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系统:
用户名: 密码: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位置: 首页 》现任领导 》领导活动--张苏军
张文显、张苏军副会长听取银行法学研究会换届工作汇报

时间:2016-10-11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elite

  10月9日上午,张文显副会长、张苏军副会长在学会三楼会议室听取银行法学研究会关于换届工作的情况汇报。银行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卫国,研究会副会长、中国银监会法规部副主任王科进,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少军,研究会秘书长、北京邮电大学教授潘修平,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苏洁澈代表银行法学研究会做汇报。研究部主任李仕春、副主任李存捧、社团管理处副处长刘海燕、主任科员沈苗苗参加汇报会。

10月9日,张文显副会长、张苏军副会长听取银行法学研究会关于换届工作的情况汇报

  王卫国教授首先就银行法学研究会开展工作情况作了汇报:银行法学研究会成立于2008年,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为我国金融政策、金融战略和金融法治积极建言献策,提供智力支持。2015年以来主要开展了如下活动:一是高质量的开好每年的年会;二是积极参与举办中国法学会金融法治沙龙活动;三是参与立法、司法及法律咨询,提供专家意见。研究会先后组织专家参与了《存款保险条例》《金融机构破产条例》《融资公司担保管理条例》等的立法论证工作,还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商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等提出了意见。四是组织全国大学生金融法知识竞赛。自2010年以来已经成功举办了三届,即将在今年年会前夕举办第四届。通过这项活动,吸引培养金融法学青年人才。五是促进研究成果转化和加强网站建设。研究会每年汇总当年的优秀论文编辑出版《金融法学家》,至今已经出版了六辑,即将出版第七辑,在法学界和金融界已经具有了一定影响。同时,自2014年起,研究会与中国知网合作,将《金融法学家》全部上线,促进学术交流和转化。为了更好的联系会员、扩大宣传,研究会秘书处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网站的更新管理,保证网站的新鲜度和生命力。关于银行法学研究会下一步的工作,他表示研究会将围绕互联网金融、“一带一路”战略的金融法治保障、金融安全等热点问题,组织力量进行专项研究。

张文显副会长提取工作汇报

张苏军副会长听取工作汇报

  关于银行法学研究会的换届工作,王卫国会长介绍到,研究会一直与实务界保持高度密切的合作。本次换届体现了平稳过渡、理论界与实务部门兼顾、在规模基本不变的前提下提高代表性的原则,既做加法也做减法,尽量扩大覆盖面。研究会秘书长潘修平对换届方案的具体内容做了汇报。银行法学研究会拟于11月12日在京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暨学术年会,完成换届工作。

银行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卫国作工作汇报

研究会副会长、中国银监会法规部副主任王科进

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少军

研究会秘书长、北京邮电大学教授潘修平

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苏洁澈

  在听取了银行法学研究会的汇报后,张苏军副会长表示,银行法学研究会的换届方案体现了理论与实务界的结合,换届是研究会的大事,要通过换届实现两大目标,一是进一步总结经验,明确方向;二是充实研究会的领导层,加强组织建设,更好的完成新一届的工作任务。研究会要扩大群众性和覆盖面,与会员建立起经常性的多种形式的联系,通过广泛组织参与活动,吸引更多的人关注银行法,关注金融法治。研究会要进一步加强秘书处建设,提高组织化程度,逐步实现实体化,促进工作开展。要按照中央的要求,落实好党建工作,让研究会的工作有更坚实的组织基础。

  张文显副会长指出,研究会在组成上要兼顾政府机关、银行业、高校和律师界等有关方面的比例,要把各方从事银行法学相关研究的力量真正汇聚起来,形成合力。希望研究会更多地开展前瞻性的研究,比如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之后的金融模式研究等,在国家金融安全、金融秩序、金融法治方面提出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战略性建议,形成战略思想储备。

  研究部李仕春主任代表研究部,与银行法学研究会进行了工作层面的沟通。他表示,银行法学研究会的工作可圈可点。研究会工作开展得好,就是对研究部工作的最大支持。希望银行法学研究会在开展好工作的基础上加强活动宣传和成果转化,通过学会的渠道积极报送活动信息和研究成果,进一步提升研究会的社会影响力,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他还介绍了中央对社团管理的最新要求。中办、国办最新印发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对社团管理提出了很多具体要求。当前中央对于社团组织既有简政放权的一方面,也有加强管理指导的一方面,在管理方式上,也由行政审批更多的转变为过程中的监督管理。研究部作为学会具体承担社团管理职能的部门,要为研究会竭尽所能服务好,向研究会及时传达中央文件精神和学会领导的要求,同时研究会也要积极配合研究部的工作。希望研究会在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加强分支机构设置和管理等方面,都按照中央有关要求、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国法学会有关文件的规定办理,及时与研究部沟通联系,共同把研究会的工作做好。

全文
搜索

关注
微信

关注官方微信

关注
微博

关注官方微博

网络
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