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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创刊30周年纪念座谈会暨新一届编委是成员聘任仪式、学术研讨法学议实录(下午)

时间:2014-05-22   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2014年5月16日下午,《中国法学》杂志举行了编委会扩大会议暨学术研讨会,主题为“法治中国背景下的中国法学期刊”。研讨会上半场由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编委会主任张文显教授主持,下半场由张文显副会长委托《中国法学》总编辑张新宝教授主持。在研讨会上,沈国明教授、张卫平教授分别作主旨发言。林来梵教授、童之伟教授、许明月教授代表法学期刊单位,相关文摘、数据库代表进行了发言。在自由发言阶段,主持人张新宝总编辑本着“学术自由”的原则,采取了只限定发言时间,不限制发言人数、不限制会议结束时间,与会者可根据自己的安排随时离开的做法,创造了自由、宽松的讨论氛围。与会的专家学者发言踊跃,对《中国法学》创刊30周年表示了诚挚地祝贺,对《中国法学》30年来的办刊成就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中国法学》在自己的学术研究过程中提供的支持表示了衷心地感谢,并从法学期刊的办刊技术、法学期刊的功能、法学期刊的创新和转型、法学期刊共同体建设、法学期刊的国际化、法学期刊与文摘类期刊、电子期刊数据库的关系等不同的角度提出了许多富有创见的观点,讨论气氛热烈,成果丰硕。下面为发言实录:

        沈国明(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专职书记):张会长,各位领导、专家学者,我接到新宝同志派给我的这个活,我很惶恐,我和《中国法学》有很多交情,八十年代我当主编的时候,那时候我们组织权利本位问题的争鸣,就像今天上午郭道晖老师说的那种氛围。所以搞了几期之后我们地方上氛围就变得很紧张了,结果这个争鸣由《中国法学》接过去,由《中国法学》继续。我在2003年当上海市法学会会长的时候就想办一个刊物,就是现在的《东方法学》。那时候办比较困难,因为刊号非常难弄,所以我们以书代刊,当时和《中国法学》合作,最初几期试刊都是《中国法学》帮的忙,后来我们和上海人民出版社合作,现在《东方法学》进步也比较快,得到大家的关心支持。

        我们一直很关注,也很敬仰《中国法学》杂志。《中国法学》杂志这30年很不容易,我一直说我们法学界有“双子星”,《法学研究》和《中国法学》,这两个杂志好在哪里?特色都很鲜明,我们法学界任何一个人来评论这两个杂志都可以说出它们的区别,我认为这就是一个成功。如果我们觉得这两个杂志差不多,那么这两个杂志可能还都有点问题,现在这两个杂志给所有人的印象是这两个杂志很不一样的,或者有比较明显的差别,这就说明两个杂志都办的很成功。我的一个看法是,《法学研究》它更注重学术性,更注重文化积累。《中国法学》相比之下比较多的关注现实,这两个杂志都有这样的特点,所以使得它们都很成功。在我们整个法学界,乃至整个社科界,都被大家高度认可。今天也有搞数据库的网站的同志在,我想你们的工作也可以直接的感受到这两个杂志取得的成绩与它们的区别,它们的特色。

        由于像这样《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以及其他一大批杂志大家一起努力地工作,这30年来我们法学研究的成绩是巨大的。成绩巨大有很多表现。我要说的第一个就是,从十一届三中全会我们开始要恢复和重建法学,那个时候困难重重,但是这30年我们摆脱了苏联法学的影响,形成了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学理论体系、法律体系,在这个过程当中成果都是通过一些载体,通过一些平台,得到发布,影响得到扩散。我觉得我们以后可以再进一步细分化地做些研究和总结,看看在恢复重建时期我们取得了一些什么成就,之后又取得了什么成就,特别是十六大以后取得了什么成就。

