况以及遇到的问题,因为时间有限,我就构思一下,我的PPT主要是三个方面。
一、互联网行业发展的基本态势,腾讯在当中的一些思考做法。
二、分享一下关于“互联网+”、分享经济的典型示例。互联网+和分享经济是现在比较热的概念,我们在当中也做了一些案例的分享。
三、毕竟是法治论坛,我们最终会聚焦到法律的问题,结合前面所说的,现在在互联网环境下,在互联网+经济的大背景下,我们所面临的一些前沿问题。
首先向大家介绍一下互联网行业的发展趋势,我们做了一个归纳总结,主要有三个趋势。
1.移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趋势越来越明显,这一点在座的各位领导、嘉宾都深有感触,之前在桌面PC前浏览图文、处理邮件,现在更多的时间转移到移动设备上,我们在用手机、iPAD等等移动终端,来处理公务、浏览新闻,移动化的趋势非常明显。现在移动的可穿戴设备也是如同雨后春笋一般蓬勃出现,大家目前接触比较多的是各种手表,苹果手表等等。通过手表可以实现很多的功能,现在还有很多眼镜之类的,还有很多的设备在研发当中,整个移动互联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我在PPT里面介绍一些数据,实际上手机网民已经占到整个国家网民的90%,移动应用的数量增长速度非常快,像Google Play的可供下载应用数量达160万个,整个互联网移动化的趋势已经奠定起来了。
2.颠覆性技术瞄准“虚拟现实”。各种虚拟现实的设备,比如Google眼镜也逐渐成熟起来,应该说随着移动终端越来越精密化,处理速度、处理效率越来越高,虚拟现实的场景已经越来越现实的摆在我们眼前。相对来说它的这种普及根据我们的预测和手机、iPAD相比,普及的速度没有这么快,但是未来的市场也是非常大的。
3.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它们可能构成支撑未来互联网发展。大家现在听到非常多关于云计算、大数据应用的各种各样新的名词,之前可能很多名词还停留在概念层面上。但是到今天,这些名词已经绝对不再仅仅只是概念了,他们已经是很现实的问题了,而且以BAT为首的中国互联网大型公司,他们在云计算、大数据应用,包括整体的数据处理能力方面,已经取得了非常大的进步。
就像我这里举的例子一样,谷歌前CEO施密特说“未来互联网会消失”,他说的消失按照我的理解是说,我们点对点设备联网的状态会消失,转变为所有人与人、人与物都会跟互联网联系在一起,这一点大家都在做尝试,我们也欢迎各位领导到我们腾讯参观,腾讯的二维展厅专门有一个展区,展区里面的所有设备,包括灯光、窗帘、电视、空调等等所有的东西,都是可以通过手机进行控制的。如果夏天很热,我们马上到家,可以在到家之前先把空调打开,这可以实现,这只是做最初步基本的尝试,我们相信未来互联网高速发展趋势是非常明显的。
下面介绍一下结合前面互联网发展趋势,腾讯的一些变化。
这一页主要是讲讲腾讯主要的业务情况,大家对腾讯还是比较了解,我们的业务是以社交工具作为核心,同时在娱乐、资讯、支付、其他使用工具上都有很多产品,这个不再具体介绍。
除了我们自己的发展以外,我们也进行了广泛的投资,我们想在互联网环境下拥有更多的伙伴和朋友,而不是我们自己一家去做,为此我们在很多方面都做了非常多的投资,同时也把之前的一些业务分拆出去交给伙伴去做,让整个的互联网形成大家共生共赢的态势和格局。
接下来介绍一下团队开放的体系。关于开放的体系主要是两块,1、我们有各类的开放平台。在开放平台下,会产生非常多的中小创业公司或者是工作室、个人,我们统计一下在过去4年,以腾讯开放平台作为依托的创业公司总估值超过两千亿,累计为创业者创造收益超过100亿。2、我们从2015年开始做了很多众创空间,在全国各个地方,包括北京、上海、重庆等等很多城市都有,众创空间里面,我们会和地方政府一起扶持当地的中小创业者,为他们提供从一开始的资助到后面的孵化上市全流程服务,把我们关于互联网的经验和帮助提供给他们。这方面做得很好,限于时间就不详细讲了。
刚才介绍了我们主要的工作模块,实际上作为工作内容,作为业务内容来说,现在主要是聚焦于两大方面,一个就是连接器工作,一个是连接人与人,可能大家都非常熟悉腾讯的产品,微信、QQ,这些产品就是沟通工具,主要的作用就是连接人与人,让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交流变得更加顺畅、更加便捷、更加高效,其实我们依托各类平台,除了连接人与人之外,我们还做很多连接人与服务的工作,以及连接人与设备的工作,等一下介绍互联网+的时候,我再来简单提及。
腾讯第二个比较重要的内容就是内容产业,腾讯在整个内容产业方面进行的投资数额也是非常大的,每年应该都有几十亿。我们的范围也比较广泛,包括游戏、新闻、电影、动漫、音乐等等,我们进行了全方位的布局,因为我们深切的认识到,随着我们国家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完备,越来越完善,我们国家的内容产业或者换句话说知识产权一定会越来越重要,一定会越来越值钱,基于这个原因,我们在内容产业方面投入力度也是非常大的。
