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系统:
用户名: 密码:
2024年11月21日 星期四
位置: 首页 》2016年全国法学会干部培训班在吉林举办 》专题报道 》会长授课
鲍绍坤:提高素质 增强能力 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学会干部队伍

时间:2016-05-24   来源:  责任编辑:elite

提高素质 增强能力

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学会干部队伍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  鲍绍坤

  

  这次培训班,是法学会干部队伍建设的素质教育课,能力提升班。乐泉会长在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冀平书记和其他几位副会长的授课,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全面介绍了法学会的历史沿革、职能定位和发展过程,深入分析了当前法学会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提出了努力打造一支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精深的专业造诣、自觉的大局意识、出色的协调能力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的法学会干部队伍的要求,以及相应的工作措施;对法学会干部队伍建设已经讲得很全面、很系统、很深刻了。我结合干部队伍建设中的具体情况和问题,讲三点意见,与同志们交流。

  一、法学会系统干部队伍的情况和存在问题

  干部队伍是一个单位、一个部门执行决策部署、完成各项任务、发挥职能作用的最根本要素。法学会干部队伍建设发展的历史,是与法学会事业的发展紧密联在一起的。从新中国之初中国法学会成立,到改革开放初期中国法学会恢复重建,再到新世纪中国法学会事业蓬勃发展,法学会系统的干部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充实、提高,为各个历史时期法学会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了坚实的政治和组织保障。这里,我分三个层次作简要介绍:

  一是中国法学会干部队伍的情况。1953年4月,中国法学会的前身,即中国政治法律学会正式成立,当时,设4个内部机构、编制45人。“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国政治法律学会受冲击,在1969年被撤销。1982年7月,恢复重建后的中国法学会召开了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当时,也是4个内设机构,没有明确定编,工作人员有不少是由相关单位抽调来的。

  之后,在党中央、国务院亲切关怀下,伴随中国法学会工作的不断拓展,中国法学会的干部队伍也不断壮大。2001年11月,中央编办印发了《中国法学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中央编办发[2001]46号,也就是中国法学会“三定”方案),中国法学会机关人员编制为56名。2006年8月,中组部、人事部印发《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通知》,明确中国法学会机关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目前,中国法学会共有13个单位,其中5个机关正司局级内设机构:办公室、研究部、对外联络部、会员部、机关党委(人事部),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67人;8个正司局级直属事业单位:《中国法学》杂志社、民主与法制社、中国法律年鉴社、中国法律咨询中心、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机关服务中心,共有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事业编制227人,其中22人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

  二是省级法学会干部队伍的情况。全国各省级法学会,大都成立于上世纪80年代初期。1983年,中央政法委、人事部、财政部联合发文,下达给地方法学会300个政法专项编制,这是省级地方法学会干部队伍的基础。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国32个省级法学会,共有编制394个,其中行政编制(政法编、参公编)238个,事业编制156个。虽然编制总数与当初相比略有增长,但我们也注意到,由于各种原因,原来的300个政法专项编制减少了60多个,而且全国有10个省级法学会还没有行政编制。省级法学会中,北京市法学会编制最多,43个;上海、河南、湖北、广东等法学会都有20个左右。此外,全国还成立了15个副省级城市法学会,目前共有编制115个,其中行政编制48个,事业编制67个。

  三是地(市)、县级法学会干部队伍的情况。总体而言,地(市)、县级法学会建设起步较晚。虽然一些地(市)、县也较早成立了法学会组织,但较多的还是近些年来才建立的,特别是县级法学会,大部分是在中国法学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也就是2013年底后才走上“快车道”的。截至目前,全国共有地(市)级法学会364个,县(市)级法学会1600多个。据不完全统计,这两级法学会共有工作人员约2500人,由于种种原因,这些人员大部分是由兼职、聘任人员组成,有编制的只占到20%左右。

  以上是全国法学会干部队伍的基本情况。长期以来,中国法学会、各地方法学会就是依靠这支队伍,团结和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建功立业。正是大家的辛勤工作和努力创造,才有今天法学会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才有法学会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和号召力。大家的作用通过各级各地法学会卓有成效的工作得到体现,主要是:

  突出了政治引领。中国法学会和各地方法学会始终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坚持用中央精神统一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思想,坚持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做到中央有精神、有部署、有要求,法学界、法律界就有贯彻落实的行动,确保法学法律工作者队伍跟党走,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服务了工作大局。中国法学会和各级地方法学会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和保障,不少地方法学会创造了很多很好的经验和做法。

