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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人:傅郁林

时间:2017-08-22   来源:  责任编辑:xzw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傅郁林

  傅郁林:感谢主办方和主持人!我点评的内容,是我唯一没有写过文章的,我对于这些软件系统不是很熟悉,这些问题本身不仅仅是技术问题,也牵扯为什么要有分案系统?目标是清晰的,即人案均衡、合理配置,还有其他目标。作者在讨论过程中已经不自觉地和后边的业绩考评关联起来。我希望将业绩和人工智能分离。为什么我们要有分案系统,作者做出了细致的梳理。我们原来认为人案均衡的问题上是案件管理系统的问题,还有一个方面,如随机分案,有当事人感受上形式正义问题,除了人和案件分配的问题,还有程序正义的问题在里边。为什么随机分案的时候更能够满足这样的需求,每个人都觉得他的案子是随机分的,这个问题解决了一个程序正义功能同时,缺陷也明显,可能人案匹配度和资源优化配置的目标有冲突。如果庭长分配,可以根据对各个法官的擅长、经验的了解来分案,但是也可能有主观性和腐败、控制问题。今天成本研究是放在员额制之后来讨论的,这个前提很好。我们原来随机分案以前需要人为指定分案,员额制之后,随机分案的前提就有了,大致水平都能驾驭复杂案件,我们就可以讨论简单案件是否也要进行相对均衡的配备。这都是可以考虑的,每个员额法官可能都配备了处理简单案件的助理和团队,我们来讨论法院怎样分案是很有价值的。这种抓取数据结合客观元素、占用经历时间,做出客观元素的提炼,可能就能考虑随机性并兼顾科学性。人的差异性小了之后,考虑的就是案件的差异性,案件的差异性可能更能够通过数据来分类。之前说的都是价值,我今天的表达比我平时混乱,我对数据不太了解,但是我想了解,我们怎么将平时主观的问题变得客观化,我不知道是否能真正理解作者设计的系统。我们通常讨论的时候会有一个主要问题,有对策,最后结论是否解决问题。我感觉这个文章没有写明是否解决了这个问题。文中有一些信息是有意义的,但是按照你的目标,你设计的系统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优化时间配置,还是依赖其他的细节。哪些是针对员额法官单独需要的时间,这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进去。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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