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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是浙江的“传家宝”“金名片”,是浙江的宝贵财富。
上世纪60年代初,浙江诸暨枫桥干部群众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就地解决矛盾”的“枫桥经验”;上世纪60年代中期和70年代初期,创新发展为依靠群众改造流窜犯、帮教失足青年的成功经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浙江坚持“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注重专群结合、群防群治,预防和化解矛盾,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使之成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典范。进入新世纪,特别是2004年5月浙江省委作出建设平安浙江的重大决策以来,把创新发展“枫桥经验”贯穿平安浙江建设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人民主体、三治融合、共治共享,使之成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平安和谐的典范。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浙江,历经了由点到面的发展过程,已经从最早的乡村走向城市、海区,并延伸到网上,形成了一系列的典型经验集合群和工作模式。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是浙江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一大成果,也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发展方向。“三治”之中,“自治”具有基础作用,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内生力”;“法治”具有保障作用,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硬实力”;“德治”具有引领作用,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软实力”。早在2013年,嘉兴桐乡市为了破解基层治理资源有限的困难,尽快走出“党委政府大包大揽,群众并不买账”的尴尬局面,在全省率先探索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以“三治融合”方式定分止争,有效解决了一个个基层治理难题。省委、省政府因势利导,在全省范围大力推广桐乡经验,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枫桥经验”的时代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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