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3-16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elite
3月15日下午,地方法学会工作协调小组召开会议,就2017年省级法学会量化考核标准进行讨论。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会议由会员部主任张所菲主持。《中国法律年鉴》社主编诸葛平平、办公室副主任高付超、研究部副主任李存捧、对外联络部副主任杨小平、机关党委(人事部)副主任伍晓梅、法律咨询中心副主任任伊珊等地方法学会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出席会议。
3月15日,地方法学会工作协调小组召开会议讨论2017年省级法学会量化考核标准
王其江副会长出席地方法学会工作协调小组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会员部地方建设处处长李琛对2017年省级法学会量化考核标准的修改原则和修改内容作了汇报,对修改理由进行了说明。2017年度省级法学会工作的量化考核,力求充分体现中国法学会党组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加强党的建设和充分发挥政治意识形态引领作用,按照中国法学会2017年工作要点中明确的重点工作,合理设置考核项目,兼顾考核指标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与会的协调小组成员围绕考核标准的内容进行了认真讨论,并结合即将出台的《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其江副会长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对2017年省级法学会考核标准的修订意义重大,关系到地方法学会今年工作的导向,是促进地方法学会工作开展的重要抓手,也为下一步开展全国法学会系统的评选表彰工作奠定了基础。其江副会长强调,中国法学会党组对省级法学会考核工作高度重视,并为此成立了专门的协调小组,建立了有效的工作机制,对推动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在2016年的考核工作中,考核指标设置指导原则从“干什么”发展到“怎么干”,从重过程发展到了重结果,通过对考核项目、分值反复讨论和修改,对考核机制和工作方法与时俱进地进行了调整完善。可以说,2016年度工作考核效果还是很明显的。其江副会长要求,地方法学会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根据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和《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参考吸收大家在这次会议上提出的意见建议,再对考核标准进行调整,尽快形成征求意见稿,向各省级法学会征求意见。
法学交流中心副主任王伟,会员部副主任肖育斌,会员部副巡视员王益民、崔秀娟,会员部地方建设处处长李琛、会员部会员工作处副处长李刚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