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5-03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近年来,在中国法学会的关心支持、精心指导和福建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福建省法学会紧紧围绕当地改革发展稳定和法治建设大局,把握职责定位,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主动作为,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多次得到中国法学会和福建省委、省政府领导的肯定和鼓励。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用科学理论武装、用先进思想铸魂,是法学会的立会之基、力量之源。省法学会建立了学习传达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委重要会议精神的制度机制,通过下发文件通知,召开报告会、座谈会,举办理论培训、会员沙龙,组织重点文章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央、省委的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十九大召开后,省法学会迅速在全省法学会系统掀起学习研究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自觉用新思想统领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各项工作,铸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提升法学法律界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紧跟核心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全国“两会”召开后,我们组织重点学习文章在主流媒体专版登载,编发法学界关于修宪的信息动态向省委政法委、省委办公厅报送,旗帜鲜明地拥护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建议和决定,引领法学法律界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坚持党对法学会工作的绝对领导,把牢方向、抓实党建
党的领导是法学会事业繁荣发展的根本保证。历任福建省委领导都高度重视法学会事业,去年,时任省委书记尤权同志专门就省法学会换届作出重要批示,对新时期福建的法学会工作指明方向、提出要求。省委政法委作为法学会的主管机关,一直都将法学会工作与政法工作统在一起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省法学会始终把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落实,作为根本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来遵守,贯彻落实党中央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省法学会的重要工作部署、重要课题研究、重要活动安排、重大事项都及时向省委政法委、省委请示报告。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意识形态领域责任制的规定,坚持守土尽责,制定了有关加强对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引领的实施意见,明确法学会各级各类主体的意识形态责任,对法学会主管主办的各类学术阵地加强管理,确保法学会各项工作始终在正确轨道上推进。认真按照中国法学会领导的有关指示要求,加强与省委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推动法学会系统党的组织建设取得实质进展。去年5月,省委政法委批复同意省市县三级法学会成立党组、直属研究会成立党支部,归属省委政法委领导,为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奠定了组织基础。
三、坚持把服从服务大局作为主题主线,繁荣研究、咨政建言
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是法学会工作的价值所在。近年来,我们更加注重法学研究的实证性、时效性和决策咨询性,努力为推进中心工作咨政建言,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重点围绕“一带一路”、自贸区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对台交流合作、南海仲裁争端等领域的法治保障问题,围绕全省政法综治、平安建设、司法改革、社会治理中的重点法律问题,抓好课题立项、专题调研、学科年会、成果转化等关键环节,组织多学科、多层次、宽领域的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问题研究。重点组织年度课题研究,以课题项目为龙头带动学术研究整体提升。其中,省法学会牵头申报的“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法治保障问题”“福建自贸区建设重大法律问题”“绿色发展与环境治理”“法科毕业生就业现状与法学教育改革”等4项课题先后获得中国法学会部级重点课题立项,有2项已经结项,鉴定均为优秀等次。从2015年开始,与省社科联共同实施省社科规划法学专项课题,并创新课题实施机制,将省法学会年度课题与省社科规划法学专项课题捆绑实施,做到六同步,即“同步确定选题、同步发布指南、同步提交申请、同步评审立项、同步结项验收,同步转化成果”,大大提高了课题的实施效率,增强了课题的吸引力、影响力,近120个紧扣新时代法治福建、平安福建、美丽福建建设的课题获得立项,取得一批有前瞻性、针对性的研究成果。其中,有10多项成果如有关“林业碳汇交易”“福建自贸区财税政策”等对策建议得到省领导批示和相关部门采纳;有关平潭综合实验区立法、南海仲裁案、网络暴力治理、互联网金融规制等10多项研究成果先后被中国法学会《要报》、省委办公厅《福建信息》《八闽快讯》等登载,报送中央和省里有关部门参考。漳州市法学会所属的漳州法治研究中心完成的“推进环境公益诉讼”研究成果被《中办专报》采用,得到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张高丽同志的肯定。
四、坚持把推进依法治省作为重要职责,主动融入、积极作为
