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4-15 来源: 责任编辑:att2014
强化法律服务 深化法学研究
凝心聚力建设法治社会
——第一届《法治社会》研讨会在深圳召开
4月7日上午,第一届《法治社会》研讨会在深圳召开
2017年4月7日上午,主题为“加强法治社会研究,迎接党的十九大”的第一届《法治社会》研讨会在深圳召开。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广东省副省长、省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省公安厅厅长李春生,广东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出席研讨会并讲话。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为研讨会嘉宾发言作点评。
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致辞
王乐泉指出,在目前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大背景下,深入研究法治社会建设意义重大而深远。近年来,广东省法学会在会长梁伟发同志的率领下,各项工作突飞猛进,亮点纷呈。很多工作都具有开拓性、创新性。率先创办了《法治社会》期刊,今天又以“加强法治社会研究,迎接党的十九大”为主题,主办第一届《法治社会》研讨会。以《法治社会》期刊和《法治社会》研讨会为平台,凝聚来了一大批法学大家,共同研究建设法治社会的理论和实践问题,非常必要,非常及时。 他强调,建设法治社会要进一步加强社会领域方面立法,树立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法治与德治紧密结合。他希望与会的专家学者畅所欲言,为法治社会建设建言献策;希望全国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行动起来,以不懈的努力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为研讨会嘉宾发言作点评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做主题发言
李春生代表广东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对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他指出,当前,广东省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各种矛盾和挑战显著增多,法治在全省工作大局中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必须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他简要地介绍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法治社会的研究和实践的举措,充分肯定了省法学会近年来对法治社会建设的深入研究与积极探索实践,形成了有影响力的工作成果。他希望省法学会在中国法学会的指导下,继续发挥职能作用,发挥能动性、创造力,团结引领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加强基层法律服务,不断探索经验。利用好《法治社会》期刊等工作平台,明确方向强化法学研究,汇集智慧,为法治社会、法治广东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参考。
广东省副省长、省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省公安厅厅长李春生讲话
梁伟发在致辞中指出,本次研讨会得到了中国法学会、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得到了全国范围内法学领域的领军人物、知名专家学者的大力支持,精英荟萃,规模大规格高,理论研究与实践讨论高度结合。研讨会目的明确,就是要通过思想碰撞进一步统一和增强对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和深远意义的认识;进一步研讨和明确建设法治社会的基本特征和评价标准;进一步研讨并提出加大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力度的路径和工作举措。其中,进一步研讨和明确建设法治社会的基本特征和评价标准是本次研讨会的重点。针对这一重点问题,梁伟发提出了个人观点。他认为法治社会的基本特征和评价标准有“十个化”:崇尚法治全民化、社会立法完善化、行政行为法定化、司法公正制度化、社会治理现代化、法律服务完备化、遇事找法常态化、社会组织规范化、基层自治法制化、法治德治协同化。这“十个化”观点的提出,引起了与会专家学者的共鸣,是对法治社会的基本特征和评价标准深入全面的思考。
广东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致辞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做主题发言阐述了建设法治社会的五个基本要求:一是党和政府对社会依法治理,二是社会主体依法自治,三是全民守法,尤其是执政党带头守法,四是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五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平安建设稳步推进。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李林等十名国内法学专家和法律实务界精英围绕本次研讨会主题从社会治理、基层法治探索、法治与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从理论构建和实务探索出发,进行了多角度深层次的发言交流。
李林认为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是构建法治社会的基础。他提出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以及处于转型期的法治社会建设是一个新的法学命题,有待大家进一步的思考。
中央党校政法部主任卓泽渊教授认为法治国家与法治社会是相互区别又平行共进的两个层次。法治国家强调权力制约,法治社会强调普遍守法,他们是不同阶段的两个重点,相互依存,从不同层面共同促进法治发展,使法治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双重需要。
山东大学法学院肖金明教授提倡社会法学研究要将重点放在社会治理研究,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规范和保障社会主体权利,通过促进法治社会建设来实现法治国家建设。
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行政法学院教授刘作翔认为社会依法治理是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建设重点。要充分发挥社会规范的作用,明确社会规范的制定要遵循合理性与合法性原则,明确社会规范进入法律规范的标准、途径。
本次研讨会征集到50多篇国内法学专家学者及法律实务工作者的优质主题论文。
广州市天河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彪,深圳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在会上介绍了社会基层治理的经验做法,为法治社会建设理论思考提供了实践参考。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为研讨会嘉宾发言作了点评。他认为法治社会建设首要的是要树立全社会的法治信仰。他强调,建设法治社会的工作重在基层,市县级法学会应把握法律基层服务这个抓手,积极参与法治社会建设。
广东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法学会副会长陈少波做会议小结。他指出本次研讨会主题设定站位高、立意深远,精英云集、汇智聚力、阵容强大,他期待与会的各位专家学者、实务界精英将更多关于法治社会建设的思考成果、实践经验投放到《法治社会》期刊,借助这个平台引发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思考与讨论,助力法治社会建设的纵深推进。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鲍绍坤,党组成员、副会长张鸣起、王其江,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法治社会》编委徐显明,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吕兴焕,《民主与法制》社社长周占华,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王伟国,广东省法学会各副会长,《法治社会》编委,省直单位代表及省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全省各地级以上市法学会会长、秘书长等15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