下面介绍一下关于“互联网+”、分享经济的典型事例。可以说“互联网+”这个名词在去年经过总理在报告中提及以后,这个名词已经响彻大江南北,大家非常熟悉。根据我们的理解,“互联网+”有三大部分,一个是“互联网+”产业,让过去的第一、第二、第三产业跟互联网结合起来,能够产生更高的效益,能够达到最佳的使用情况。第二个是“互联网+政务”,通过政务跟互联网结合起来,能够让政务工作跟一般的公众结合得更加密切,也为政府提供更高效的政务处理能力。第三个是“互联网+民生”,让老百姓的生活变得更加便捷。大家看一下,这个是微信,在座的各位应该都会使用微信,在微信钱包里面有一个模块叫做城市服务,在城市服务里面,目前我们已经跟全中国的100多个城市签署了合作协议,在这些城市里面都可以点击进行确认,看到里面提供非常多种的服务,这就是互联网+民生的典型应用场景,在这个场景里面,你可以非常方便的进行包括医疗资源的使用、交通查询、缴费。深圳可以交纳税款,以前要到税务局排队很久,现在在微信上可以全部操作完,可以非常便捷的办理港澳通行证的续签、驾驶证的年检,足不出户,它是闭环的体验,整个的流程体验是非常好的。
“互联网+政务”的典型应用,深圳罗湖法院的应用,也是做得内容比较深,而且非常漂亮的一个应用,大家也可以看一下公众号,这里面实际上可以实现非常多的功能。综合来说,所谓的“互联网+”,我们觉得如果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可以在互联网上实现政务或者是服务的闭环,实际上用户体验一定会非常好。
下面介绍一下关于分享经济的情况,分享经济也是目前特别火爆的名词,关于分享经济我相信讲一天都讲不完,这里只是把名词提出来,供大家思考。实际上作为我们的理解,我们认为分享经济说起来复杂也复杂,说起来简单也简单,简单就是说通过互联网这种形式,能够让社会公众闲置资源通过互联网进行有效组合,进行组合之后能够有效提供服务的增加或者是共享的增加,从而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或者是社会的需求,其实简单来说是这么理解,但是里面存在很多管理问题,也存在很多监管的问题,这个是我们需要去思考和研讨的。
最后的一大部分是我们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1.我们觉得随着移动互联网的高速普及以及互联网发展的高速变化,内容产业所面临的挑战越来越大,网络盗版以及不正当竞争的情况在我们各级政府的努力下已经有了非常大的改观,但是随着技术的变化,各种新型的盗版企业总是源源不断出现,也给我们的管理者和监管者提出了新的挑战。
2.作为互联网公司,我们作为平台层面面临的挑战,现在各种应用越来越多、互联网越来越普及,这个时候就像刚才讲的,Google play有160万个应用,我们也有海量的应用,这么多的应用肯定会产生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怎么解决?有些地方的政府管理者简单说,你这么多应用我管不了,我还是来管平台,管平台方便一点,好管一点,因为平台是固定的平台,但是实际上这种思路是不是符合互联网的发展规律,这个其实是值得研讨的。因为互联网是一个海量信息存在的地方,如果給互联网的运营平台过多的监管责任,对于整个互联网产业未来的发展是很不利的。
3.关于“互联网+”和分享经济,我们呼吁监管创新有一个新的思路和方法,就像我刚才介绍的,题目是分享经济,分享经济实际上就是把社会上闲置的资源,通过高效的途径进行组合,从而有效增加社会服务的供给,因为本身是社会上闲置的资源,最后互联网进行组合以后,说白了,并不是一个政府出面组成的过程,这中间一定会存在一些问题,就像分享经济中最典型的实力就是各种打车服务,它会不会存在极个别的情况呢?所谓的司机没有很好的履行职责情况,可能是有的,但是如果仅仅因为极少数的情况就对它产生非常严格的监管思路,实际上这也未必是符合整个的分享经济发展的过程。所以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呼吁管理思路应该重视内生性的治理,我们也呼吁在管理方式上提倡包容性治理的管理方式。我们相信如果是以这种思路和方式的话,大家共同来一起努力和营造,我们相信我国的互联网行业、分享经济一定会得到更加长足的发展。
谢谢大家。
构建国民共赢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 周国萍
尊敬的各位领导,尊敬的各位专家、各位来宾,非常荣幸受到本次论坛的邀请,有机会向大家做汇报,我发言的题目是“遵循市场规律、依法规范管理,努力构建国民共赢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首先介绍一下我所在的公司,我来自与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我们这家公司是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2003年成为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管理职责的中央企业,是一家集科研、制造、流通为一体的综合性建材产业集团。近年来,集团坚持市场化道路,大力推进传统建材、水泥、玻璃的联合重组、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大力发展三新产业(新型建材、新型房屋和新能源材料),实现了快速发展。目前集团在水泥、商混、玻纤、石膏板产能跃居全球第一,风力叶片、碳纤维、熔铸耐火材料产能稳居全国第一,是我国最大的综合性建材产业集团和面向全球的建材综合供应商。
接下来我就如何依法依规的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从两个方面介绍一下我们的做法和认识。
一、中国建材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探索实践和依法推动进程
