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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人沈碧婵:深化“枫桥式”法庭创建,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

时间:2018-07-12   来源:  责任编辑:fml

  各位领导、学者:

  大家好,非常荣幸有机会在此发言与大家学习交流。根据论坛组委会的要求,这次发言我主要结合法庭工作实际并针对论文中的部分重点向大家进行一些汇报。

  首先我简要介绍一下枫桥法庭:诸暨市人民法院枫桥人民法庭位于“枫桥经验”的发源地——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下辖枫桥、赵家两镇和东和一乡,常住人口十五万,外来人口三万多,辖区面积三百多平方公里。法庭现有正式干警8名,员额法官3名(其中一名自今年4月被借调至执行局),办公用房占地面积13亩,建筑面积3634平方米,于2002年搬入使用,2018年完成大楼提质升级改造工程。2013年-2017年,枫桥人民法庭共收各类审理案件共计5861件,共审结案件5872件,同期结案率为100.19%,月均存案工作量0.68,平均审理天数49.68,民事调解自动履行率64.49%,庭审录像率达到98.90%。各项办案质效数据均居全省前列。新时代,枫桥人民法庭继承和创新枫桥经验,依托审判职能,充分借助当地社会组织,实现司法审判和人民调解有效衔接、良性互动地化解民间纠纷的新路子,就地化解矛盾、定纷止争,在推行“三前调解法”、“四环指导法”、“四三五”基层司法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形成了“诉调无缝对接”、“三下乡一提升”和“四即时”等新做法。同时推行网上立案,推广在线矛盾纠纷化解平台,成功实践了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法庭也取得了一系列荣誉:2013年、2014年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下面我结合法庭的实际,将法庭在实践中创新“枫桥经验”的一系列做法进行总结:

  打造一流硬件提供一流服务枫桥人民法庭目前的办公大楼是2002年搬入使用的,现有功能布局已不能适应审判工作及三大机制建设的需要。针对这一情况,诸暨法院党委积极向市里争取支持,并于2017年下半年开始对法庭大楼进行提质升级改造工程。2018年3月,大楼竣工,目前大楼拥有现代化数字审判法庭2个,一站式的诉讼服务中心1个,会议室、阅览室、荣誉室、党建室、活动室等一应俱全,功能布局更加合理,软硬件设施、信息化建设、内外环境更加优化,司法便民更加便捷高效。

  1.便捷化的诉讼服务中心。枫桥人民法庭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高效便民的诉讼服务中心,在中心入口处放置了一张书写桌,兼具导诉台的功能,当事人可以在书写桌上根据需要免费领取诉状、申请执行书等格式化的法律文书模板。同时我们还为当事人提供了法庭编印的调解劝导书,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鼓励当事人优先选择人民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同时,法庭除了设置立案咨询窗口外,还在综合考虑诉前劝导站、诉讼引导站、法律指导站和信访疏导站的功能作用之后,四站合一,设立了值庭领导窗口,由庭领导每日轮流坐岗,为来访群众提供纠纷化解、诉讼引导、法律咨询及判后答疑等一系列法律服务,即时解决群众问题。法庭还在诉讼服务中心大厅内配置了一台网上立案自助服务终端机,供当事人自由选择立案方式,在大厅墙上安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调解谚语、民俗文化及调解劝导书,营造浓厚的调解氛围。另外,法庭还为当事人安排了休息区,配备诸如休闲桌椅、便民充电站、报刊杂志架等一系列便民服务设施,为当事人提供全覆盖的手机wifi网络,进一步增加服务供给。

  2.功能性的空间场地。法庭大楼经过改造升级,现有功能布局更加清晰,也进一步方便了群众诉讼。目前大楼一楼主要是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及人民调解联合委员会枫桥分中心,方便及时高效实现诉调对接。二楼主要是法庭的办公区域及多个特色调解工作室,有效引导有需要的诉讼当事人选择特色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如大妈调解室帮助化解婚姻家庭类纠纷,乡贤调解室帮助化解继承及邻里纠纷等,行业调解室帮助化解汽配、服装纺织类等比较专业的行业性纠纷,代表委员工作室帮助群众监督反馈法庭工作。三楼主要是法庭的荣誉室、党建室、会议室、影像室及调解讲堂等多个功能性用房,主要用于展示法庭工作及获得荣誉,以及定期组织辖区内的调解员集中参加业务培训等。

  3.独立化的安保区域。改建后的大楼将安保独立于审判区及办公区,进一步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切实保障了法庭工作人员和当事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立足法庭工作多元化解纠纷

  枫桥经验源于治安,是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新时代下,作为地处这一宝贵经验发源地的枫桥人民法庭,始终围绕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牢牢把握枫桥经验的精神实质,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一是深化三大机制建设。

