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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伶:你只是去赴另一场聚会——悼刘莘教授

时间:2019-01-03   来源:中国法学创新网  责任编辑:yyx

已故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刘莘

  2018年12月29日,清晨。零下10度。我急急出门坐地铁,要在8点前从北京东南角赶到西北边的八宝山,时间有点紧。今天是中国政法大学刘莘教授的遗体告别仪式。

  我是什么时候认识刘莘老师的,已经记不清了。但可以肯定是在多年前的一次会议上。只记得当时有人介绍我们认识,刚刚说完我的名字,她一叠声地说:我知道我知道。那张圆圆的娃娃脸上笑意盈盈。我也知道。我笑道。确实我对她慕名已久。我们相视一笑。

  后来,我们经常见面,不是在这个会上,就是在那个会上。有一次,我受邀参加政法大学的一次会议,会后她开车到饭店,我们聊了一路。我们渐渐熟悉。之后每次见面,我们会习惯性地来一个拥抱,这种西式的礼仪能够让我们迅速消除一段时间不见的陌生感,但事实上我对她的了解仍然不多。比如,在她去世之后我才从讣告中得知她已经63岁,比我大了许多,名符其实的大姐头,而我从未意识到这一点,一直与她同年论交,因为她总是那么神彩飞扬,充满活力,有“知天命”的洒脱,却无“花甲老人”的自觉,从不摆老资格。而她本来是有资格摆摆老资格的。她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后在中国政法大学师从张尚鷟、王名扬、应松年、朱维究等行政法名师,是新中国行政法学专业首批四名研究生。入门早,这个资历远远超过法学界的许多人,更不用说她的学术成果即使不是“著作等身”,也是“著述颇丰”,更何况她教书育人30多年,培养了大批法学人才,同时积极参与法治实践,有诸多社会兼职,比如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对于她的成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在“沉痛哀悼刘莘教授”的公告中写道“新中国行政法学初创之时,刘莘教授有筚路蓝缕奠基之功;行政法治建设的漫漫征程,她鞠躬尽瘁、致力为公,身体力行参与法治实践,见证行政法治蹒跚前行。”她是有资格摆老资格的。而她不仅不摆架子,还很谦和。比如我从网上看到刘莘教授在罗豪才先生追思会上的讲话,开口第一句是“谢谢,没想到我可以这么靠前讲……。”她似乎从没意识到自己是可以摆摆老资格的,而在我们一起参加的会议上,她发言也总是这样,从不强调自己的学术资历,如年轻学者一般谦逊。有持而不倚,难得。我们对于不摆老资格的学者总是多了几份亲近。后来,我收到她寄来的三本书,是她的论文集和专著。而今,抚书思人,伊人已去。

  在法学界服务20多年,与不少学者有过交流,我深深地了解女性做学术研究的不易。除了学者一角,还有母亲、妻子的重任。而这些角色之间互有冲突,颇多难为。加上社会长期的偏见与惯性思维,女性的发展仍然不平衡不充分。杰出的女性学者无论数量还是成就大多逊于男性学者,能够在男性占优的法学领域占有一席之地,殊为不易。因此,身为同性,在对待工作与家庭的关系上时常手忙脚乱的我对于那些杰出的女性学者总是充满敬意,因为她们的每一个成就的背后都可能付出了加倍的努力。有一次我开玩笑说我们也要做法学界的护花使者,要尽力支持女性学者的研究,要为她们提供施展才华的平台。但具体到刘莘身上,她很少申报学会的项目,利用学会的资源,但一直很支持我们的工作,她曾多次参加学会组织的立法咨询、项目评审、学术研讨等等。仅以立法工作为例,我统计了一下,中国法学会自2015年到2018年三年召开立法专家咨询会共140场,刘莘教授参加了其中的28场, 对《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草案)》、《人民防空法(修订草案)》、《民用航空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订草案)》、《人民警察法(修订草案稿)》、《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草案)》、《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二次审议稿)》、《红十字会法(修订草案)》、《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中医药法(草案)》、《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土地管理法(修正案送审稿)》、《慈善法(草案)》、《反家庭暴力法(草案)》、《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2017年《国家安全法》实施专题等17部法律,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征求见稿)》、《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旅馆业治安管理条例(送审稿)》、《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管理条例(草案)》、《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强制医疗所条例(送审稿)》、《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等10部行政法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这些法律法规对于推动政府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权益、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有重大的意义。立法专家咨询会是全国法学界对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要求的积极回应,每一项立法都包含了广大专家学者的无私奉献,其中也包括刘莘教授的不懈努力。2018年1月11日,刘莘教授上午参加了《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专家研讨会,下午又参加《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二次审议稿)》专家研讨会。中间仅有二小时用餐加休息。刘莘教授参加了整天的会议。而从那以后,她就渐渐消失在我们的视线中。现在我们终于知道在她身上发生了什么。疾病难以抗拒,无能为力。