建材行业属于充分竞争领域,没有“政策保护”、也没有“准入门槛”,产品同质化比较严重,产业集中度很低,是一个重规模、重资源和市场区域性的行业。集团本身也是一家底子薄、资本金少的企业,2002年集团公司的销售收入只有20亿,企业规模非常小,主业也不突出,当然竞争力肯定也就不强。面对集团如此的基础和条件,要想快速做大规模从而做强企业,注定不能采取传统的以建生产线方式来发展。因此,我们在充分认识企业成长发展规律和行业发展阶段的特点基础上,选择了一条走存量重组、优化产业结构的发展道路。
近十年来,中国建材集团按照市场化原则,坚持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与上千家民企成功混合,走出一条以“国民共进”方式来进行市场化改革和行业结构调整的新路。到2015年底,集团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48亿元,控制近1007亿元净资产,撬动4692亿元总资产,混合所有制企业数量占比超过85%,在这个过程中,不仅实现了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还实现了以少量国有资本控制和带动大量社会资本的目的,显著放大了国有资本功能。十年间,集团公司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双双增长100倍,稳居全国建材百强之首,连续五年进入世界500强企业。
在推动和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过程中,我们提出并践行了“央企市营”模式。“央企市营”首先是以遵守和落实《公司法》为核心,内容包括五点核心:一是央企控股的多元化股份制,也就是产权多元化。实践证明,多元化产权比单一化产权管理更科学、更明晰,能使公司更有活力;二是规范的公司制和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公司法》规范,来规范我们的相关制度,使公司真正成为市场竞争中的法人主体,推行董事会运行机制,明晰董事会、经理层的责、权、利,实现行权顺畅;三是职业经理人制度,董事、经理人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方式选拔,用市场化方式解决好企业经营的委托代理关系;四是公司内部机制市场化,即用人用工及分配制度等方面与市场接轨,使企业真正做到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升能降;五是依照市场规律开展企业运营,不仅产品经营遵循市场规则进行,而且和民营、外资企业合作共生,追求包容性成长。在“央企市营”的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央企的实力+民企的活力=企业的竞争力”的融合公式,并且遵守“规范运作、互利共赢、互相尊重、长期合作”的“十六字”混合原则。
二、混合所有制改革中重大风险防范,通过我们的实践,我们的一些经验和探讨
集团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实践得到了国务院国资委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2014年7月,集团被国资委列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和落实董事会职权“双试点”企业,国家交给了集团新的改革任务。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作为新时期指导和推进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提出了国有企业要积极推进股权多元化,指出了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明确了国企改革和实行混合所有制的政策边界,对指导混合所有制工作具有重要试点意义。
成为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单位一年多以来,我们一方面认真总结十年来重组整合实践经验;另一方面积极制定“双试点”实施方案并紧抓落实。我们会按照“活力优先、效益优先、机制优先”的指导方针,力争做到企业效益和竞争力的提升,确保“混出效果”;同时,我们也会更加重视防范和应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重大风险,强化规范管理的权威性,坚持风险可控和可承担的底线思维,不断提高风险管控水平,保证做到操作公开、透明,实现“混得规范”。通过中国建材十年来混合所有制的实践,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特别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依法规范操作,强化企业内部监督,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在推进试点混合所有制改革中,要坚持依法依规、流程规范、公开透明等原则,强化企业内部监督,严控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在这个过程中,一是不断规范完善各项管控和管理制度,加强对企业投资融资、改制重组、对外担保、产权流转、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的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