        我感觉我们法学界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对于改革,我们是做了重大贡献的。比如说土地出让制度,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和转让,这个制度整个改变了我们中国经济发展缺少资金、缺少动力的状况。现在各个地方的经济发展冲动非常强烈,动力和资金来自哪里?我们土地做了很大贡献。土地制度的改变和我们法学界的努力是分不开的,当然我并不是说第一板就是我们这边打出去的,但是我们在这个思路形成的过程当中,让思路变成政策,变成法律,变成惠及全国的一个东西,这个法学界功不可没的。这是我们法律体系的形成,我们法律理论体系的形成。

        第二,我说成绩巨大是表现在大量国外学术著作,学术思想的引入。我们上海社科院法学所在改革开放之初出了12本书,国外法律知识译丛,那个书是我们翻译过来的,在当时起了很大作用,这套书也表明当时资料的缺乏。现在国外法学家,只要稍微有点名气的,我看他的著作都有中文版,我们学者对这些外国学者理论的研究精细化的程度不亚于当年我们研读毛选,研读马恩著作,我参加好多会议,看到与会者这么较真地来研讨某个外国学者的学术思想,我感触就很深。大量外国的学术著作、学术思想引进,这是一方面。另外,我们还有大批学者出国读书,出国当访问学者,出国做短期研究,因为有这样一种“请进来”、“走出去”的过程,所以我感觉我们很多选题的研究已经和国外是同步的。人家开始讲什么我们这边也有反映,我们也开始启动,跟人家是同步的。

        另外,法学研究成果巨大的第三个表现是一大批法学人才,承担我们法治建设当中很多重要的工作,这些人才培养过程当中都得到了《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为代表的一大批刊物的支持,所以他们能够现在成为杰出人才,成为法学研究的主力,甚至于更年轻的成为杰出的青年学者,都跟我们这些平台很有关系的。我简单讲了一下成绩。

        第二个大的问题,我想讲讲我们法学研究面临的问题或者不足,概括起来三点。

        第一点,我们有三种“三重”现象,三重是重纯理论研究,轻实践问题研究,这个倾向在很多地方表现出来,像东部沿海地区,改革开放第一线,照理说最能感受到实践当中的问题,但是我感觉还不满足,因为我们有很多学者还是只注重书本知识的学习,书本上问题的研究,对于实践关注的不够。在纯理论研究方面,这是一种。第二种是重国外理论的引进,轻国内实践的概括和总结,这块比较轻。整个意识形态领域,包括我们法学理论这个方面,西强我弱的情况没有什么改变,大家都是一致的。在这个时候如果我们作为有责任的中国法学工作者的话其实应该怎么考虑增强我们的话语权。增强我们的话语权有个很根本的解决办法,就是重我们国内实践的概括和总结,但是我们这块恰恰是比较轻的。第三种是重精细化、碎片化的研究,轻跨学科、交叉学科的研究,我也许概括的不是很准确。

        为什么这么说?比如现在博士生写论文找选题,都是希望找一些没人说过的,甚至有的是比较冷门的题目,我并不是说这种题目不能够进行学术训练,也可以的,但是在整个法学研究大格局当中,在整个法治建设的大格局当中,它就显得比较碎片化。我们跨学科、交叉学科的研究不够,我们与经济学,与其他学科联手研究现实问题是比较缺乏的,新的问题往往是有别的学科去做,其实本来应该是我们这个学科的,但是别人去做了。比如说行政审批改革,行政审批改革这一拨力度是非常大的,由审批制改为比如承诺制、许可制都可以,但是我们法学发的声音是很弱很弱的。自贸区,这个是实质性地推动了行政审批改革,但是我们都接不上茬,我们很多法学界的同志在讲到自贸区的法治建设的时候还在强调首先要国务院授权。我觉得这个就是我们对于大的格局把握不是很准,比较注重碎片化研究造成的。我们在以前也有这个问题,恪守固有的法律,搞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的时候我们法学界反对的多了去了,很多人认为这样做是危险的,首先要修改宪法,不知道我们国家是应该通过渐进式的改革,通过纠错来推进整体改革,这个问题现在还存在,这值得很多人认真对待。