  在我的印象中,刘莘老师参会很少迟到,也很少提前离会,基本上全程参加会议,认真发言,也认真听别人发言。她总是坦率地说出自己的意见,与其他学者意见不一致时,她会笑着说:这一条我的看法与XX老师不太一样。然后直接说出意见。她的态度是直率而温暖的,就事论事,偶尔也有直接对上争论的时候,但这时的她只会让讨论的气氛更为热烈酣畅。

  刘莘是美丽的,甚至有时她的美丽抢了她作为专家的风头。印象中的刘莘总是妆容精致,红唇妩媚、衣着时尚得体,即使在一众各有风格的法学界女教授中仍显突出。时尚让她充满青春活力。有很长一段时间她的微信头像是一张她披着纱巾的照片,开心地笑着。她天生一张娃娃脸,眼睛明亮,笑容阳光,有一种明艳张扬的美丽。从其生平介绍看,她的人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其中的挫折坎坷、心路历程外人难以尽知,而经历过这些才成就了现在的刘莘。有一句话用在她身上很妥贴:

  万般滋味,都是生活。

  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

  刘莘是睿智的,她的睿智藏在忠于自我的生活态度中。翻开刘莘的生平,她的人生也有挫折和起伏。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公众号在讣告的后面以“先生之风,山高水长”为题对刘莘生平作了详细的介绍,其中披露了她的多个人生细节。比如“1977年高考制度恢复,遂报名参加高考,但糕点二厂以谈恋爱为由拒绝出具单位证明,因此报名未成。1978年,第二次报名高考,被迫写下检讨书,单位才同意报考。”这些细节除了本人之外,应该很少人知道。而将其写入生平介绍中,更是罕见,显示出几分事无不可对人言的坦荡。这些细节为我们展示了一个鲜活的生动的刘莘。她象一株灿烂的向日葵,恣意地活在人世间,尽管历经世事,仍心向阳光,本色不变。

  刘莘是幸福的,她的幸福显露在同行、学校、学生、朋友对其的认可当中。中国政法大学在她去世后迅速成立以书记、校长为组长、校领导班子和法学院领导为成员的治丧工作领导小组,一应事宜有条不紊地进行,同行学者学生纷纷发文哀悼。告别仪式定在12月29日早上8点,在这零下10度、临近新年的寒冷冬日,仍有许多人早早出发赶到现场,其中不少学者特意从外地赶来。大家面色沉重,心有哀戚。我在现场见到一位知名学者,他不是行政法领域的,我跟他打招呼:您也来了。他面色凝重:刘老师给我们学院很多支持。是的,支持、扶持、帮助,30多年的教师生涯和热情的个性让不少人心怀感念,心里放不下,赶来见她最后一面。

  12月29日下午,我没去法大的追思会,独自一人在办公室回忆与刘莘老师的相识与交往,写下这篇文字,以寄哀思。

  悄悄是离别的笙箫。再见,刘老师。不,再见,刘莘。我写下这句,眼眶热热的,从此不能再见。那么,走好,刘莘。愿你一路阳光,奔向天堂,赴一场开心的聚会!在另一个世界,开启美丽的新生。

 

  作者:彭伶,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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