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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必新: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

时间:2014-10-25   来源:  责任编辑:elite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目标决定方向和路线。目标不明,方向难定,路线自然无法确定。目标一旦确定,方向路线即不难确定,行为之矫正也有了定盘心。目标决定任务与完成任务之方式。有了目标,才有需要完成的任务,也才能确定完成任务的方式。目标可以凝心聚力。目标一定,愿景即现。有了愿景,各方方能凝心聚力,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确定目标有利于加快建设速度。确定好目标,既可以防止走湾路,又可以避免争执、分歧和内耗。

  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表述,既有高度浓缩的概括,又有具体阐述和展开。既确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明确了依法治国的重点和总抓手。它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坚持正确的法治方向,即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是实现总目标的前提条件。党的领导、制度和法治理论三位一体构成了法治国家建设的必要前提,也决定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性质。这既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落实依宪执政和依宪治国的必然要求。

  二是牢牢掌握基本抓手,即形成法治体系,包括法律规范、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党内法规五大体系。而法律规范重在完备,法治实施重在高效,法治监督重在严密,党内法规重在完善。法治体系之范畴是第一次在党的文件中提出。有四个重要特点:着力强调了监督和保障;将党内法规作为法治体系的组成部分;着力强调了系统性;对每个体系均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三是遵循基本的建设路径,即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其中共同推进强调的是党政机关及其活动的共同法治化;一体建设强调的是公权力机关与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受法治所规约。总之,既要全面推进,又要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既要规范公权力机关,又要规范每一个社会成员。

  四是实现两项基本要求,即一是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二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前者针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法治基本环节提出要求,即立法务求科学以提高质量,执法务必严格以防止枉纵,司法重在公正以避免偏颇,守法要在平等以反对特权。后者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均提出现代化的要求,意在强调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国家法治和制度的与时俱进。

  以上四个方面既细化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又描绘了法治中国的基本蓝图;既是依法治国的纲之所在,也是法治中国的核心价值追求。

  总目标起着定海神针的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提出,要求我们必须做到:

  一要全面精准把握总目标的内涵和要求。既要把握法治国家建设的一般要求,又要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殊要求;既要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又要把握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既要努力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利的法治保障体系,又要努力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既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又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既要坚持依法治国,又要与以德治国相结合。

  二要把总目标落实到法治中国建设的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方面。法治体系的每一个组成部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每一个环节,公权力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都要贯彻总目标的要求。立法者要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执法者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司法者要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社会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要全面谋划推进举措。纲领贵在落实。要根据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审时度势、全面谋划、系统推进,既要抓住和用好难得的历史机遇,又要注重把握法治建设的客观规律;既要深刻理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意义,又着眼于建设法治国家的根本目标;既要充分发挥总目标的统领作用,又要注重发挥具体目标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具体指导作用;既要立足于中国国情,又要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

  四要创新建设和推进方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仍需在规则治理上完成未竟事业,尤需在中国特色上凝心聚力,更要在制度建设上大展宏图;既要在“加快建设”上争速度,又要在“全面推进”上“舒广袖”,还要在有效治理上见成效;既要在体制机制上谋创新,又要在推进方法上用心力,还要在科学技术上寻动力。

  五要坚持知行合一、勇于担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的提出,表明党对法治以及科学治理现代化国家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境界。当前,中国的法治建设正处于最好的时期,每一个中国人,尤其是法律职业人,应当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繁荣法学研究,投身法治中国建设,积极推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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