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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宪法实施法治论坛在京成功举办

时间:2012-10-15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

  10月13日,第七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在北京举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出席论坛并讲话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出席论坛并讲话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乔晓阳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文显教授

  山东大学校长 徐显明教授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 陈斯喜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李步云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 应松年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 韩大元教授

  上海社科联党组书记 沈国明教授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改办主任 张智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 林嘉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韩立余教授

  天津市南开区人大代表 陈绵麓律师

  10月13日,“第七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宪法实施法治论坛”在北京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讲话。

  路甬祥在讲话中指出,我国现行宪法是在1954年宪法的基础上,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总结实践经验,汲取历史教训,经过全民讨论,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此后,又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先后四次对宪法的部分内容作了修改和补充,实现了宪法的与时俱进。30年来,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路甬祥说,以宪法为核心和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也是我国法治发展进入新阶段的重要标志,但这一体系的形成并不是一劳永逸的。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既要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围绕实现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等不断健全各项法律制度,也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更加注重保障法律制度的有效实施,更加注重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既要坚持民主立法,也要坚持科学立法,既要坚持中国特色,也要学习和借鉴人类法制文明的优秀成果。

  路甬祥说,面向未来,要深入学习宪法、宣传宪法、研究宪法,进一步树立宪法权威、倡导宪法思维、加强宪法研究、保障宪法实施,大力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文化。

  陈冀平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保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党执政兴国、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30年来,宪法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民主政治建设、法治国家建设,为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为凝聚社会共识、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有效保障。

  陈冀平指出,30年来,宪法日益适应社会生活,有效调整社会生活,尊重宪法开始成为国家生活的基本价值观,但总体上看,宪法权威还没有完全树立起来,尊重宪法、维护宪法还没有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实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首先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项根本任务,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陈冀平指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实施宪法,完善宪法保障制度;要使全社会尤其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要建立和不断完善宪法实施的保障制度。我们在完善宪法实施制度的过程中,要坚持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在这一制度基础上,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法保障制度。

  陈冀平强调,只有认真贯彻实施宪法,坚持和完善宪法确立的各项基本制度和体制,才能保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得到发展,保证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得到实现,保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不断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协调发展,推动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文显,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陈斯喜,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李步云,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应松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上海社科联党组书记沈国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林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立余,天津南开区人大代表、著名律师陈绵麓等在大会上作主题发言。

  来自全国的法学专家学者,中国法学会机关及事业单位有关人员,部分高校师生近400人参加了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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