对发现和预判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整改和调整;二是坚持依法规范操作,充分发挥企业总法律顾问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法律审核把关作用,建立和不断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没有经过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有瑕疵的不提交决策会议讨论;三是完善企业内部监督体系,明确监事会、计审、纪检监察以及法律、财务等部门的监督职责,增强制度执行力,提高纠偏改偏的及时性;四是严格贯彻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廉洁从业的行为,加强企业反腐倡廉的建设,防止关联交易、利益输送,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二)应该做好顶层设计,培育良好文化,规避股权多元化带来的战略风险
实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股权结构必然多元化,国有股权的控股比例将有所减少,控制力度也会相对减弱,不同类型的股东对公司战略方向的选择可能会出现不同意见,个别股东可能从自身利益出发,提出一些缺乏长远考虑的投机性意见,从而给企业带来战略性风险。
对此,中国建材集团的做法:一是从行业的特性、集团整体战略出发,构建合理的、适合公司自身需要的股权结构,在核心板块企业,我们坚持国有股东相对控股地位不动摇,避免股权的过度分散,保证了集团在战略决策、固定资产与投资等层面的控制权;二是做好公司章程的顶层设计,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主体间的权限边界,通过章程条款设计,确定能够充分表达国有股东意志的治理结构;三是优化董事会知识结构,建设学习型董事会,形成健康的董事会文化,提高董事会依法决策水平;四是优选战略股东,引进先进的公司治理理念和经营经验,形成优势互补,从而确保战略意志的统一。
(三)不断创新管理,促进资源和文化融合,防范混合企业的管理整合风险
中国建材集团重组联合了一大批混合所有制企业,新进企业的管理和运行机制不一,经营者和主要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认识及对企业的文化认同需要一个过程。
为此,中国建材集团不断创新管理方法、管理措施和管理工具,建立起“格子化”管控、“八大工法”等一整套符合集团特点的管控模式,确保了混合所有制企业混出效果,改革扎实有效。“格子化”管控模式,主要内容是治理规范化、职能层级化、业务平台化、管理精细化和文化一体化,通过精准管控,将企业的职能分工、经营模式和发展方向固定在相应的格子里,确保行权顺畅、步调一致、有序经营,推动企业转变为规范的市场化运作的企业集团。“八大工法”,包括五集中(市场营销集中、采购集中、财务集中、技术集中、投资决策集中)、KPI(关键经营指标)、零库存、辅导员制、对标优化、价本利、核心利润区、市场竞合,通过外抓市场与内控成本,提升了企业竞争力,打造出了一批业绩良好、管理精细、环保一流、品牌知名、先进简约、安全稳定的“六星企业”。通过积极加强对混合企业的管控,有效防范了机构臃肿、效率低下、投资混乱、管理失控等企业问题,促进各级企业逆势而上,不断提升效益,有效地防范了经营风险。
(四)建立有效约束和激励机制,依法加强对职业经理人履职和流动风险防范
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建立市场化的职业经理人制度,改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序列管理方式,职业经理人的政策环境和工作环境更加市场化,职业经理人队伍的流动性更强,个性化管理的要求也更高。如何对职业经理人实施更科学更有效的管理,降低用人风险,也是试点混合所有制企业面临的挑战。
为此,中国建材集团的做法:一是实行市场化选聘,依法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依靠企业完善的管理机制和规范的合同约束,构建合法有效的制度防线;二是建立健全以经营业绩考核为依据、以岗位绩效工资为基础,实现短期薪酬分配与中长期激励有机结合的激励机制,激发职业经理人工作热情,规范职业经理人行为;三是依靠企业健康诚信的文化和职业经理人自律所构建的道德防线,增强职业经理人的归属感,保障职业经理人队伍的稳定性;四是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的政治核心作用,把党的纪律要求和经营思想结合起来,强化职业经理人的担当意识、发展意识和廉洁意识。
(五)加强事前审批,坚持公开透明,积极防范员工持股短期利益陷阱
实践证明,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对优化国有企业治理结构、激发企业发展潜能,具有非常显著的促进作用。但是,员工持股如果操作不规范、程序不透明,也容易产生暗箱操作、利益输送、员工短期利益行为等风险。
