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5-11 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杜鹏:尊敬的乐泉会长、陈冀平书记、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大家下午好!刚才聆听了各位领导和专家学者们的真知灼见,肺腑之言,受益良多。下面我围绕《区域治理法治化的前海探索》做一个发言。
首先我简要介绍一下前海,推进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建设和前海开发开放,是新时代党中央从全局战略考虑做出的重大决策,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十八大后基层视察的第一站,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和前海深港合作区承担着自由贸易试验、粤港澳合作、一带一路建设、创新驱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等15项国家战略地位,是特区中的特区。近年来,深圳市和前海始终牢记使命,不忘重托,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对深圳和对前海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依托香港、服务内地、面向世界的总要求,举全市之力,推动前海开发开放,使得前海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总量迈向千亿元级并迅速提升。
在技术创新、深港合作、产业集聚、新城建设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2017年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注册企业实现增加值2030.26亿元,同比增长43.4%,两年翻了一番。完成国地税收入344.98亿元,也是两年翻了一番。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30.8亿元,实际利用外资44.48亿美元,约占深圳全市的61%,广东全省的18.7%,全国的3.4%。前海之所以在短短几年时间实现跨越式发展取得丰硕成果,与前海良好的营商环境特别是一流的法治环境密不可分。近年来,我们始终牢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的使命,把一流法治环境建设作为前海有别于其他自贸区的核心竞争力和主要推动力。
法治创新成果达到近百项,出台中国自贸区第一份法治建设规划纲要,建立中国自贸区第一份法治指数,成立第一个借鉴香港廉政监督模式的廉政监督智库,第一家按法定机构模式建立的仲裁院,第一个港澳台和法律查明基地,第一家粤港澳合伙型联名律师事务所等等。前海法治建设取得扎实成效,去年法治日报点赞前海是最值得期待的法治示范区。
区域治理法治化是前海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正在努力走出一条有前海特色的区域治理法治化道路,为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供前海实践。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实行法定机构体制机制,探索创新型的法治化区域治理模式
前海深港合作服务区管理局是全国首个以法定机构模式主导区域开发治理的公共组织,实行契约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依法行使区域内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2016年8月国务院批发前海深港服务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按照精简高效机制灵活的原则成立管理机构,负责前海的管理开发工作,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以中央文件的形式确认了法定机构管理模式和法治机构的建设任务。
2011年7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行使经济特区立法权,颁布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同年8月深圳市人民政府颁布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暂行办法和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从而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了前海实行法定机构区域管理模式。根据一条例两办法授权和实际需要,前海管理局成立了前海投资开发公司、前海金融控股公司和前海科技创新控股公司等三大全资平台,分别作为前海的开发建设、金融创新和科技创新的平台。前海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经营管理等功能为一体的法定机构治理模式,兼具政府权威性和灵活性的体制机制,为体制改革进行了有益探索。
在行政管理领域,我们实行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前海加快开发开放的授权,前海管理局在非金融类产业项目审批管理上享有管理权限,根据管理事项目录,前海管理局承接了省市下放的涉及国土资源、科技投资项目、工商登记、人力资源、文化、城市建设等领域共147项行政管理权限,并将市场监管、税务、公安、人力资源保障等部门的81项事项纳入前海管理局一站通服务中心统一办理。
根据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实行14个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梳理权责清单4698项,做到行政权利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利,无权你有责、用权需负责。前海管理局成立以来,我们就始终坚持立法先行,将权利运行纳入到法治轨道,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做到了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有规定必须为的权利清单和法有规定必须为的责任清单的有机统一,这是前海区域治理的最鲜明的特质。
二、建立科学化治理机构,确保区域运行规范、高效、透明
