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8-22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吴英姿
点评人:吴英姿
这个单元最突出的特点是用实证研究的方法,我认为这是非常有意义的研究方法。这篇文章现实意义非常强。对于已经全面推开的员额制改革出现的问题,怎么样合理安排审判组织力量配比进行研究。本文研究目标很明确,解决了现实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作者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收集一定量数据,力图用数学建模的方法进行研究非常有意义。样本也达到一定数量,我相信在他手上掌握的数据非常有价值。
我想把时间留在跟作者探讨上。首先,从空间上如何进一步拓展,副标题能不能改成样本、更通顺一点。其次,如何保证数据的有用性,这点很重要。因为最终考虑到的是工作量的合理,这样的数字可能涉及到很多数据之间的相关性。数据与数据之间的因果关系从逻辑上推是推不出来的。现在我看到的一些数据因果关系说服力不是太强。我的建议是不妨借鉴大数据。有很多理论信息,非常有启发性。其实有很多数据与数据之间很难说有关系。司法个性化是很大的调整,想用数字表明合理性很难找到充分条件。如果我们用固定数字来说一个法官一年办多少案件,科学性也会有质疑。你给一个人固定的工作量,最后很可能是弊大于利的,在这个数字指导之下,法官可能会有压力,另一方面很容易有规避的行为。再次,论文的合理案件量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如果仅仅盯着合理案件量很有可能走偏,不如把重点回到司法规律上来。比如,我们用司法的亲历性来审视哪些工作对于法官来说是不可替代的。另外,帕累托效率可以作为一条主线。这个分析工具很有启发性。根据工作的重要事务只占百分之二十,但是把注意力放在20%上,可能能发挥80%的作用。如果能够用这个贯穿始终的建模可能更有效一点。最后,关于审判单元的优化,我认为我们要回到员额制改革的目标。最终目标是去行政化,我们要把去行政化贯穿始终的思考。我们审判团队的建设全国很普遍的是1+2+n+n的模式,带有很明显的承办人制度的痕迹,这样的痕迹恰恰是司法权行政化的产物。根据数字的定量加上承办人制的模式定量、定编很有可能出现路径依赖,这是特别需要警惕的。
合议庭功能发挥,过去都简单化为少数服从多数,但实际上,是汇聚不同意见,不同意见进行交汇才能最大限度获得大多数人的支持。陪审制也是一样,把陪审制作为教育平台教育大众,实际上陪审制最大的功能就是把社会意见带入合议制,寻找重叠共识。从这些方面进行深入探究都可以使论文有更大的提升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