        第二个问题是对成果的应用关注不够,成果出来了,应用的情况怎么样,我觉得关注不够,我们法律体系形成了,但是法律体系可以说是一台机器,放在整个国家大的格局当中它只是一个零部件,这个零部件我们自认为做的很精细,但是放到这个大的格局当中,它和其他零部件是不是相衔接,是不是磨合的很好,可以齿轮咬合走的很好,我觉得这个问题是值得我们认真研究认真反思的。我们对于它的应用关注不是很多。

        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出来以后,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依法改革,但是我觉得我们一定要很辩证地来看待什么叫依法改革,如果我们恪守已有的法律,说这些改革措施不能出台,必须要依照法律,改革就没法做了。比如企业登记,以前是审批制,现在改为备案制,注册资金改为承诺制,我们刑法还有抽逃注册资金罪,那么到底应该谁改谁?应该是刑法先改吧,我们刑法提出来过这种改革了吗?没有。我们国家如果现在不抓紧自贸区实践,我们以后就会被人家甩的很远,这就是我们碰到的现实情况。所以我们怎么来进行所谓的依法改革,我们这些所谓的成果,包括我们的法律体系,很大的成果,它的应用值得大家关注。

        第三个是感觉,我们对法律功能往往偏重于它的制动功能,刹车,对于它的推进,也就是动力功能,我们是认识不足的,或者我们做的还不够。所以以至于实务部门,以至于地方领导普遍不接受我们法学界的观点,或者不接受我们法学界的成果。法学界的同志也很痛苦,现在地方上根本不依法办事,没有法律意识。意识怎么来的?存在决定意识,那个存在就告诉他,如果按照你们这个法律来做他什么都做不成。我们法学界的人去当地方领导也是得出这样的结论,所以这就值得我们高度重视。比如《劳动合同法》是很好的一部法律,但是为什么地方上这么反感,为什么它和我们企业改革、劳动人事制度改革不匹配,有冲突,我们法学界如果不关注这样的问题,我们只是踩刹车,告诉人家这个不行,那个不行,法学就会没有话语权。这是我说的存在的问题。

        这三个问题我觉得我们做期刊的同志,当然包括从事法学研究的同志,我希望大家都能够重视这样的问题,因为实践当中一再向我们提出这样的问题来。

        第三个是关于我们对法学期刊的进步发展寄予厚望。

        第一,进一步发挥杂志的功能,因为我现在也管几个刊物,一个是《学术月刊》,二是《探索与争鸣》,这两个刊物都是国家社科基金资助的,我们还有一个内刊叫《上海思想界》,我们最近跟《中国社会科学报》合作,7月2号开始,每周会有《人文上海专版》共四版推出,所以我要讲讲怎么进一步发挥杂志功能的问题,概括起来有四个方面:

        1、发布成果的平台;2、交流思想的园地,也是争鸣的园地;3、评价学术的标尺,如果在中国法学,或者法学研究上发表一篇文章,我相信很多学校是会给奖金,或者给个教授之类的,这就属于学术评价;4、引领方向的风向标,引领方向的问题我觉得我们以后要多讲,我们都说要争取话语权,要增强中国的话语权,我们法学希望增强法学的话语权,大家都抢话筒是没用的。我认为更重要的是要有设置话题的能力,《中国法学》应该承担设置话题这样的责任,提出新问题,引领大家做学术研究,能够推广一些新的方法,提出一些新的思路,我认为这是很重要的。如果我们大家只是满足于来稿当中做一些筛选,我希望有更主动的意识来引领。

        对于我们法学类期刊怎么进一步发展还有个希望,希望能够像“双子星座”一样,错位竞争,自己认识自己的地位。我们的两个刊物是综合性刊物,综合性刊物和法学这两家专业类刊物相比其实困难更多,综合性的刊物的寿命是比较让人忧虑的,因为它的甜品总是没有专业性的刊物好。所以在这个情况下,我们这么多专业性刊物,如果都有高度的相似性、同构性这不利于刊物发展,我们都应该找找自己的定位,正因为这样,所以在错位竞争方面,希望我们《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为首的法学期刊界,能够形成中国刊物的联盟,来共同探讨一些大家的责任,真正错位竞争。我觉得大家共同的责任就是观察、检验实践运行的情况。我们法学也要善于表达,善于表达法学界的思想,让立法机关、实务部门都能够听得见,在实践当中和他们形成协同创新的机制。今天上午领导同志讲话也讲到这个意思,我也是高度认同,否则我们就可能会出现自娱自乐这种情况。另外我们有个共同的责任,就是要寻找发现或者说建设法治中国的道路,在这方面可以做的事情很多,当然也包括要有宏大叙事,我们有大的石块,也可以有小的沙石,各个刊物如果都能尽到责任的话这条路子就能走的比较好。