建立高校决策机制,前海管理局成立之初,在中央层面成立了前海联席会议机制,由国家发改委牵头,33个部委参加,作为推动前海开发开放的最高政策协调和议事决策机构,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市长和招商局集团董事长任第一副组长,研究决定前海开发开放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举全市之力推动前海开发开放,专门成立深圳市前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一位市委常委任组长,市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形成全市合力气推动前海法治示范区建设的局面。
建立规范有序的管理运行机制,前海管理局是前海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管委会在前海管理局加挂牌子,实现前海管理局以自贸片区管委会一体化运作,设立前海一站通服务中心,按充分授权、封闭运作的原则,集中受理下放了省市管理权限,为驻区机构集中提供集中派驻办公平台,提供一口受理、一网服务、一门审批、一枚印章的政务服务。前海管理局按照一般行政区20%到25%的机构和人员规模设置了15个处室、3大控股公司,人员管理体制上实行授信人员员额管理制度,享有独立的用人自主权,所有人员按企业员工进行管理,实行劳动合同制,购买企业养老保险。
人员职级按照市场确定,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薪酬能涨能降,灵活的管理体制实现了小机构、大幅度、高效率的管理目标,建立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借鉴香港廉政公署经验,整合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审计的监督力量,在全国首创监督力量和工作职能一体化监督模式,成立前海廉政监督局,作为市委市政府在前海区域内行使廉政监督职能的专门机构,由市纪委归口管理。一体化的廉政监督体制为前海的廉洁示范区建设发挥了巨大作用,也为我国监察体制改革提供了前海样本。去年我们推出了前海廉政舆情监测系统、项目集成式招标、工程建设管理平台、市政工程廉洁双合同制等4大举措,实现工程项目全流程动态管控和实时监督,出台了29项制度,持之以恒,取得扎实成效。
三、建立完备的法治生态体系,为区域治理提供全方位法治保障
建立全国独一无二的两审终审审判体系,最高法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一带一路调解中心落户前海,司法终审权在前海落地,提高了前海国际私法的公信力。深圳知识产权法庭、深圳金融法庭在前海官派成立,全市知识产权案件和金融案件二审统一由前海管辖。前海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综合型司法体制改革示范法院,形成了50多项全国领先的司法体制改革经验,在民商事领域适用香港法律判案35例,在国内外引起了强烈反响。在司法责任制检察官员额制等改革中积极探索,为自贸试验区提供坚强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一是前海法院成立调解对接中心,与香港商会、粤港澳调解联盟等13家专业机构共建合作,建立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法治化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二是设立全国第一家按法定机构模式治理的仲裁机构深圳国际仲裁院,建立了全国唯一一个以国际化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机构,11名理事有超过三分之一来自香港和海外,其仲裁员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现在有来自50个国家和地区的境外仲裁员353名。三是设立自贸区合作联盟,创建国际专业化争端解决平台、华南海事物流中心中心、高科技和知识产权仲裁中心、金融仲裁中心相继设立,为粤港澳大湾区经济战略和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发挥积极作用。四是成立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开展粤港澳三地专业调解员联合培训和资格互认,多元化国际化的纠纷仲裁和调解机制格局逐渐成型。
建立比较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全国首家粤港澳合伙型联名事务所落地前海,前海已有法律律师事务所分所29家,全国已经设立的11家粤港澳合伙型联名事务所当中有7家在前海,美国布林克斯律师事务所落户前海,成为广东自贸区内首家落户的外资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处。成立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供以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和维权原则为主的公共服务,设立广东省公标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广东安政计算机司法鉴定所,这是全国自贸区和广东省内首批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机构,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有力支撑。成立最高人民法院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研究基地、最高人民法院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基地,成立了前海公证处,为国内商事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公证服务。
各位领导、同志们,一切伟大成就都是坚持奋斗的结果,一切伟大事业都需要在继往开来中继续推进。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前海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继续深化区域治理法治化实践,以钉钉子精神一干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一张蓝图绘到底,始终走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前沿,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指示要求,把前海建设成为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巨大优越性的新平台、新标杆,努力为我国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借此机会,也诚挚邀请各位领导、各位嘉宾莅临前海考察指导,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