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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纪宏:多用法律解释解决司法实践中问题

时间:2016-03-01   来源: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elite

  编者按:2016年2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法学专家座谈会,征求对最高检工作报告修改的意见建议,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主持会议并讲话。座谈会上,专家学者对最高检工作报告修改以及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本文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莫纪宏研究员在座谈会上的发言摘要。

 多用法律解释解决司法实践中问题

莫纪宏

  这个报告作为向全国人大代表汇报的报告,我认为是非常成功的,数据都比较实,能够反映出过去一年全国检察系统做的工作。对2015年的检察工作,有以下几点感受和看法:

  第一,检察机关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做了不少很有成效的工作,相比2014年,在不少方面都取得了新的突破,说明检察机关是开拓进取、勤奋努力的。

  第二,检察机关应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明确职能定位,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最高检在注重办理好案件的同时,也应当在原有基础上做好相关司法解释、检察政策的制定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权在国家权力运行体系中的作用。

  第三,应当准确理解和区分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的关系。检察机制改革有时候可以是检察系统的内部改革,但检察体制改革则涉及到全局问题,应当精心研究,稳妥进行。

  第四,建议多用法律解释的方法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但实践中宪法却成了法律的立法提纲,要通过加强宪法解释来推动宪法实施,宪法具体化的过程就是解释的过程。目前习惯于通过制定和修改法律来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建议逐渐研究用宪法解释的方法来解决这些问题。从近年来的检察工作实践看,检察机关对司法解释比较重视,注重依法开展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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