为此,中国建材集团的做法:一是积极建立以激励型为导向的员工持股计划,对员工持股的适用范围、股权结构、内部管理部门、监督机制等予以明确规定,自觉遵守国务院国资委出台的一系列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政策,如规范审计评估程序,加强持股方案的事前审批,坚持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开展员工持股计划;二是通过制度设计和规范员工持股方案,鼓励员工关注企业长期利益,避免员工将持股计划当做一种企业福利措施,过分关注短期的投资效益,给企业的经营质量和经营持续性带来风险;三是根据企业实际,设置恰当的员工持股比例,在董事会、监事会上发挥员工参与、民主决策的机制,使员工与企业成为资本共有、利润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各位同仁,近年来,中国建材集团积极践行“央企市营”,通过多种途径发展混合所有制,增强了国有企业的发展活力,实现了不同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但是风险时时刻刻存在,并渗透到经营的每一个环节,有些成员企业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法律纠纷,我们通过采取各种法律手段,积极妥善化解各种风险,切实保护了各方股东权益。面向未来,我们将以全面建设“法治央企”为目标,努力构建法律风险防控体系,不断提升依法治企、依法经营的能力和水平,为中国建材集团又快又稳地向前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企业兼并重组及破产制度的创新与完善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 王欣新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大家上午好。今天我和大家交流的题目是“企业兼并重组及破产制度的创新与完善”。
企业的兼并重组可分为生产经营正常时常态下的企业兼并重组以及企业陷于债务困境、发生破产原因时非常态下的兼并重组。前者主要适用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解决,后者主要适用破产法来解决。对于常态下的企业兼并重组大家比较熟悉,相关法律制度与市场操作规则也都比较健全,我们在此主要谈讨非常态下的企业兼并重组,也就是破产的重整。
破产法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尤其是市场退出机制中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党和国家对破产制度非常重视。在《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公报》中指出,“要依法为实施市场化破产程序创造条件,加快破产清算案件审理。……要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在中央文件中还强调利用破产法处置僵尸企业,解决过剩产能退出问题。
我国2006年通过的《企业破产法》规定有三种破产程序,即清算程序、和解程序和重整程序,其中重整与和解程序都属于企业挽救程序。和解制度主要适合适用于中小型企业以及没有重要资产被设置抵押等物权担保的企业,它在挽救企业的法律强制力保障方面也比较有限。而重整程序在挽救企业方面具有突出的效用,被世界各国公认为是预防企业破产最强有力的制度。它通过对债务人企业的营业、资产、债务、股权的重整,使企业获得重生。
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公报中提出的“要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这里的“兼并重组”,既包括常态下的兼并重组,也包括在企业丧失清偿能力非常态下的破产重整。而且在我们完成健全市场退出机制、清理僵尸企业任务的过程中,破产重整将占据主导地位。需要指出的是,所谓的“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中的“多”和“少”的关系,我们不能简单的理解为重整企业与清算企业数量或者比例上的关系。在任何存在破产法的国家,企业破产清算的数量都是绝对大于破产重整的数量的,我国也是如此。其一,在企业总量中占大多数的小型企业,因为不具备重整社会价值,加上重整的费用高、时间长、成本大,所以很少适用于小型企业。其二,现实中大量被吊销营业执照或发生解散原因,不依法清算注销退出市场的企业,还有大量在财产执行程序中丧失债务清偿能力的企业,也就是昨天刘贵祥专职委员指出的在执行案件中大概占5.60%的无财产清偿能力的企业,基本都是应当破产清算的企业,在破产案件中会占据大部分乃至绝大部分。所以,我们这里讲的“多”与“少”实际是指政策上的引导,即对具有挽救可能的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要尽可能多考虑如何进行兼并重组、尽量少适用破产清算”,强调地方政府与法院对这一项政策予以积极支持。如果我们简单的把这一政策误解为在破产法的适用中,重整企业的数量一定要多于清算企业,甚至有意排斥破产清算程序的适用,通过行政干预滥用兼并重组和重整程序,那就违背了中央政策的本意,也无法实现中央“去产能”等战略目标。
债务困境企业的兼并重组有法庭外的重组与法庭内重整两种方式。庭外重组,主要是指由当事人在法庭之外自行协商,不借助于司法力量解决经营与债务危机,实现企业重组,挽救再生的活动。它具有快捷、灵活、费用低廉、对企业的社会负面影响较小、股东等丧失公司控制权的风险可控等特点,所以往往在实践中会被当事人首先试用。但是由于在庭外重组中往往缺乏清晰的法律规则,存在着债务人企业及其股东与外部债权人之间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不信任,存在彼此利益冲突的多数债权人,而且和解协议必须取得全体债权人的同意,但在实践中要想取得这种同意恰恰又缺乏法律的强制性措施保障,所以在实践中,企业自行的重组往往成功概率比较低。
