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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法学会:找准定位,发挥优势 扎实推动会员工作创新发展

时间:2016-11-14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部分省市区法学会会员工作推进会经验介绍材料之六

 

找准定位,发挥优势

扎实推动会员工作创新发展

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法学会

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法学会会长蔡建川

  青神县,位于川西平原西南边缘,隶属四川省眉山市,幅员面积386.8平方公里,人口20余万人。青神人杰地灵,是苏东坡求学之地,也是“中国竹编艺术之乡”。青神县法学会是眉山市县级法学会建设的一个缩影,自2008年12月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把会员发展作为学会建设的工作基础,始终坚持把会员管理作为学会建设的根本保障,始终坚持把会员服务作为学会建设的重要职责,努力把法学会真正建设成“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依法治县的重要力量。青神县法学会先后2次被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评为地方法学研究先进集体;3次被市法学会表扬为眉山市法学工作先进单位;工作经验分别在四川省法学会六届二次理事(扩大)会暨市州法学会建设经验交流会和四川省法学会工作座谈会上作交流。我县法学会立足基层实际,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应用性法学研究,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做法受到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的肯定。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始终坚持把会员发展作为学会建设的工作基础

  按照“坚持标准、积极发展、合理布局、改善结构”原则,积极推动组织保障、整合会员资源、引导社会参与,不断拓展领域,充实会员队伍,壮大法治建设力量。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青神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学会建设,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解决法学会工作开展中组织机构、队伍建设等重要问题。明确了县法学会为县委领导的群众团体,会长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配备了正科级专职副会长1名、副科级秘书长1名,核定了3个事业编制,明确了1名同志具体负责会员发展管理服务工作。落实经费保障,将法学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划拨5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并解决了法学会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

  二是突出“三库”建设,加强个人会员发展。坚持每年召开1次法学会会员代表大会,对会员发展工作进行专项部署。建立《新会员发展和老会员重新清理登记制度》,积极拓展政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企业学校等领域, 尤其是热心法学法律工作的社会人士,宣传发展个人会员。整合会员资源,建立“法学研究、法律实务、法律服务”3个会员数据库,实行分类发展。目前,全县共发展法学会个人会员258名,占全县法学法律实务工作者的87.16%。所有会员全部进行登记、发证,实行建档管理。

  三是统筹部门职能,积极发展团体会员。整合政府实务部门、法律服务部门、企业法务部门等力量,在全县政法系统、行政执法机关、学校和部分规模企业发展了50个团体会员。充分利用法学会资源,鼓励团体会员参与法学交流、法律实践、法律服务。

  二、始终坚持把会员管理作为学会建设的根本保障

  通过建立联络沟通、动态管理、学习培训等制度,引导会员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立足理论前沿,着眼新的实践,增强会员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政治自觉。

  一是建立会员联络制度。首先,在个人会员相对比较集中的政法各部门、各乡镇和行政执法部门、教育系统以及规模企业,设立7个会员联络组和联络员,并建立《联络员职责和管理办法》,坚持每半年召开会议,听取会员管理服务工作情况。其次,建立会员联络组联络员QQ群,创建“青神法学”微信公众号,及时发送各类工作信息,了解各联络组和会员的工作动态及意见建议。

  二是建立会员动态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会员管理服务办法》。将会员名册实行纸质和电子双档案管理,定期更新会员信息。加强会员信息和档案的管理、保护和使用。根据会员的兴趣爱好和专长,建立《法律人才库》,让会员自选联络组,建立以联络组为骨干的会员之家,增强了会员的归属感。建立会员考核积分制,坚持每年开展先进联络组和优秀会员评选,每五年组织开展一次 “十佳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积极宣传和树立法治工作先进典型,充分展示优秀会员的风采和成果,不断带动和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三是建立会员学习培训制度。组织全县法学会会员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工作以及中国法学会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法学会会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开办“干部小讲堂”,定期组织会员参加“政法大讲堂”和“干部大讲堂”,组织了法学会会员到北京大学、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高等院校进行学习培训,邀请梁慧星、里赞、唐尧等知名法学专家到我县授课并指导法学研究工作,不断提高会员的政治素质和法律素养。

  三、始终坚持把会员服务作为学会建设的重要职责

  通过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开展法制宣传,充分发挥会员服务经济发展、服务法治建设、服务社会治理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安居乐业。

  一是组织会员开展法学研讨交流。定期召开法学会理事会,总结、部署法学研究工作,探讨调研课题。开展法治论坛活动,先后组织举办了改革开放30周年与依法治县、创新社会治理、未成年人法治保障、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法治保障等专题研讨活动12次,形成了一批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学研究成果,多项成果被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转化应用为推进法治建设、创新社会治理的政策文件和工作措施。加强与部分法学院校的合作,定期与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四川师范大学开展法学热点问题和法治实践问题专题研讨,促进法学研究与法律实践紧密结合。坚持办好《青神法学》刊物,及时反映基层信息和研究成果。

  二是组织会员开展法学调研及成果转化。坚持“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围绕依法治县、司法体制改革、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组织会员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青神县农村黑恶势力的调查及对策》、《关于成立乡镇党委政法委的思考》、《关于加强监外执行罪犯管理的研究》等成果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参考;《如何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策略思考》填补了眉山市此项研究工作的空白,被市政府评为社科界优秀成果奖;《大调解“五站”模式》研究成果入选中央综治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经验选集》。积极拓宽优秀法学研究成果的推广和转化渠道,通过《青神法学》、《青神县法学会专报》、《领导参阅专刊》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重要研究成果和法律对策建议,推动优秀的法学研究成果进入决策层,应用于执法、司法、普法等工作实践。

  三是组织会员开展法律宣传服务。推行常年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学会法律服务职能作用,选派会员担任10个乡镇、23个县级部门和26家规模以上企业的法律顾问,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企业依法经营。坚持以“法律七进”为重点,组织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履行义务,发挥专长,创建“党员集中活动日”法律服务组,落实了17名会员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深入开展了“百名法学法律工作者百场法制讲座”、“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调解一次纠纷、上好一堂法制课”、巡回法庭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维稳跟着项目走、法律跟着矛盾走、平安跟着群众走”等重点工作推进,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大局平稳,实现了全县近五年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和信访稳定突出问题,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位居全省前列,连续两年创建省级平安建设先进县。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经验被《焦点访谈》、人民日报、四川日报等主流媒体报导。3名法学会会员被评为全国调解能手,10名会员被评为省市先进。

  各位领导,我县法学会建设和法学会工作在省、市法学会的指导下,经过多年的实践与探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深知,离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的要求和与其他兄弟系统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在中央、省、市法学会的精心指导下,进一步健全网络,完善制度,优化服务,促进会员队伍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努力为推动依法治县建设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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