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3-05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关于表彰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
获奖成果及作者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学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各研究会,各法治研究基地:
“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是经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中国法学会设立的部级科研奖项,也是中国法学会组织评选的最高学术成果奖项。本奖项旨在鼓励和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持和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自2007年启动以来,“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程序,评选出一批具有民族性、原创性、时代性,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优秀法学成果,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和积极的导向作用。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前所未有,法治建设所取得的重大成就前所未有,法治理论受到重视的程度前所未有。中国法学会于2017年组织开展了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经过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和省级法学会初评和推荐、中国法学会终评和公示,最终确定《法治思维与新行政法》等五十七部(篇)专著(论文)获得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现决定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获奖作者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埋头苦干,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多出成果,再创佳绩。希望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学习研究阐释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深扎根中国大地,精准聚焦重大法治理论问题,全面回应人民期待和法治实践需求,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话语体系,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中国法学会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