与庭外重组相比,破产重整程序在企业挽救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主要体现为具有强大的司法保障措施。首先,债务人企业在庭外重组中如果想要恢复生产经营,但是由于陷入债务困境,银行账户往往被查封,厂房、设备、原材料等均被查封,面临强制执行,所以很难恢复正常经营。而企业破产法规定,重整程序启动后对债务人财产的强制执行程序中止、财产保全措施一律解除,这样就可以使债务企业获得延缓债务清偿的恢复之机。
其次,债务人企业可能签订对其生产经营不利的合同,在庭外重组中也必须履行的,否则面临违约责任。企业破产法规定,重整程序启动后,管理人对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可以行使选择履行权,也就是他可以选择解除那些对他不利的合同,但是不包括担保等特定合同,这样可以使管理人在后续的过程中摆脱债务负担,全力进行经营生产。
第三,在庭外重组谈判期间,不能停止债权利息的计算,而在重整程序启动后,对债务人的债权停止计息。
第四,在庭外重组中,债务人需要新的资金救助,但新资金的投入如无担保物担保,在法律上是不能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也就是新资金没有法律安全保障。而企业破产法明确规定,在重整期间向债务人提供融资等援助的新债权人或进行兼并重组的战略投资者,他们的新债权可以获得优先于旧债权清偿的地位。这就可以保障新投入资金的安全,使银行可以放心贷款、供应商可以放心供货,企业也就可以获得相应的挽救机会。
第五,重整程序具有强大的司法强制力,它首先表现为我们挽救企业的重整计划不需要债权人全体同意才能通过,而是以法庭多数通过以后,就可以约束所有的债权人,反对的债权人也要受约束。另外在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甚至可以在多数债权人反对的情况下,强制批准重整计划草案,这样就可以克服庭外重组中集体一致行动的高额成本与失败风险。所以,重整要比庭外重组更有利于困境企业的挽救。
目前我们国家在这方面已经有了大量的成功案例,至今已经有数百家的重整企业大部分获得成功,上市公司重整据去年年底统计,一共有47家进入了法律程序,也是大部分获得了成功,有些还在执行过程中。
这里我介绍两个新的制度,一个是出售式重整,一个是预重整制度。
二、出售式重整
在了解重整制度挽救企业的作用之后,还需要理解企业挽救的实质,并纠正过去的认识误区。这个观念误区就是,重整只能是企业存续式的重整,必须保持债务人企业的继续存续,如果企业被注销退出市场,就不是重整而是清算。这种观念是不符合现代重整的实质和立法本意的。我们讲重整的实质作用是什么?是要挽救企业所经营的事业,是要通过企业的重整、通过资源优化配置,使重整企业的资源能够发挥出更大的社会效益,能够避免职工失业,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而不是仅仅形式主义地维持债务人企业外壳的存续。我们要根据企业自身资源的债务情况,他的债务经营情况以及新的债务投资者对重整提出的要求来决定企业的挽救方式。所以当企业的外壳成为不利于企业事业挽救的负担时,就需要我们对重整的方式进行创新,引入出售式重整,实际上是我国在实践中非常重要的一项措施。
所谓出售式重整就是把企业具有获利的营业、事业整体联通职工出售给其他债券投资者,使这部分的营业能够在新的企业中得到继续的挽救,继续的存续,而用企业营业转让所得和其他财产的清算所得来清偿债权人,这是因为在我国的先行立法和实务工作中存在着很多与存续式重整难以回避的法律风险,在相关的法律风险在我的发言稿里面已经做了具体的分析,由于时间的关系就不在讲演中一项一项列举。但是大家一定要注意到,在实践中,有些存续式重整由于受制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的不健全而导致困境,现在在我国已经出现了一些出售式重整的案例,并且都取得了成功,而他们的出售式重整方式的选择,恰恰是在存续式重整没有办法挽救企业的情况下,不得以所做出的新的选择。
另外,在我们的重整中还面临一些问题,比如像重整的时间比较长,对企业来讲,相应的负担包括风险也都比较大,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在国外是通过预重整制度,也就是在进入重整程序之前,先由当事人和有关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进行相应的协商,但是这个协商是建立在破产法相应的规定制度之下的,以破产法能够接受的制度进行相应的协商,包括对当事人权益予以保障,这样就可以使协商的成果延续到后续的重整程序中,得到固化。这样就使前期的谈判和后期的重整结合在一起,进而减少重整程序的期间,这样就可以使企业更快更好的实现企业兼并重组和挽救的目的。
破产制度在我国是一个比较新的制度,尤其是重整制度,所以我们在企业创新的时候,也必须要考虑到企业退出机制的创新,考虑到对于企业挽救制度的创新,而这些都是我们需要在立法和执法中密切予以关注的,创新是企业也是法治完善的重要推动力,我相信经过我们中国法治论坛的推动,在企业破产重整挽救方面,在实现中央任务方面,我们都能够在这些方面提出一些创新性的措施,谢谢大家!