        最后,现在纸质的刊物受到了挑战,怎么进一步做好我们的电子版,运用好网络技术,发挥刊物的更大作用,这也是值得我们进一步探索的一个问题。

        张卫平(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我讲的可能更实在一些。首先我要感谢《中国法学》,可以说正是因为我在《中国法学》上发表的文章才有了今天的地位,所以我必须要感谢一下。

        我发表的第一篇文章的编辑是白岫云,在这也要表示感谢,那是八十年代,我到《中国法学》编辑部来和白编辑沟通。它起了什么作用呢?一旦那篇文章发表以后自己就感觉自己水平上去了,自信心就有了。所以以后的研究就会非常有动力。所以《中国法学》在这点上的确是推动了学者不断地提升自己的研究水平。作为《中国法学》的地位和它的实际作用,我们可以简单的讲,从奖金这个角度有的学校法学院已经奖到了10万,据说还有20万的。如果你要评正高,没有三大核心期刊,没有《中国法学》,没有《法学研究》,没有《中国社会科学》,一般不大可能。现在你要留在清华大学法学院,你仅有一般核心期刊还不行,如果你有了《中国法学》和《法学研究》,有一篇,基本上就可以进来。

        所以我们可以从这些方面看到,《中国法学》 的地位太高了。

        作为《中国法学》、《法学研究》和我们中国众多法学期刊来讲,对于提升我国的法学理论研究是一个推进器,是一个很大的平台,而且由于资源有限,所以它的引领作用就非常明显,发表什么文章就对这类研究方向、研究课题、研究方法起到一个直接的引导作用。如果它发的是纯理论性的,那么紧跟着后面一大群人就会写纯理论性的文章,如果他发表一篇关于判例分析的,紧跟着判例分析的就来了,如果是关于国外法学史的,相关的研究紧跟着也就来了。假如我们发表的文章能够起这样一个引领的作用,我想新宝你的责任就太大了。你选什么文章就等于指引别人往什么方向走。借此我想讲几个问题。

        一、关于如何通过法学期刊推动和提升我们的学术研究水平。刚才国明先生提到现在重理论研究,比较轻实践,我的看法,提升理论研究水平还要朝纯理论方面,因为所谓学术水平主要体现在理论方面,当然我们也要把握住,这种学术研究并不是说你脱离实践,但是在纯理论研究方面,纯学术史的研究方面,纯概念和体系的界定方面,我觉得仍然要下工夫,还要重视。在每一个部门法当中都有基础理论部分,而这一部分如果我们没有弄清楚我们会发现,我们所进行的论证和论述很可能是脱轨的,所以还需要我们的学者,包括别人已经研究的,我们还得从我们的语境出发,和我们的环境出发,进行更深入的研究。

        比如比较典型的学说史,在民事诉讼研究当中我们发现,实际上我们没有弄清楚大陆法系,比如主要是德国学说,它的渊源,它的变化和发展,如果我们不弄清楚我们就有可能错误的引用别人的理论,错误的来移植他们的智慧。所以在理论研究方面我认为还要扎根,如果要提升理论研究水平要深化理论研究,发长文章是趋势。我非常同意《中国法学》再增加页码,我们不是说长文章都是有水平,有深度和厚度的,但是真正万把字把问题谈深谈透可能吗?所以我们的杂志还要适当的放宽,要有一批长文章。曾经有段时间中国人民大学的《法学家放过一篇十一、二万字的文章,完全可以,不一定每一期都要有,但一定要有。