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是法学会的重要使命。近年来,我们着力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实效性,努力当好地方法治建设的参谋助手。在推动法治福建建设方面,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我们争取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的支持,在“全面依法治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中,明确参与“法官检察官遴选”“立法第三方评估”“法治人才库建设”等7项工作,为法学会参与全面依法治省提供有效抓手。近年来,我们成立立法学研究会,组织专家学者参与20多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立法调研、咨询论证与起草工作,许多立法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和肯定。组织专家学者开展“福建省司法行政改革评估”“福州市地方性法规清理评估”等第三方法治评估工作。先后为省委法律专家库、省政府立法专家库、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推荐选送近30名专家学者。在参与法治宣传方面,按照“统一规划、整体推进,拓展形式、扩大效应”的工作思路,探索建立“成员单位专场负责、挂钩联系设区市、宣讲资源共享、新闻媒体协作、宣讲活动考评”等五项新机制,实现了“双百”活动进入省市县三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覆盖,进入党校、高校、机关常态化,有效提升“双百”活动的引领作用和影响力,得到冀平书记的批示肯定和全国“双百”活动组委会的经验推广。与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联合成立“七五”普法讲师团,建立省市县三级法学会宣传骨干网络,与当地主流媒体建立普法协作机制,广泛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推动法治宣传形成多层次、广覆盖、社会化的工作格局。在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方面,指导各市县法学会联系实际、因地制宜,开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法律咨询服务,形成各具特色的服务模式和品牌。如南平市法学会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一居一法律诊所”,宁德市法学会推行“社区法律诊所”“中国法学会会员工作室”,为基层群众提供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帮助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五、坚持把凝聚各方力量作为基础工作,夯实根基、打造队伍
人才是法学会事业繁荣发展的关键。近年来,我们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把法学法律界的人才资源组织起来、团结起来、活跃起来,不断提高法学会的凝聚力、影响力和号召力。在学科研究会建设上,根据我省法治建设和学科发展的需要,依托重点高校和省直部门,发展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实务性研究会,形成结构科学、规模合理、优势突出、富有特色的研究组织体系,目前直属研究会有22个,凝聚了全省不同学科、专业领域的近800名专家学者、业务骨干;同时,实行研究会依托挂靠单位运作、举办学术年会、经费资助等制度,有效激发研究会活力。在会员队伍建设上,根据群团组织的发展要求,大力发展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目前,全省个人会员21462人,团体会员202个,与五年前相比,个人会员数增长了3倍多,团体会员数增长了近三分之二,法学会的联系面、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同时,完善会员联络机制,拓宽会员服务渠道,推进会员管理服务信息化、网络化,积极打造网上会员之家。在基层法学会建设上,省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县法学会工作的意见》,对市县法学会建设进行全面部署,提出加强市县法学会建设的“五项硬措施”,推动全省84个县(市、区)在2016年底前全部成立法学会,提前一年实现法学会组织全覆盖目标。南平市法学会强化自身建设,工作有特色、成效好,得到乐泉会长等中国法学会领导的批示肯定,多次在全国地方法学会会议上介绍经验做法。在人才队伍建设上,健全法学人才和成果评奖制度,建立有助于青年人才成长的平台机制,推动法学研究多出人才、出好成果。先后与省委政法委、省公务员局联合举办“福建省优秀青年法学人才”“福建省法学英才”评选活动,累计评出青年法学人才、法学英才近50名。组织推荐优秀成果参加中国法学会主办的各类成果评奖和论坛交流活动,推动一批法学青年才俊脱颖而出,我省连续5年获得“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优秀组织奖。
近年来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中国法学会的要求和兄弟省区市法学会相比,还有不少差距和短板。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特别是乐泉会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借鉴兄弟省区市的好经验好做法,突出重点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努力推动我省法学会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创新发展。
一要聚焦党的建设,增强把握方向的引领力。树立以党建促会建、以党建强会建的理念,加大省市县三级法学会和研究会党建力度,把法学会发展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起来,确保法学会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二要聚焦职能发挥,增强服务大局的作用力。在现有研究平台基础上,大力加强智库型研究会建设,与有关单位协同建立“法学研究合作机制”“法治评估与研究中心”“综合性学术论坛”等新平台,更好地发挥法学会服务党政决策、推动政法工作、促进法治实践的参谋助手作用。
三要聚焦品牌创建,增强拓展工作的创造力。立足本省实际,借鉴外省经验,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打造若干个有特色、有实效、可复制的品牌项目,形成基层法治调研、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新模式,不断提升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和法治实践中的能力和水平。
四要聚焦服务优化,增强凝聚队伍的向心力。加强和改进会员发展、服务和管理工作,完善人才成果评奖机制,建立“法学法律人才库”,将全省法学法律界的丰富人才资源调动起来,汇聚到法学会的各项活动中,为推进政法工作和法治实践作贡献。
五要聚焦自身改革,增强创新发展的原动力。牢牢把握法学会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求,秉持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办会理念,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探索建立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要的新平台、新载体、新阵地,更好地发挥团结引领、桥梁纽带、参谋智囊、参政议政等作用,推动法学会工作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