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8-22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编译部副主任 董坤
点评人:董 坤
我和纵老师算是老相识,他的稿子我也学习过。这个稿子是关于证据确实充分,从实证角度出发做出的分析。2012年刑诉法对证据确实充分做了细分分析,第三个层次就是排除合理怀疑。对此问题以实践案例为基础进行研究的比较少。通读文章以后我觉得有三个亮点:
1、以实证研究方法探讨实证研究情况。从实践角度出发研究的论文很少,认为排除合理怀疑是个更为严格的证明标准,以前的研究较少能关注到。
2、对比刑诉法修改前后的40件判决书,从中发掘排除合理怀疑对法官判案的影响:排除合理怀疑更有利于防止错案。应当说,通过对判决书分析所得出的结论相对而言比较可信,从选出的案例来看,这些案例都比较复杂,法官的论证基本上都能显示法官对证据的研究。
3、文章最后提出的几项建议具有一定可行性,对于我国如何运用证明标准比较可行。虽然从字面上看起来简单,在实践中确实很难把握。怎么样才能算排除怀疑,需要好好研究。
我提三点意见:
1、实证研究样本数量相对来说少,虽然40个案例在大体上能够反映判断情况,但无法反映以审判为中心、司法责任制改革等情况,所以导致有些缺憾。
2、文章对实证研究方法的运用稍显青涩,发展趋势还没有完全掌握,对具体方法运用稍显不足。
3、为了全面了解排除合理怀疑的情况,应当对情况进行更多比较。如,速裁程序的案件,证明标准是什么样子。案件复杂的证明标准在排除合理怀疑的认定上肯定不同。这种分析我认为有必要做精细化分析。独任和合议庭的标准、检察院和法院的不同等,都可以做精细化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