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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给年青人讲故事

时间:2018-01-31   来源:中国法学网  责任编辑:att2014

李林:不寻常的三个十年

北京,鼓楼西大街甲158号。

冬天的太阳斜射在一片琉璃砖瓦上,枯黄的爬山虎让人联想起盛夏的绿荫,墙里墙外,静谧安然的氛围与繁华喧嚣的都市仅一墙之隔。这里是中国社会科学界最高水平的学术刊物《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编辑部,也是社科院法学所宪法学者、该杂志副总编辑李林读书做学问的地方。不过,在他看来,所谓“学术”从来都是来自对墙外现实世界的执着追问,而不是独坐墙内、面对黄卷青灯的冥想。

第一个十年:“在战争子午线上经历了生与死的考验,从而更多地思考生命的价值与尊严”

15岁,正是多梦的季节,李林却走出学校,到昆明的一家工厂当了工人。17岁,他又走进军营。“我最喜欢的还是读书,但放弃读书却是那个年代最自然的选择。”回首往事,李林平静地说。

那个时候,军营相对平静,可对于爱读书的李林来说,找不到什么书来读却是一种折磨。军营图书室里仅有的《国家与革命》、《政治经济学》等少量苏联教材都被李林翻烂了。军营最多的是各种政治学习的文件,酷爱文字的李林就天天读文件,由此养成了习惯。他说,后来学习法理学,研究人权理论、立法学、法治理论等恐怕也有部分得益于那时的学习。

  

 

参加过战争是李林的特殊经历。在战争最激烈的时刻,我军接到情报:敌人要轰炸我前沿阵地。上级指示前线军队后撤25公里,驾驶班负责开到前线接运辎重。一路上,前线的军队在后撤,驾驶班却在往前线开。李林开的车在最前面。这一次,他是与死神擦肩而过,荣立了三等功。

  

对于这十年,李林认真地说:“死神面前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经历了这种考验,让我学会了思考,思考生命的价值与尊严,思考法理学研究的终极意义。”

 

第二个十年:在西南政法大学经历人生的一次脱胎换骨的转变

1980年,李林来到了西南政法大学。那是当代中国法学家的摇篮之一,早他几届的梁治平、王卫国、龙宗智、顾培东、江必新、江山、于安……这些日后的中国法学俊杰,构成了所谓的“西政现象”。

与其他校友一样,李林很难忘记自己的“西政年代”,他说那是自己走上法学研究道路的起点。“给我灵魂最大震撼的,是大三时在绵阳的法律实践。我为一个就要被判处死刑的人辩护,法院的书记员偷偷告诉我,死刑判决书都打印好了。这个案子没什么好辩的。但我还是从中发现了疑点,运用我的所学最终使那个将要被处死的犯人判了死缓。”李林说,这使他“第一次感受到法律带给自己灵魂的震撼,从此沉醉其中,乐而忘返”。

李林认为,读书这十年,是他人生的一次脱胎换骨的转变,从一个工人、士兵转变成了一个以读书为业的人。

第三个十年:“走上中央政治局委员集体学习的讲台,是多年潜心研究、厚积薄发的结果”

此后的十年,李林实现了从学生到老师的转变,也是他从事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最忙的一段。

从1996年到2000年,李林所在的社科院法学所连续组织了5次依法治国学术研讨会,在决策层和理论界都产生了较大影响,李林还给中央领导写了关于依法治国的内部报告。

李林是从人权研究入手展开对宪法等问题研究的。早在1991年,他即撰写报告,建议中国高举人权旗帜,加强人权保护。此后,他又对人权领域的许多问题进行了深入论述,并提出个人看法;他认为依法治国既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是如何用不同的方式说服各级领导和群众,接受法治,实施法治;法制改革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内部条件,领导重视、群众参与和政治体制改革学习,同时借鉴、吸收人类法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则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外部条件。

这几年,李林越来越感到普及法律常识、传播法治精神的重要性,从田间地头、工厂学校到省市领导的会议室,一直到政治局委员集体学习的课堂……人到哪里,他的法学知识就传播到哪里。他说:“这是一个学者的使命。研究法学需要智慧,更需要责任感———一个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感。”

《人民日报》 (2004年01月29日 第五版 ;记者:张永恒)

 

用学术的力量为法治鼓与呼

在李林看来,所谓“学术”从来都是来自对墙外现实世界的执着追问,而不是独坐墙内、面对黄卷青灯的冥想。李林主编的《法治蓝皮书》亦是如此,一直见证着中国法治的成长

冬天的太阳斜射在一片青砖瓦上,枯黄的爬墙虎让位于北京沙滩北街的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这座小院充满了学术气息,墙里墙外,静谧安然与繁华喧嚣仅一线之隔。与《求是》杂志社毗邻,这里曾是老北京大学地质馆旧址,由梁思成和林徽因共同设计。

