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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乐泉会长参加许崇德教授遗体告别仪式

时间:2014-03-14   来源:法律信息部  责任编辑:

  许崇德教授遗体告别仪式举行

  王乐泉同志等会领导参加

  2014年3月7日上午,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著名法学家、著名政治学家、杰出法学教育家,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奠基人、新中国宪法学奠基人之一,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原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原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原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原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宪法学》首席专家,博士研究生导师许崇德教授遗体告别仪式在北京市八宝山革命公墓举行。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曾庆红,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副主席李源潮,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国务委员杨洁篪,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全国政协副主席董建华,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廖晖,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和我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鲍绍坤、张鸣起、张文显等敬献花圈。

  我会王乐泉会长,鲍绍坤、张文显副会长参加许崇德教授遗体告别仪式并慰问了许崇德教授的家属。陈冀平常务副会长,张鸣起副会长因参加“两会”,通过其他方式向许崇德教授治丧委员会,对许崇德教授的逝世表示沉痛哀悼。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书记靳诺、校长陈雨露、常务副校长王利明、法学院院长韩大元等对王乐泉同志和中国法学会的高度重视表示感谢。

  王乐泉会长表示,许崇德教授是我国德高望重的法学家,是新中国宪法学、港澳基本法研究的重要奠基人,担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中国法学会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的名誉会长,是中国法学会2012年予以表彰的“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为我国法学研究事业和法治事业作出了杰出贡献。许崇德教授还曾担任中国法学会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一直热心支持中国法学会的工作,深受我国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及中国法学会全体干部职工的钦佩和爱戴。

  王乐泉会长还表示,十六届中共中央政治局2002年12月26日第一次集体学习,就是安排学习宪法,许崇德教授的讲解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许崇德教授政治坚定、坚持真理、著作等身、品德高尚。许崇德教授的逝世,是中国人民大学的重大损失,是中国宪法学界的重大损失,也是中国法学法律界的重大损失。我国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都感到无比惋惜,都应该学习他、怀念他。

  参加许崇德教授遗体告别仪式的还有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廖晖,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王晓晖,中央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主任张晓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香港立法会原主席范徐丽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徐泽,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张荣顺,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华建,中央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公室副主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陈斯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党组成员冯巍及我国宪法学专家学者、兄弟院校代表、许崇德教授生前好友、学生以及各界人士近7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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