  繁荣了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会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组织开展法学研究,形成了一大批对我国法治建设有重大影响的成果,组建若干研究中心、研究基地,着力提供高水平、有价值的决策参考,努力建设国家级核心智库。一些地方法学会也都推出了不少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健全了组织体系。中央政法委连续出台或转发文件,大力推进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特别是市县法学会建设不断取得突破,多个省份实现了地(市)级、县级法学会的全覆盖。

  弘扬了法治精神。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发挥了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的积极作用。中国法学会组织编写《中国法治建设白皮书》和《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一些地方法学会也组织编写当地法治建设的年度报告、蓝皮书等,宣传法治建设的新成就、新进展。

  加强了对外交流。积极发挥对外法学交流的主渠道作用,以提升对外法学交流的影响力和实效性为目标,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开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对外法学交流活动,宣传了中国的法治建设成就,学习借鉴国外有益经验。一些地方法学会在当地相关部门支持下,组织了有特点、有实效的对外、对港澳台法学交流活动。

  培养了法治人才。作为法学、法律界的全国性学术团体,始终把团结人才、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当成战略任务来抓,不断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并突出抓好青年法学法律人才的培养工作。中国法学会先后组织开展了7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3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各地方法学会也开展了相关评选、评奖活动,为法学法律人才的成长创造了条件,发挥了很好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实践充分证明,法学会系统广大干部是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展进步的一支重要力量;法学会系统干部队伍是一支讲政治、顾大局、靠得住的队伍,是一支能战斗、能吃苦、能奉献的队伍。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法学会干部队伍存在的不足。乐泉会长在这次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指出,当前法学会干部队伍存在的有些同志忽视理论学习和自身修养的提高、作风浮躁、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工作思路和方法不得当等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警醒。冀平书记在辅导报告中分析法学会工作存在的五个方面问题,都与我们干部队伍存在的不足密切相关。从干部工作角度看,当前我们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主观和客观、现象和原因等方面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对法学会地位作用认识不足。有的同志认为,法学会就是一个小群团,弱势群体、清水衙门,既没权也没势,也没有什么资源,不如公、检、法等强力部门说话算数,有低人一等的思想。有了这样的想法,工作便缺乏底气,干事没有信心,觉得这也不好干、那也干不成,甚至觉得干不好、干不成不是自己不努力,而是法学会的地位不高。这种消极情绪的根源在于没有把法学会当作是一个可以大有作为的舞台,没有把群团干部当作是党的干部重要组成部分来看待,从而对自己的工作自我菲薄,对自己的价值小看、轻视。

  二是履职能力不足。表现在有的搞研究的同志上吃不透中央的精神,下摸不透基层的实际,“上不着天,下不着地”。一方面宏观视野不够,较少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看待改革发展稳定对提高法治水平的要求,选择的课题往往不是党委政府所关注、人民群众有共鸣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另一方面也不肯下真功夫,沉不下去深入调查研究,往往就法治论法治,写不出有份量的调研报告,提不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有的搞事务工作的同志安于现状,有畏难情绪,怕下深水,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遇到困难绕着走,不愿意去攻坚克难;更有少数学会层级的领导同志图安逸,怕麻烦,不愿意花时间、花精力去思考当地法学会长远发展的规划、思路,不愿意花气力去解决难题,去推动工作,有应付差事、得过且过的现象。

  三是从整体看,干部队伍还存在结构性不足。与全面依法治国新形势新任务相比,法学会干部队伍的总量还偏少。现有队伍中干部梯次搭配不合理,年龄结构、性别结构、专业结构等方面与习总书记提出的政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法学会干部出口不畅,对外交流的干部少,向上级单位输送的干部更少;同时,法学会干部的入口也比较窄。这些都造成了一些同志降低对自己的要求,产生了“混职务、等机会、靠台阶”的现象。这里面,既有群团组织的共性问题,也有法学会或者个别单位的具体问题;既有历史原因,也有干部工作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方面的制约因素。

  对这些问题,我们要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全面提升法学会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近年来,法学会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活动,按照中央要求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提升法学会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奠定了坚实基础。素质和能力建设问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立足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任务,结合当前法学会干部队伍实际,全面提升法学会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就全国政法队伍建设作出重要批示,强调“新形势下,政法队伍肩负的任务更重,人民群众要求更高。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锐意改革创新,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法学会作为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理所当然地必须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法学研究是我们的主业之一,而法学与政治联系最为紧密,法学的政治属性最强。同时,我们的工作对象、服务对象是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而这一群体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又是最为活跃的群体之一。因此,法学会作为党领导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作为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切实发挥好政治引领作用,法学会的干部就必须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乐泉会长讲话指出,“打铁还须自身硬”,只有我们自身用先进理论武装起来,自身素质过硬了,才能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牢牢把握法学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权和主动权,才能旗帜鲜明地与法学领域各种错误观点和思潮作斗争,才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当前我们正在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这是对干部在思想上进行的又一次集中“补钙”、“加油”。我们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核心要义,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要自觉践行“四讲四有”,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要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要培育和践行政法职业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世界观、人生观的塑造,提升新时期干部队伍的精气神。

