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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法学纪事】(9.17—9.23)

时间:2018-09-28   来源:中国法学杂志社  责任编辑:fml

目录⊙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五年工作规划

  ⊙第三十届全国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在大连举行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专家研讨会在京召开

  ⊙中国法律史学会2018年年会暨“中华法文化与法治中国建设”研讨会在徐州成功举行

  ⊙“第四届社科仲裁圆桌会议——联合国商事仲裁示范法与中国仲裁法的发展”成功举行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五年工作规划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司法解释中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规划(2018-2023)》(以下简称《规划》),落实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要求,对司法解释工作作出专门部署。《规划》作为今后5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立项修改废止的指导意见,旨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一裁判标准和裁判尺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规划》共7部分,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党的领导、司法为民,坚持问题导向、价值引领、统筹推进等五项原则,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解释立项、起草、论证、修改、补充、废止等各项工作中,确保司法解释导向鲜明、要求明确、措施有力,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按照《规划》要求,今后5年最高人民法院要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起草、修改、完善约100件司法解释,在今后司法解释立项时优先以《规划》所列项目作为司法解释立项的审查依据,未将《规划》所列计划项目作为司法解释申请立项的单位,原则上不再立项起草新的司法解释。对于实践中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需要、反映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其它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司法解释需求,要及时进行审查,并及时进行立项起草新的司法解释。

  内容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第三十届全国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在大连举行

  9月19日,由中国法学会指导,15个副省级城市法学会主办、大连市法学会承办的第三十届全国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在大连市举行。本届论坛以“新时期城市社会治理的理论与实践”为主题。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出席论坛并讲话。辽宁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国长青、大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德泉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致辞。

  15个副省级城市法学会的领导、专家学者共150余人参加。论坛上,与会法学专家学者们围绕“新时期城市社会治理”等议题发表了真知灼见,进行了深入地交流。

  内容来源:中国法学会会员部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专家研讨会在京召开

  9月20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8年第22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共同承办。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郎胜出席研讨会并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巡视员杨明仑参加研讨会并发言;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夏吟兰主持研讨会。 来自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吉林大学、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清华大学、中华女子学院、华东政法大学、山东大学、北京化工大学、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权益部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会上,杨明仑巡视员介绍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的立法背景和主要考虑。与会专家学者基于会前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进行的认真审读或会前提交的书面意见,逐一就进一步修改完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发表了意见,并对有关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内容来源:中国法学会研究部

 

中国法律史学会2018年年会暨“中华法文化与法治中国建设”研讨会在徐州举行

  9月8日至9月9日,由中国法律史学会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和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的中国法律史学会2018年年会暨“中华法文化与法治中国建设”研讨会在徐州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以及江苏师范大学的师生等200余人齐聚云龙湖畔,共话中华法文化。

  中国法律史学会会长吴玉章、江苏师范大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周汝光、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张中秋先后在开幕式致辞。中国法律史学会会长吴玉章教授代表第九届理事会作学会工作报告。

  在会议主题报告环节,与会专家学者先后作了题为《重新认识中国法律史》《德治的现代价值》《中国传统法律体系与法律变通》的主题报告。之后,会议设5个分会场(5个单元),分别围绕“中华法文化与法治中国建设”的主题进行了研讨。会议还选举产生了中国法律史学会的新一届理事、常务理事、执行会长和会长。

  内容来源:研究部

 

“第四届社科仲裁圆桌会议——联合国商事仲裁示范法与中国仲裁法的发展”在京举行

  9月19日,“第四届社科仲裁圆桌会议——联合国商事仲裁示范法与中国仲裁法的发展”在北京召开。来自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贸大学等理论与实务部门的专家参加了此次会议。这是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仲裁法》修订列入二类立法后召开的首次立法学术研讨会。

  研讨会分两个单元进行讨论,与会者分别围绕 “联合国商事仲裁示范法的示范意义” “中国仲裁法的发展方向”等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第一单元由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长、对外经贸大学国际商法研究所所长沈四宝主持,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秘书长Anna Joubin-Bret、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李虎、深圳国际仲裁院刘晓春院长等位专家学者分别就联合国示范法、中国仲裁法、深国仲仲裁规则等内容进行了发言或评议;第二单元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全国人大宪法与法律委员会委员孙宪忠研究员主持 ,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秘书长林志炜、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建、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解常晴等7位专家学者分别就仲裁法的修订完善、仲裁机构公信力提高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

  内容来源:中国法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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