        所以我自己在写东西的时候我就发现,如果不写长就不能把这个问题谈深谈透,它从哪来,它的发展变化,别人有什么不同的看法,他们的错误认识错误理解是什么,正确的理解是什么,所以我最近写的文章都接近四万字左右,觉得还没有谈透。所以我这篇文章投到《中国法学》我就担心会不会一刀砍下来,特别心疼。

        二、关于中国问题的研究,中国问题的研究我们要有一个知识,并不是说脱离开国外制度发展单纯去谈中国制度、中国认知,对中国问题的研究也需要有共同的理论框架和理论基础,否则你就是自说自话,自言自语,但是怎么样把国外的理论在他们那个语境下产生的理论与中国问题的分析,中国问题的论证结合起来,这是一个比较难的问题。因为他们的制度是在特定的环境之下,比较典型的,比如起诉制度,它是在它的司法体制之下形成的这样一种起诉制度,基本上没有门槛,我们是一定要设置门槛,这个和我们的环境,和我们的司法体制密切关系,谈我们自己的并不是说没有理论分析,我们的理论基础和根据和框架是什么呢?这个也是需要我们通过杂志在推这个文章的时候、选择文章的时候所要注意的,重点要放在中国问题的研究上,同时并非脱离一种理论的支撑。这就涉及到相应的制度,我觉得匿名评审、显名评审和约稿制要结合起来,我来开会之前征求过法学院一些青年教师的意见,说你们对刊物有什么意见,他们说象我们这类没有名的人,没上一定岁数的人,没有影响的人,发文章太困难了,而我们又最需要文章,能不能在这方面发一下声音。我觉得这是不是应当有个倾斜,恐怕我们还要考虑。法学期刊就是我们人才成长的摇篮,能不能够通过其他一些方式,发现跟踪,不断地跟踪这个学者的研究,如果他的研究的确是领先的,我们完全可以通过约稿。杂志可以通过召开各种各样的会议,这就需要你走到基层去。

        原来社科院有个学者,他当时关于某个方面的研究很有深度,因为我那时候有权,做主编,我说你能写多长写多长,我都给你发,你如果一次写不出来,你写多少我给你发多少,连载,现在就涉及到这个问题,我们的杂志敢不敢连载。在我做《现代法学》主编的时候连载五期,把他们捧红了,连发五期不出名也出名了,你想想我在你《中国法学》这连发五期还不一下就火了。我不是说一定要连发,但是我们能不能去跟踪它。包括陈瑞华,发了一期以后我说其他的你都不要交了,你都在我这发,写多少发多少,他到现在都感动。

        当然还有很多问题,由于时间关系我就不谈了,比如关于学术争鸣怎么个争鸣法,又不能让他们两个人纯粹站在打擂的舞台,变成他们两个人表演的舞台,怎么样做到学术自由竞争,这也是需要探讨的问题。我们习惯的是概念分析法学,对于实证研究我们怎么来看,实证研究如果我们发了这样的文章,实证研究的数据我们怎么来验证,现在完全是凭作者本身的诚信在支撑。这个问题我们怎么看,我是对实证研究抱有相当的怀疑态度,他说他做了什么调查,又有数据,但是这个怎么保证呢,我们又不是专门搞这个的。所以像这些问题我都觉得还是应该要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

        我的发言就讲到这里,谢谢各位。

        林来梵(《清华法学》主编,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非常感谢张老师的介绍,虽然有所误解,但是我们《清华法学》还是一个年轻的杂志,和《清华法学评论》,都是年轻的。各位领导,各位朋友,很高兴今天有这个机会来参加这样一个盛会,见证我们中国法学界《中国法学》这个非常著名的杂志诞辰30周年,我在这里想借此机会对《中国法学》诞辰30周年并且取得重大成就表示衷心祝贺,也对各位编辑部的同仁表示崇高的敬意!同时也借此机会对我们《中国法学》所有的编辑同仁对我们《清华法学》所做出的关照、提携,表示衷心感谢!

