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6-13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健全组织 发挥作用
实现党建工作全覆盖
河南省法学会
河南省法学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以及中国法学会有关要求,积极推进全省法学会系统党建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目前,省、市、县三级法学会全部设立了党组;同时,省法学会为了进一步加强所属研究会的党建工作,去年省法学会经批准专门成立了法学研究行业党委,到6月底前将完成省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党支部设立工作,较好地实现党建工作的全覆盖。
一、高度重视,不断强化省法学会机关党建工作
2008年6月,中国法学会以会字〔2008〕55号文向河南省委政法委发函,就省法学会成立党组等问题提出要求。省委政法委高度重视,立即向省委组织部进行请示。2009年2月,省委批准设立省法学会党组,明确由省委领导,省委政法委管理。2011年4月,省委省直工委同意河南省法学会成立机关党委。2015年3月,省法学会召开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时,省委统筹考虑领导班子人员组成,决定由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会长,省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任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另两位专职和驻会副会长任党组成员。同时,为进一步加强省委政法委对法学会的领导,决定省法学会机关党委由省委政法委机关党委领导,省法学会三个党支部一并纳入省委政法委机关党委管理,进一步理顺了省法学会机关党建工作体制。
省法学会党组按照“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要求,牢牢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为中心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纪律、作风保障。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了《关于加强对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引领的意见》。三是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办事,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确保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四是注重加强省法学会机关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法治型”机关。目前,省法学会机关现有在编人员17人,领导班子5人(在编1人),下设办公室、研究部、会员部、应用法学研究中心、机关党委、行业党委等6个正处级机构,队伍稳定,人心思齐,工作态势良好。
二、加强指导,逐步规范省辖市法学会党建工作
2009年,省委政法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学会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要切实加强党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加强法学会内部党的建设,省辖市法学会、省铁路法学会都要建立党的组织”。省法学会充分发挥组织、指导和协调作用,督促各省辖市严格按照省委政法委的要求设立党组。各省辖市党委以及党委政法委及时召开市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听取工作汇报,专题研究解决法学会设立党组的问题。有的省辖市党委书记或政法委书记亲自协调相关部门,帮助解决具体问题,确保了党组成立工作如期完成。截至2013年底,所有省辖市法学会全部设立了党组。
各省辖市法学会党组成立后,在省法学会的具体指导下,其党建工作不断规范。一是始终强化党组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党组书记、会长一般由省辖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法学会重大工作部署、重大事项决策均召开党组会研究决定,确保市级法学会法学研究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二是始终坚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开展法学研究、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积极发挥“思想库”“智囊团”作用,主动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依法执政提供理论支持,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三是始终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机关人员整体素质,全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学会干部队伍。四是始终把解决工作难题作为党组的第一要务。省辖市法学会党组建立之后,及时向同级党委、政法委及政府汇报,商请编办、组织、财政等相关部门就机构规格、人员编制、干部配备、经费预算、办公场所等下发专门文件,得到了妥善的解决。
三、强力推进,全面完成县级法学会党组建设工作
中央、河南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之后,省法学会专门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就县级法学会党组织建设等问题进行研究部署。省法学会提请省委政法委转发《河南省法学会关于加强县级法学会党组织建设的通知》,对县级法学会党建工作作出具体部署。省法学会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会长办公会、党组会以及秘书长办公会,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明确任务、限期完成。按照“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多策并举,采取推进会、定期通报、专项督查、年度考核等措施全力推动。首批指导南阳市所属县(市、区)以及汝州、获嘉、夏邑等县级法学会率先成立了党组,为各地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经验。尔后召开现场会推广经验、排名通报,确保了各县(市、区)法学会党组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截至2016年8月底,全省158个县(市、区)全部设立了党组。
各县(市、区)法学会党组建立后,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有效实现了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一是完善党组班子。目前,县级法学会党组书记由县(市、区)法学会会长担任的占89%;由县(市、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担任党组书记的占11%。党组成员一般是3-5人,主要由兼职副会长和秘书长担任。二是健全规章制度。各县级法学会党组高度重视制度建设,普遍建立了《党组工作制度》、《党组学习制度》、《党组会议制度》、《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培训制度》、《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等,明确工作规范和程序,确保了党组工作的规范运转。三是充分发挥作用。省直管的汝州市、安阳市的汤阴县、新乡市的红旗区、许昌市的建安区等县级法学会在发挥党组的领导作用方面出思路、想办法、谋发展,积累了成熟的经验,我们及时进行了总结,向全省各级法学会进行了通报。
四、探索创新,建立健全省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党建工作
根据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法学会要求,为加强对研究会的指导和政治引领,牢牢掌握法学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权,保证法学研究正确的政治方向,河南省法学会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于2016年10月28日报经省委组织部批准成立河南省法学研究行业党委,实现了法学研究行业党建工作的突破。2017年3月24日,召开中共河南省法学研究行业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河南省法学研究行业第一届委员会。行业党委由省委组织部下属的中共河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领导,接受河南省法学会党组指导,具体负责研究会的党建工作。行业党委成立后,立即推动省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党组织建设工作,目前在所属41个研究会中已有20个研究会设立了党支部,其余21个研究会党支部设立工作将在今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下一步,行业党委还要抓好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建设,努力推进法学研究行业党建工作规范化,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提升法学研究行业党的政治引领能力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