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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人刘源:多元解纷+多维解纷——新时代“枫桥经验”升级问题研究

时间:2018-07-12   来源:  责任编辑:fml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十分感谢组委会给我这次机会,让我有机会汇报关于枫桥经验适用的一点看法,我汇报的题目是多元解纷+多维解纷——新时代“枫桥经验”升级问题研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第一方面是选题的背景:我目前在法院研究室,主要从事调研工作,进入研究室之前曾经在基层法庭工作三年,在工作中,发现多元解纷的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一些群众对非诉调解认识程度低。有的当事人认为诉前调解就是简单的“和稀泥”,有抵触心理,更愿意相信判决的“含金量”。另外,对法院实施的立案登记制有所误解,认为到法院必须立案,不愿接受其他形式的纠纷解决问题。二是部分非诉调解组织功能不健全、工作机制不完善,一些调解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三是部分调解员素质不高。有些调解员法律知识更新过慢,只能调处案情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的一般性案件。有时为了调解做出错误解释,给调解不成的后期法官裁判带来影响。

  第二方面是具体建议即主要创新:新形势下,实现“枫桥经验”升级迫在眉睫,不仅要通过政治手段进一步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建设,还要通过经济手段,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增加纠纷化解的动力,更要充分借力现代科技手段,提升纠纷化解保障,真正构建起“多元解纷+多维解纷”的体系。还要充分考虑各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丰富和完善“枫桥经验”,实现社会治理工作的新跨越。当然,有些地区社会矛盾并不复杂,法院受理的案件相对较少,但从“居安思危”的角度或者从节约解纷成本,实现解纷资源优化配置的角度考虑,也应该积极学习和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构建多元、多维的科学解纷模式。一是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府院联动机制。“府”是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院”是指法院和检察院。府院联动就是指有解纷职责的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密切合作,成立由政府一把手任组长,司法机关及政府各职能部门一把手作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纷举措,形成多元解纷合力。二是深入开展调解员素质提升工程。调解员作为解纷主体中的绝对主力,在“枫桥经验”作用的发挥中起着关键作用。调解员队伍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枫桥经验”社会效应的高低,也影响着当事人调解积极性,必须深入实施调解员素质提升工程。在加强对各类调解组织调解员培训的同时,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推动全国范围内成立调解员行业协会,负责组织调解员准入资格考试,要求不同调解组织调解员必须考取相应资格。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确定不同调解组织成员的准入资格,例如,考虑实际情况,规定西部地区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员暂时不需要资格证书。提高调解员素质的同时,充分满足各地需要。调解员行业协会每年安排各调解组织调解员进行继续教育类培训,对通过资格考试的调解员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中国注册会计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三是成立市场化运作的调解组织。运用经济手段、市场化模式,鼓励有能力的组织或者个人成立以营利为目的的市场化运作的调解组织,该类组织成立初期,考虑其兼具公益性质,可以将其组织机构设在法院或者司法局,由法院或者司法局给予其软硬件方面的支持,使其尽快成长起来。待成熟后,通过出台相应法律法规对收费标准加以明确,要求该类调解组织完全以公司化形式运营,自负盈亏,必要时,由法院或者司法行政机关给予其必要的业务指导或政策扶持,同时畅通市场化运作调解组织出具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渠道,确保后续程序如申请法院执行渠道顺畅,其中,较为便捷的做法就是将该类调解组织纳入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组织范围,通过上述举措实现公益性的调解组织与市场化的调解组织并存,让当事人有充足的选择自由。四是充分发挥科技手段作用。首先要开发多功能诉讼风险评估系统。目前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安装诉讼风险评估机供当事人使用,但其功能还不够完善。开发全新的多功能诉讼风险评估系统,需要在保留现有功能的基础上,实现系统的更新换代,新系统要包含模拟立案、模拟开庭、模拟判后答疑、模拟执行等功能板块,通过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自行研究或者通过招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民间组织承担该项任务,最后经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验收合格后推广使用,不仅在法院、司法行政部门设置自助终端,各派出法庭、各司法所甚至村居都要设置自主终端,让当事人可以方便地进行诉讼风险评估,避免不必要的诉讼。开发调解工作智能辅助系统,在各类调解组织推广使用,该系统应该包含相关法律知识培训、调解案例指导、法院裁判案例指导等功能板块,使调解员和广大群众可以随时学习,掌握必要的知识,积极自主的参与解纷。

  第三方面是论文其他创新之处:充分认识到社会治理是一项综合治理,单单依靠枫桥经验解决不了全部社会问题,全社会不能形成对“枫桥经验”的过度依赖。在升级枫桥经验的过程中,注意谨慎进行外延扩展,对某些行政纠纷,刑事纠纷以及其他特殊案件,不能适用“枫桥经验”来解决纠纷。“枫桥经验”社会效应分析示意图,说明当对“枫桥经验”的重视达到一定程度,作用已经达到最大值,如果需要继续提高社会治理水平,需要综合运用其他社会治理手段实现。枫桥经验作用下社会治理效果达到最大值,就是各类矛盾纠纷梯次过滤,有序化解,群众的权利得到充分维护,大的矛盾冲突、群体性事件在矛盾纠纷中所占比例极小。

  以上是我的汇报,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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