企业家的法治期待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陈伟才
非常感谢参加这个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五中全会中指出“坚持创新发展,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的一切规律,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而法治是创新战略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创新是企业发展的灵魂,格力电器作为世界经济500强企业,2014年的产值已经达1400亿,纳税148亿,一直以来不断增加对科研创新的投入,加强创新平台的建设,培养创新人才队伍,促进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引领者,公司研发投入不设上限,如果2014年的研发投入就达45亿,建立了国家级的科研创新平台,公司累计申请的专利有两万多件,自主研发的一系列国家领先产品填补了国家空白,改写了中国空调业的百年历史。
近年来,国家为鼓励创新出台了相关的鼓励政策,但是随着市场竞争的环境日益加剧,一些企业采取恶性竞争的手段,破坏社会创新的环境,打击了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值得法律界关注。体现在知识产权因人才流失而造成侵权情况突出,完整的人才队伍是创新的保障,如果企业的技术人员频繁被挖,且被挖的速度超过企业培养人的速度,就会对企业的创新带来负面影响,培养一名优秀员工大概需要5—10年的时间,这些年来我们一直坚持自主培养人才的战略,但是自主培养人才经常被国内国外的企业以各种形式挖掘走,仅2014年,格力电器被挖走几百名技术人才,通过这个事件一方面证明格力技术的先进性,另一方面人才的非正常流失会带走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侵犯了企业的利益。集体被挖角会把企业带进更大的困境,比如珠海塞纳公司是一家打印耗材企业,因遭恶性竞争被江西的一波公司挖走了大量的销售人员、技术人员和财务总监,非法窃取该公司的商业秘密,生产并低价向老客户销售同类型产品,导致其一年损失两千多万元,虽然最后塞纳起诉,但是无法弥补损失,说明恶性竞争的情况在法律上保护是不健全的。
国家在破坏创新环境的恶意竞争行为的管理上,相关的法律制度是滞后的,因此建议国家完善法治建设。
目前侵权行为屡禁不止,对于创新成果的保护力度是不够的,据相关统计,中国专利成本侵权的维权周期大概要3—5年,赔偿额度平均是5—8万元,而美国每年专利侵权方面的赔偿平均是800万美金,近几年专利侵权赔偿额度高达6亿美金。
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维权周期长、维权成本高、惩罚力度薄弱,导致违法成本低,近年来,格力电器就商标侵权进行了30多起诉讼,据统计,每年查到的假冒格力电器商标的货值将近3千万元,专利被侵权的损失额达到每年3—5亿人民币,并且现在的专利诉讼周期长,产品有可能已经退出了市场,有可能获得了诉讼赔偿也没有任何意义。
比如睡眠曲线专利案件,这些官司很多时候打起来是没有意义的。
格力是一家严格落实制度、以制度来管理的企业,违反制度的人将会付出沉重的代价,我们在员工的内部管理实践上取得良好的效果。公司从总体的人才管理到车间的车辆、人员管理等一系列制度都有严明的考核和不折不扣的落实,这些对于治理侵权行为都很有借鉴作用。同时也呼吁加强社会舆论对于侵权行为的监督,建立诚信平台,实名曝光侵权人和侵权企业,使他们名声扫地,在市场竞争中没有立足之地。我们始终坚持完善社会法治建设才能保障企业创新发展,才能使创新者得到应有的荣誉和回报,激发市场创新活力,实现让世界爱上中国梦的梦想,谢谢大家!
强化企业法治保障创新发展
广东省法学会会长,原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政协副主席 梁伟发
尊敬的王会长、陈会长,各位参会的专家、教授,各位领导、各位同志,我谈三点体会。
一、中国法治论坛在深圳召开令人深思,催人奋进,对广东各级法学会的建设是一个极大的鼓舞和收获,因为首先中国法治论坛已经明确永久落户深圳,这是对深圳的大力支持和鼓舞,也是对广东的最大支持和鼓励。
二、昨天乐泉会长做的精彩报告实事求是,讲实话,讲真话,头脑清醒,观点鲜明,针对性强,针砭时弊,内容丰富,内涵深刻,是指导全国法学会工作的一个纲领性报告,待会儿冀平书记还要做总结讲话。三、两天来,25位专家学者、企业家、政府官员的报告紧扣主题、论证充分,有理论、有实证,听后令人耳目一新。尤其是专家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认为对加快法治广东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在此,我建议由广东省法学会主办,刚刚创刊公开发行的法治社会杂志编辑部要与每位专家、企业家尽快衔接,争取把他们的报告在我们的《法治社会》杂志上刊登,以扩大中国法治论坛在全社会的影响力。
供给侧改革与法治保障。
一、为什么要提出供给侧改革?
以前我们国家是消费动力不够,因而要刺激需求,现在有了消费的动力,但供给的产品满足不了消费者的需求,再加上现在的经济面临产能过剩,过多库存、债务高企,如果还是继续刺激需求侧会带来更大的供给不足,因此要实行供给侧改革。
二、供给侧改革主要改什么?
我认为要解决四个关键问题。
1.化解过剩产能。
2.帮助企业降低成本。
3.化解房地产库存。
4.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所以我们要做到“四改一提高”。
(1)改观念。一方面要由生产决定消费转为消费决定生产;另一方面,从消费者而言,也要改掉“外国的月亮特别圆”这个观念,刚才格力的老总发言,他们生产的电饭锅,我看董明珠天天在中央电视台做广告,能不能比得上日本生产的电饭锅?拿出来比一比。
(2)改质量。要由单靠产品的低廉价格进行竞争转变为靠产品的“性价比”参与竞争,就是说要由以廉取胜转变为以物美价廉取胜。
(3)改工艺。要由我可以做,做得了,转变为精益求精,做得好、做得优。2006年,德国商人康利安(音)来到青岛投资生产大型齿轮,在他之前,他们已经有多年的生产齿轮的历史,后来他的父亲来到青岛,两人在青岛的一处塔楼看到钟表依然运行。这就是他们100年前生产的产品,而且100年来没有维修过,经过他们的判定,这个钟表的齿轮还能用300年。还有青岛啤酒酿造设备也是德国100年前生产的,至今仍然在使用。还有青岛的雨污分流井窖,也是100多年前德国生产,现在依然正常运行。我们的国人为什么到日本抢购马桶盖、到香港抢购奶制品,还到香港抢购小孩的日本生产食品,叫优质良品,我看了在国内没有生产这个产品,小孩喜欢吃这个饼干,到香港排队去买。
(4)改服务。要由只管产品销得出转变为从产品的设计、选材、制造、监管、验收、销售、售后服务全过程的优质服务。我们从日本看到他们一条铁路可以让大半个日本活跃起来,就是人家修铁路的时候就充分考虑如何集通行、观光、娱乐、艺术、购物、房地产、旅游多种经营集合在一起,日本樱花一年产生大量的旅游人口,因为日本的天气情况、地铁交通、地铁换乘情报、地震海啸情报、高速公路情报,各种生活情报归结到一起,就是旅游景区和媒体的配合,推动了日本旅游业的大发展。
“一提高”是指全面提高人才队伍尤其是广大产业工人的综合素质,即是提高思想、业务、技能和作风等方面的素质。必须做到“五严”——严格培训、严格考核、严格管理、严格标准、 严格检验。
三、供给侧改革怎么改?