  (二)要注重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业务素质集中体现在工作能力和水平上。法学会是“大团体、小机关”,近年来随着我们工作内容的不断拓展,事多人少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尤其是地方法学会人员有限,工作任务很重,更需要我们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才能更好履行法学会承担的职责和使命。

  这里,我重点讲讲提升四个方面的能力。

  第一,要注重提升学习的能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干部要上进、我们的党要上进,我们国家要上进,我们的民族要上进,就必须大兴学习之风,坚持学习、学习、再学习,实践、实践、再实践。”我们法学会的广大干部要认真践行总书记这一要求,要跟上时代进步的潮流,适应事业发展的需要,认认真真地学习、与时俱进地学习、持之以恒地学习。

  我们主要要学习什么呢?我认为,在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的基础上,一要认真学习和钻研法学基本理论,熟悉法律法规体系,了解法治建设的最新进展和法学研究的优秀成果。这样,我们讲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才有专业支撑,与法学法律专家学者交流才有共同语言。二要认真学习除法律专业以外的知识,包括政治、经济、科技、管理等领域的新知识。只有不断充实和优化自身的知识结构,才能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三要认真学习历史知识,包括党史。了解中国历史发展的脉络和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在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中,就能更理性地看待一些问题,建设法治国家的步子就能走得更加坚实。总之,学习是修身立业之本,是获取知识、增长才干、提高能力、推进工作的重要途径。我们要把学习作为一种精神追求和一种生活方式,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培育浓厚的学习兴趣,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创新。

  第二,要注重提升调查研究的能力。重视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毛泽东同志讲过一句名言:“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这充分说明调查研究的极端重要性。我认为,做好调查研究这篇大文章是机关干部的必修课和基本功,是我们的谋事之基、成事之道。

  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阶段,经济发展下行压力增大,司法体制改革逐步深化,经济社会发展中有许多亟待研究和破解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在新形势新任务面前,我们一定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紧紧围绕经济、社会以及法治建设中遇到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多搞一些典型调查、专题调查、系统调查,解剖麻雀,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完善法治献计献策。

  加强调查研究,要坚持问题导向。冀平书记昨天讲话中,梳理了当前工作中最需要解决的14个问题。时间关系,我不再重复。希望法学会广大干部深入调研,通过调研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研究对策,真正能够提出一批有价值、有分量、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调研报告和研究成果。

  第三,要注重提升做群团工作的能力。法学会作为“三个团体、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学术优势和人才优势,同时还拥有基础广泛、人才荟萃、联系面广、地位超脱等特点。我们要深刻认识法学会的性质、特点,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既有别于党政机关,又不同于普通社会组织,符合自身特点和规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工作机制和活动方式,不断提升新形势下做好群团工作的能力。

  首先,要增强服务意识,搞好“三个服务”,即一是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二是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三是服务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法学会不是党政机关,我们工作对象大都是知名的法学专家学者,因此开展工作不能完全靠行政命令,更多的要靠影响力、亲和力,靠服务。要充分认识法学会在新时期所肩负的职责使命,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本领,使我们的工作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新期待,更好地服务于法学法律界对法学会的新期望。应多采用符合群团特点和学术规律的方式方法开展工作,可以多组织广大会员参与更多的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畅通他们建言献策的渠道,多给他们提供参加法律服务和法治实践的机会,多提供信息、资料和活动场所,不断增强法学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

  其次,要和广大法学专家、学者交朋友。法学、法律工作者既是我们的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也是我们依靠的力量。要加强与他们的沟通和交流,反映他们的呼声和建议,对不同意见要多讨论、多沟通,多做引导和思想转化工作。通过我们的工作,把更多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团结起来、凝聚起来,让广大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和广大会员从心底里感到法学会就是自己的组织。