不过,在李林看来,所谓“学术”从来都是来自对墙外现实世界的执着追问,而不是独坐墙内、面对黄卷青灯的冥想。

早在2002年12月,李林在为十六届中央政治局的第一次集体学习提供讲座的题目就是《认真贯彻实施宪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在此期间,每年由李林主编的《法治蓝皮书》亦成为中国法治进步的最佳见证者。

对于蓝皮书的理念,充分体现在李林每一部参与主持编著《法治蓝皮书》的编辑过程中。“我们有几个原则,一是要用事实说话,二是具体选题要有普遍性,三是还要能上升到制度层面。”

自从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之后,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的李林就更加忙碌了。“四中全会上做出的决定,将是一个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宏图,给出依法治国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这是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经常表达的观点。

在李林看来,应当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的“法治小康”。他认为“法治小康”还通过依法治国特有的制度安排、规范手段、教育强制功能等,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法治保障。

从田间地头到法学家摇篮

1955年,李林出生在云南昆明,但刚上到小学四年级时,“文化大革命”爆发了。后来,虽然“复课闹革命”时李林又上过两年初中,但据其回忆其间至少10个月时间都在劳动。

1972年12月,部队到工厂征兵,李林应征成为某部高炮营驾驶班战士。“部队先是驻扎在大理洱源方向的邓川,呆了5年,后来到了下关,1978年调到中越边境,第二年2月17日接到命令打到越南边境的封土县,一直打到3月5日,就撤了回来……”这些久远的记忆,李林轻描淡写。

学会思考,得益于部队图书室仅有的那几本《共产党宣言》、《国家与革命》、《政治经济学》,这些书几乎都被他翻烂了,甚至读部队机关内一些各种政治方面的文件,也成为了他一大嗜好。

离开部队后,李林到了云南省政协参事室工作,待遇不错且领导对他很好。没多久,他却决定还是去读书。“那时我已经25岁。领导们起先都不同意,我说,你们就让我考一次试试,我一直都有这个梦想,给我一次机会,如果考不上,我就死心了。”

李林报了高考夜校补习班,白天坚持上班,晚上熬夜补习。“当时我自己定的高考策略是,数学和英语基本就不拿分了,答多少算多少,重点是突击语文、政治、地理、历史。最后,竟考了310多分,比重点录取线还超出10多分。”在所有人看来,李林简直创造了“奇迹”。

填报志愿时,李林听从父辈亲戚的建议,选择了当时的西南政法学院(即后来的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

“我在西政期间还没能确定自己将来要做什么,但确定了不做什么,那就是不回云南发展,也绝不从政。”李林说。

李林难忘“西政年代”,他说那是自己走上法学研究道路的起点。“大三时在绵阳的法律实践,我为一个就要被判处死刑的人辩护,法院书记员偷偷告诉我,死刑判决书都打印好了。这个案子没什么好辩的。但我还是发现了疑点,运用所学最终使将要被处死的犯人判了死缓。”李林说,这使他“第一次感受到法律带给自己灵魂的震撼,从此沉醉其中,乐而忘返”。

他的校友中,走出了梁治平、王卫国、龙宗智、顾培东、江山、陈桂明、张新宝等诸多堪称当代法学楚翘的人物,由此西南政法大学也被称为“中国法学家的摇篮”。

“毕业前,云南省委组织部到西政选第三梯队后备人才,学校优先推荐的几个人中就包括我。”但被李林拒绝了。此后,李林选择了考研,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师从吴大英教授。

法治建设的践行者

1987年李林在中国社科院获硕士学位,随即进入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法理学研究室工作,紧接着又继续在职攻读博士,此后,到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学,并完成博士后研究。

李林长期从事法理学研究,关注和研究的范围包括法理学、立法(包括比较法学和比较立法)和依法治国。2005年12月担任法学研究所所长,2011年3月被推举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在李林看来,依法治国既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是如何用不同的方式说服各级领导和群众,接受法治,实施法治;法制改革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内部条件,领导重视、群众参与和政治体制改革学习,同时借鉴、吸收人类法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则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外部条件。

