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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时报】让“新枫桥经验”理论研究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注入更强动力

时间:2018-07-11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同志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7月8日,以“新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创新”为主题的第十三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在上海市举行,这是中国法学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历经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发源于诸暨枫桥镇的“枫桥经验”,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与时俱进、历久弥新,焕发出新的活力。众所周知,“枫桥经验”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经验,是坚持群众路线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的经验,同时也是顺应时代发展、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经验。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枫桥经验”展现出越来越强大的生命力,显示出越来越重要的时代价值。

  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不仅仅是丰衣足食、矛盾化解、安定有序,而且也包括民主参与、依法维权、社会和谐、风尚良好,共享建设改革发展的成果。如何适应新时代基层社会矛盾变化、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要、创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大格局,是新时代面临的新挑战。为此,我们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社会治理重要思想,牢牢把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要求,指导、引领和推进“枫桥经验”不断发展升华。

  “新枫桥经验”发展要有符合时代特征的方向和路径。新时代“枫桥经验”如何针对当下新情况、新特征、新问题、新矛盾进行新探索,总结新经验?对此,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在第十三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上针对性提出,要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坚持科学化、现代化治理,积极推动“枫桥经验”转型升级。

  “新枫桥经验”总结要坚持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指出,“枫桥经验”如何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新变化,如何实现自治、法治、德治的有机结合,如何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如何更好地进行复制和推广,都需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

  2018年1月,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对总结、提炼、推广“枫桥经验”作出工作部署后,全国各地掀起学习推进“枫桥经验”的浪潮,不少典型和经验纷纷涌现,不少服务为民的社会治理模式纷纷被挖掘,不断为新时代“枫桥经验”提供实践基础和智慧力量。根据中央政法工作部署,中国法学会将总结、提炼、推广“枫桥经验”确定为2018年全年的重点工作进行谋划和落实,实地调研,组织研讨,形成了多项举措有序推进、互为依托、各有侧重、紧密衔接的实施方案。

  而作为总结、提炼、推广“枫桥经验”任务中的重要一环,中国法学会借第十三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举办之机,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围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创新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展开深入研讨,汇聚智慧、凝聚共识。来自高校、科研机构、执法司法实务部门近50位发言嘉宾分别围绕“枫桥经验”的理论逻辑、法治化解读、司法适用,以及“枫桥经验”与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信访制度、社区犯罪预防、乡村治理体系、社会共治、善治文化等重大法治问题的关系等议题,进行了多学科、宽领域、多维度的深入交流和有益探讨,提出了很多具有启发性、建设性的新概括、新阐述、新思想。

  理论来源于实践,更要应用于实践。近4000篇论文及40位青年学子和著名法学家的报告、评议,必将为“枫桥经验”的不断丰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社会治理现代化必然是法治化,必然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让我们更好发挥法学会群团优势和职能作用,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做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者宣传者推广者,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注入更强动力,切实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新闻链接:http://e.mzyfz.com/paper/paper_24498_61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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