  再次,要更加重视维护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加强与法学、法律工作者和广大会员的沟通、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反映他们的诉求,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尽最大努力把法学会办成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各级法学会组织都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指导,对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在政治上关心爱护,工作上支持帮助,为法学、法律工作者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第四,要注重提升文字写作能力。公文写作是对机关干部的起码要求,也是干部的基本功。古往今来,人们把写文章当成一件很重要的事,大到治国安邦、小到日常生活都离不开文字,离不开文章。文字修养是干部综合素质的反映,干部要想胜任工作,做出成绩,更要注重加强文字修养,下大力气、花苦功夫提高文字写作能力。

  首先,学会积累。积累是文字写作的必备功课,文稿写作绝非一朝一夕之事。要养成勤奋读书、阅报、看文件、记笔记和思考的好习惯,过去是剪报纸,现在都有电脑,有些好的语言、好的想法要随时记下来。平时多注意积累一些与文稿写作有关的公文,包括法规、政策、文件、讲话、纪要等,甚至收集一些古今中外的精辟议论,作为形成文稿观点和进行综合分析的依据,或直接引证所用。

  其次,善于思考。思考是文字写作的制胜法宝。写稿子之前要思考,确定主题、理顺思路、建好框架;写作过程中要思考,要仔细掂量,反复推敲;文章写好后,先通读几遍,细细品味,仔细修改。

  再次,勤于动笔。练习是文字写作的必经途径。好的稿子不是说出来的,是写出来的,要敢动笔、勤动笔、善动笔。开始写不好不要紧,“一回生,两回熟”,熟能生巧,写作的规律只有在多写多练中才能加深理解,写作的能力只有在多写多练中才能逐渐提高。要有计划地练,从起草会议通知、整理简报等入手,由浅入深,假以时日,一定会有突破。

  (三)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中央政法委孟建柱书记最近指出,“党性不仅印在党章上,更要铭刻在全体党员心中,体现在对党的纪律和规矩模范遵守、执行上。”就法学会来说,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一要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守纪律、讲规矩。针对近年来法学会系统年轻党员干部不断增多的实际,要着力加强党史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帮助他们锤炼党性党风党纪。针对党员干部多样化文化需求,可以多组织一些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陶冶高尚情操,保持身心健康。

  二要强化监督。有人称法学会是“清水衙门”,但是随着各级党委政府对法学会的高度重视,对法学会经费投入在持续加大,法学会干部也面临新的考验。要管好、用好财政经费,必须强化财经纪律,加强审查和监督,确保经费的高效安全使用。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关注干部的思想动态,用好提醒、函询、诫勉等组织措施,经常咬咬耳朵、扯扯袖子,促进干部健康成长,确保干部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三要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度带有根本性、稳定性、长期性,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我们要进一步健全会议经费、科研经费、设备采购、公务接待、出国出境、选人用人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三公”费用的审批程序,从源头上堵塞各种漏洞,防止违反制度、违反纪律的事情发生。

  (四)加强作风建设,保持旺盛的工作激情

  加强作风建设是保持和增强法学会工作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重要保障,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们工作开展的成效。

  一要勤奋。应当肯定,法学会广大干部总体状况是好的,是勤奋的。但也存在一些思想懒惰、工作懒惰,不愿意学习,不动脑筋思考,不动手写东西的现象。我们现在看到一些报上来的材料,有的内容空洞苍白,有的抓不住要点,有的逻辑混乱,等等。会写机关公文、领导讲话、总结材料、调查报告,是对机关干部的起码要求,也是干部的基本技能。“一勤天下无难事。”我们的干部一定要以勤治惰,以勤治庸,兢兢业业,勤奋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履职能力。

  二要认真负责。好的干部,一个重要的标准就是要敢于担当、敢于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斗争。必须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对待每一项工作都要认真负责、高度负责,无论是办文、办会、办事,还是参与政务、抓好事务、做好服务,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职责都十分明确,要求都十分具体,不允许有一个环节“掉链子”。我们特别提倡认真的精神。毛主席说: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人就最讲认真。可以说,有了认真,难度再大的工作也能干好;没有认真,再小的问题也可能酿成大错。这些方面过去都有很多教训,一定要认真汲取。

  三要有激情。激情是一种态度和精神状态,也是我们做好工作、激发潜力的动力。当前,我们法学会正处于发展的最好时期,法学会的天地很宽、舞台很大,我们所从事的不仅仅是一份职业,而是一个事业;不仅仅是任务,更是神圣使命。所以,一定不能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一定要提振精神,拿出狮子率队的狠劲、老牛爬坡的拼劲、燕子垒窝的恒劲,把工作岗位当作施展才华、磨练意志、提升自我的舞台,对工作有热爱、对事业有追求,克服消极怠慢,努力开拓进取,一定会有所收获、有所成就。