李林被高层注意到的第一次亮相是在1998年。

是年,身为中央政治局委员的李铁映,到中国社科院担任院长、党组书记。“李铁映院长要做‘一号工程’,研究社会主义民主问题,实质就是研究社会主义民主理论和政治体制改革问题,我被指定加入课题组。”李林记得,一次会上,李铁映鼓励大家“关上门什么都可以讨论,什么问题都可以研究”。

“我有点惊讶,参会的领导和那些资深专家的思想竟一个比一个解放。”李林作为“小字辈”相当紧张,就“依法治党”的问题,他做了简短发言:“依法治党,就是执政党的外部行为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内部行为要用党章、党纪来规范。”当时,极少有人触及这个“敏感领域”,在座的领导和专家们不由对课题组中这位最年青成员刮目相看。

据媒体报道,自2002年以来,中共中央政治局共进行过84次集体学习。什么人才能成为给国家最高层领导上课的老师呢?中国社科院各领域的专家们,曾多次进入“中南海讲堂”,李林便是其中之一。

 

近些年来,李林越来越感到普及法律常识、传播法治精神的重要性,从田间地头、工厂学校到省市领导的会议室,一直到政治局委员集体学习的课堂……人到哪里,他的法学知识就传播到哪里。他说:“这是一个学者的使命。研究法学需要智慧,更需要责任感——一个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感。”

《小康》2015年第3期|记者 曹伟

 
 

书生问政:从昆明走出去的当代著名法学家李林

 

“《法治蓝皮书》有一个内在的使命,那就是要讲真话。不讲真话,就失去了它应有的价值!”

说这话的,是《法治蓝皮书》主编、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一位从昆明走出去的当代著名法学家。

已经连续11年、出版11部的《法治蓝皮书》,不管在国内还是国际社会,均被视为记录和研究中国法治进程的最核心和权威的文献。

而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不仅是我国法学研究的头号重镇,更是党和国家的思想库、智囊团。作为所长的李林,曾多次进中南海,成为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的主讲人之一。

对于十八届三中全会刚刚宣布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李林相当兴奋,“这是新一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对于防止对司法的非法及不当干预,保证审判和检察独立,提升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从体制机制上推进司法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李林认为,哪怕法院独立审判的结果与民意的期待有一点出入,也应该维护司法的权威。某些个案,构成了“舆论审判”,可能回归了民意,但也很可能输掉了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

李林强调,“如果司法没有了公信力,没有权威,这个社会就乱了!”“司法的公信力,是要使国家有权威,有力量。”

李林猛烈批判政府采购价格虚高的现象,指斥这是一种“政策性、体制性的腐败”,“问题要是解决了,比枪毙几个‘国家级贪官’的反腐治权意义更大。”

记者手中两部2013年和2012年度的《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沉甸甸的。扉页上,书写着主编李林过于客气的赠语,“恭请雅正”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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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理解中国的法治国情

记者(以下简称“记”):在读大学之前,您已经工作了吗?

李林(以下简称“李”):上大学之前我工作过十年,工厂、部队和机关都干过。2003年《人民日报》记者对我有一个采访——“李林:不寻常的三个十年”,概括了我的主要经历。

记:您是在哪里参加高考的呢?

李:我是在昆明市参加高考的。1980年初,我进入云南省参事室工作,单位领导不想让我参加高考,许愿分给我一套小三居,让我当车管队长,还说大学毕业以后工资才五十几块钱,而我当时已有十年工龄,拿三级工的工资,每月有六十多块钱的收入,比大学毕业生工资还多。我家里也有人反对我考(读)大学,说越读越傻,越读越穷。我回答他们说,我读书不是为了钱,而是一直就渴望读书,希望回到校园找回过去的时光。讲到钱,我可以告诉你们一个小插曲:1990年我获得法学博士学位时,我母亲开玩笑地说,养你这个儿子实在是太亏了!你在工厂三年学徒工刚要满师,就去当兵了;在部队干了八年回来,好不容易熬出来了,又要去读大学,而且一读就是10年(本科、硕士和博士),养你这个儿子一直养到三十五岁,真是不划算!就这样,复习准备了八个月,考入西南政法学院。

记:在您四年大学生活中,您感觉最深的是哪些事情?

李:我当时可以说是“三条线作战”:一是学习任务很重,必须利用一切时间搞好学习,争取掌握更多的知识、考出更好的成绩;二是先当班长后当党支部书记,要做许多事情,如组织和开展课外活动、卫生检查评比、法律咨询、春游秋游、发展党员、做同学的思想工作等等;三是要谈恋爱,我女朋友当时在重庆第三军医大学,周末的时间基本上都要贡献给她,否则会“挨批评”。四年大学生活,基本上是“抓革命、促生产、服务同学”这样度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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