1.就发展理念来讲,必须实现发展理念的转变。面对人们对消费质量与性能要求的不断提高,面对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我们靠什么来促进发展?是片面追求GDP的增加,数量的扩张,还是靠产品质量的提高,产业竞争能力的不断增强,以及“经济、社会、生态和品牌”综合效益的良好推进发展?
我个人看法,(1)由生产决定消费转变到以消费决定生产;(2)由以量取胜转变到以质取胜,以优新特取胜;(3)由立足国内市场转变到着眼全球市场;(4)由注重追求产品的价格越低越好转变为追求消费者的满意度和同类产品市场占有率越高越好。
2.现在我们讲的法治环境,既不是完全私化的法治,也不是计划经济时期的“领导说了就算,权大就是法”,而是追特色的法治,中国特色的法治主要有两大标志。(1)必须毫不动摇的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2)必须同时兼顾效率与公平,保证保持改革发展稳定三者能够长期协调发展,这就是中国特色法治的两大特色,也是两大难点。但是我认为再难,我们广大的法学工作者也要勇于探索、善于探索,论坛就是一个探索的过程。
3.就企业层面而言,必须实现产品质量的大提升。
(1)首先要克服诚信不足。
(2)克服人有我有,跟着别人屁股走的做法。
(3)要克服恶性竞争,打内战,相互价格压价的做法,就是刚才格力老总讲到的。
(4)要克服企业样样做,搞大盆菜的做法。
就鼓励措施而言,必须实行鼓励政策的大调整。
(1)要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专利产品、创新型产品实行鼓励与政策的优惠。
(2)要向在全球市场竞争中,产品性价比高、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为国家创汇多的产品实行鼓励和优惠。
(3)要向替代进口产品,尤其是国内市场紧俏,需求量大,进口产品价格高,比方说奶制品、优质良品这样的东西。
(4)向依法经营与依法形成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能力强的企业实行鼓励和优惠。
广东的实践证明,实行供给侧改革,企业创新必须紧紧依靠法治保障。
举两个例子,1、华为公司为什么能够在短短28年时间打造成为一个国字化、市场竞争能力强的大企业?去年销售收入超三千亿,净利润超三百亿,产品占领全球140多个国家,服务全球超过三分之一的人口,主要的经验有四条,(1)持续的研发和投入。他们的研发投入一般是10%,高的达15%。(2)高度重视发明专利保护,申请中国专利5万多件,外国专利2万多件,累计专利授权3.8万多件,90%以上为发明专利。(3)在全球范围内设立联合创新中心,其中自主研究中心19个,联合创新中心30余个,培训中心45个,公司研发人员占总员工的45%左右。(4)加入了140多个标准组织,累计提交报告3000余件。2、广东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取得高速高效的发展,主要原动力靠创新、靠法治,去年广东GDP实现7.28万亿元,进出口总额1.02万亿元,以上指标已经连续27年居全国各省市区的第一位,大概GDP占全国十分之一,财政八分之一,税收七分之一。
去年有效发明量是13.8万件,连续6年居全国各省市地区第一位。总所周知,广州改革开放前,工业基础薄弱、自然资源十分缺少,改革开放以来有这样的成就,除了有党中央的有力支持,有全国各地区,包括在座各位领导的大力支持,重要的一条就是靠创新的驱动、法治的保障,广州是这样,深圳更是这样。
我发言的结论就是要做到供给侧改革倒逼企业创新,企业创新需要法治保障,尤其是要特别保护好以下五个方面。
1.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
2.依法严格保护生态资源关系。
3.依法严格保护企业和谐劳动关系。
4.依法严格保护企业走出去,实施“一带一路”发展战略。
5.依法严格保护企业法人和自然人的合法权益。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