  四要讲效率。我到中国法学会工作以来,一个突出的感觉是,会领导的工作节奏比较快、要求比较高,有些做具体工作的同志节奏显得太慢。很多工作上面早布置了,但下面往往慢条斯理、拖拖拉拉。要树立“马上就办”的工作理念和作风。“马上就办”是上世纪90年代初,习近平总书记担任福建省委常委、福州市委书记期间大力倡导的工作要求,对改进福州干部的作风,推动福州快速发展起了重要作用。“马上就办”的精神,体现了心系人民的情怀和敢于担当的作风,是群众路线的最好反映。如果法学会的干部都能按照“马上就办”的精神和要求开展工作,法学会一定能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努力为干部成长创造良好外部条件

  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在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座谈会上讲话指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人才”。这里,总书记连用“三个关键”,深刻阐明人才对党和国家事业的特殊重要性。我认为,要把法学会工作搞好,也要靠人、靠人才。各级法学会都要树立起人才兴会、人才强会的观念,把培养选拔优秀人才放在重要位置,逐步建立健全育才引才聚才机制,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为干部成长成才创造更为有利的软环境和硬环境。

  一个干部的成长,不仅要靠个人的不懈努力,也要靠组织的精心培养,靠健全的制度和机制作保障。作为各级法学会组织来说,要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多下功夫:

  第一,要高度重视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实事求是地说,我们法学会作为一个群众团体,同党政机关相比,对于一些干部的吸引力不是很强,留住人才的条件也不是很优。因此,越是在这种情况下,越是要坚持用事业吸引人、激励人,用感情留住人。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干部对物质待遇的要求其实并不是特别地高,他们最关心、最看重的还是自己的才华能不能施展、抱负能不能实现。我们必须坚持正确的用人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培养选拔干部要重品德、重能力、重业绩,要让真正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用武之地。对于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要解放思想,敢于大胆提拔使用、委以重任。具备条件的法学会,也可以采用竞争上岗等办法,打破论资排辈,公开竞争,为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创造条件、提供机会。

  第二,要切实加强对干部的考核工作。如何选好干部、用好干部,如何科学评价一个干部,完善考核是一个关键环节。要逐步建立一套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特别要建立健全以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的考核指标体系,做到考核指标符合实际,能够准确反映干部的品行、才能和工作绩效,又便于操作。同时,既要重视年终考核,又要加强日常考核和专项考核,特别要在完成艰巨复杂任务中来考察干部。中国法学会从去年开始,加大了对干部的平时考核、考察力度,每个干部每月都要填写《月工作业绩写实表》,每三个月考核一次。这些平时考核的结果,都作为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这一举措实施一年来,效果比较明显,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热情。

  第三,要积极推进干部的交流工作。大力推进干部交流,是建设高素质法学会干部队伍的需要,也是进一步深化法学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客观地说,由于法学会普遍摊子小、人员编制少,因此推动干部的交流受到很大限制。在这方面,我们要多动动脑筋、多想些办法,多创造一些条件,通过干部交流增强队伍的活力。中央在《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群众团体干部跨系统多岗位交流,加强群众团体与党政部门之间干部的双向交流。我们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的支持,多向党政部门、法律实务部门、大专院校等推荐优秀干部,畅通人才出口,建立健全干部交流、挂职锻炼等工作机制。

  第四,要着力抓好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加强对法学会干部的教育培训,是建设一支高素质法学会干部队伍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中国法学会党组高度重视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通过举办骨干培训班、专题研讨班等多种形式,大力提升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取得了明显效果。包括我们这次在吉林长春举办的这个培训班,都是提升干部素质能力的重要举措。当然,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训,还要注重不断开辟新的渠道、利用多种形式。我希望,各级法学会要积极争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的支持,推动将法学会干部培训纳入到各级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规划,有计划地把法学会干部特别是中青年干部送到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去进修培训,开阔视野,更新知识储备,切实提高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专业能力。

  第五,要尽力帮助干部解决实际困难。关心和解决群众的困难是每一个领导干部的责任。我们法学会的很多干部都是一心扑在事业上,没有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处理个人的私事,有什么困难一般也不愿意向领导和组织张口。越是这样,领导越是要关心他们,及时了解并尽力帮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比如两地分居问题、住房问题、生活困难问题、孩子入托上学问题、医疗就医问题等等,以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同志们!实干才能跟上时代步伐,奋进才能抓住历史机遇。让我们始终保持锐意创新的勇气、敢为人先的锐气、蓬勃向上的朝气,切实加强法学会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文
搜索

关注
微信

关注官方微信

关注
微博

关注官方微博

网络
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