  1.严格“大立案”。枫桥人民法庭在工作中始终坚持贯彻“最多跑一次”理念,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度,一次性告知立案所需材料,在诉讼服务中心安装刷卡机、复印机、电脑等便民设施,方便当事人复印材料及办理诉讼费预收、退结手续,上网查询资料,避免增加当事人诉累。一方面,法庭积极探索与创新,推行“三下乡一提升”制度,即集中下乡立案,下乡调解,下乡开庭,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最大限度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需求的获得感。。另一方面,为实现当事人足不出户化解矛盾纠纷,法庭充分利用最高院“在线法院”及省委政法委“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等多个网络平台,引导当事人下载安装APP,开展网上立案,网上调解。

  2.优化“大服务”。为进一步提升法庭服务质量,枫桥人民法庭将法庭人员信息、管理制度、行为规范、诉讼指南进行全面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案件信息、司法依据、诉讼流程、裁判结果,满足当事人知情权,杜绝暗箱操作。整合诉讼服务中心四站点功能,由庭领导第一时间面对群众,即时解决群众问题,切实做到“四即时”:即时诉前委托调解。即时立案。即时引调(调解)。即时安排开庭。自2017年实施以来,已有300余起纠纷得到即时解决,当事人反馈普遍较好。

  3.强化“大调解”。枫桥人民法庭始终坚持和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并借助于当地党委、政府建立多个“枫桥大妈”、“枫桥乡贤”等社会组织的有利时机,建立起法律服务联系网络和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并结合法庭实际,确立了引导调解、特邀调解、专职法官助理调解的“三调合一”大调解格局,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同时,进一步利用好“在线法院”的网上调解平台,专门配备调解员从事在线调解,促使更多矛盾纠纷在诉讼以外渠道得到解决,使得纠纷当事人即使相隔千里也能通过网络平台在调解员的支持进行协商调解。另一方面,枫桥人民法庭始终将加强人民调解的业务指导作为工作重心之一,按照“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的原则,结合“一张网”工程建设,通过定点指导、视频指导、教育培训、案例指导、司法建议等方式,依法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与培训,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良性互动和有效衔接,切实织牢联合的纽带,合力化解矛盾纠纷,不断降低民事纠纷的成讼率、信访率。

  二是加强审判质效管理。

  1.优化审判团队设置。根据近年来司法体制改革、员额法官制推行等现状,枫桥人民法庭及时调整审判团队,设置专业化审判团队。结合法庭自身实际,配备3名员额法官,一方面实行以审判团队为中心的集约化管理模式,整合审判资源进行优化重组,建立起“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和“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三个审判团队;另一方面,专业审判团队中实行以审理特定类型案件为主,调剂案件为辅。分案前,通过分析各类案件的案情和难易程度,结合类型化案件数量,构建分案搭配机制。

  2.加大审判力度。坚持根据证据认定事实,依照法律作出裁判的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裁判公正。

  三是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1.积极服务地方事务。每季度编写法庭工作通报,把辖区内案件情况、法庭信息、平安报表等情况反馈给辖区内党委政府、相关站所和市级以上人大代表,重点分析当前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呈现的特点和问题,深入探究产生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等,受到镇乡领导和其他单位的普遍赞誉和欢迎,同时这一做法现在也在诸暨法院其他4个派出法庭推广开来。2017年以来,法庭会同当地党委政府推出“无讼村”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平安枫桥建设。

  2.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针对纠纷处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疑难杂症,以及纠纷跟踪排查中发现的信访隐患,定期或临时召开联席会议、敏感时期维稳专题会议,与辖区内党政部门领导及人大代表共同研究对策措施,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形成合力。同时,法庭在工作中注重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的密切联络,一旦发现发现立案受理阶段有对调解协议反悔的案件,及时将相关情况通知司法所和乡镇调解委员会。

  3.加大法制宣传教育。枫桥人民法庭主动发挥根植基层的特殊优势,主动配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年轻干警开展送法上街和下村,进行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活动。积极邀请和组织社会各界代表旁听庭审、参观法庭工作,多次组织公众开放日活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

  下一阶段工作重心:

  枫桥作为“枫桥经验”的发源地,当地党委政府为进一步传承创新“枫桥经验”,持续建立了“枫桥大妈”、“枫桥乡贤”、“红枫义警”等特色性社会组织,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法庭借助这一有利时机,将这些特色性社会组织“请进来”,在法庭设立“大妈调解室”、“乡贤调解室”、“志愿者调解室”等多个特色工作室的基础上,法庭与这些社会组织建立常态化的诉调对接关系,不定期邀请社会组织参与化解矛盾纠纷,持续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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