        《中国法学》创刊在1984年,我们印象都很深刻的一个年代,可以说《中国法学》是在改革开放春风之下诞生的,这30年来,像我们这代人可以看到,《中国法学》取得了显著的成就,是我们中国法学界公认的一个权威刊物。发表的文章受到很高的评价,这个评价有时候也可以用金钱来衡量,刚才卫平教授讲有的院校有10万、20万的奖金。清华法学院都比较少,差不多都是三千五千,最多的好像是一万块钱,《中国社会科学》。但是不管怎么说,确实听说有些大学对这“三大刊”的奖励是非常之高的,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中国法学》在学术当中的地位,对这个地位我们《清华法学》是非常认可的,我们坚决拥护《中国法学》这样一个地位,并且绝不挑战它这种地位。在我看来《中国法学》所取得的成就在一定意义是不可复制的,为什么这样说?首先它依托于一个重要的平台,这个重要的平台是中国法学会,它是中国最重要的,而且在法学界具有广泛动员能力和组织能力的一个学术团体,应该说《中国法学》杂志依托这样一个高端平台,它确实能够广泛的与许多重要的学者有密切的交流。同时它还有一个优势,在改革开放,在中国走上法治建设复兴时期就诞生了,所以它有机会与改革开放之后第一批的法学作家携手,陪伴他们一起成长。这个是非常难得的一个机遇,是许多其他杂志,像我们《清华法学》所没有的经验,这些经验都是我们很难学习的,所以我们非常仰慕《中国法学》。

        当然《中国法学》还有很多经验是我们可以借鉴,可以学习的,比如它拥有卓越的编辑队伍,这个编辑队伍我们应该表示敬意,它长期以来都由著名的法学家来担当总编辑,并且始终保持卓越的团队,这个团队热情之高,工作卓有成效,这都值得我们学习。

        第二个,《中国法学》能够与时俱进,不断地跟法学发展,乃至中国的改革发展趋势,敏锐地调整自己的办刊方向。比如在新宝主编任上他就非常成功的做好新的定位,可能各位同行都非常清楚的看到,比如他很重视走名家道路,发表名家作品比较多。当然这是许多杂志都想做的,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清华法学》也想要名家的稿件,但是很难做到,《中国法学》做到了,名家还是很高的。虽然他也很注重扶持青年学者,但是他确实非常成功的与重要学者之间建立一种诚信关系,这是他很重要的一点。比如他非常重视与实践相结合的文章,能够抓住时代的脉络,设置一些热点话题,重大的主题,这都是他成功的地方,这都是我们可以借鉴的、学习的。

        当然,在这个时代,包括我们《中国法学》在内,随着我们进入一个大数据的时代,进入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正像各位学者所讲的,纸质媒体期刊受到了严峻的挑战,在这个挑战面前我们任何杂志都是公平的,都是平等的,大家都受到了这个挑战。但获得的机遇我们是不平等的,现在就是这样。我们可以跟过去相对比,期刊杂志在传统的法学发展过程中发挥很大的作用,功能很多,最主要的功能是发表功能,发表学术成果并且传播。作为一个要发表文章的前提是要对文章进行评价,所以它前置性的一个工作是对文章的成果和学术价值进行确认,可是对学术价值确认是附属性的,它更重要的是发表文章,然后予以传播。我们进入信息爆炸时代,进入大数据时代,这个情况发生变化,而且大家都意识到了,学术发表的前提已经被其他媒体所分享了,比如网络、数据库,它分享论文的公开和传播功能。现在学术期刊所剩下的重要功能不再是发表论文、传播论文了,主要是剩下对学术成果确认的功能,对它进行评判鉴赏的功能,评判鉴赏它的学术价值。这个功能过去是附属性的,但是现在变成了最重要的功能之一,而且这个功能也被其他文摘类学术期刊分享,从期刊当中已经发表的论文当中再筛选出一部分论文转载,重新强化评鉴的功能,这是我们纸质媒体学术期刊又面临的一个挑战。

        在这点上清华大学非常有幸,和《中国法学》一样,都受到这样的挑战。我担任主编以来也在思考怎么办,为了迎接这个挑战我们必须做一些事情,而且也必须容忍一些事情的产生,比如数据库的存在,网络的存在,搜索引擎的存在,这对我们都是挑战,但是我们无法抵御它,反而还要接受它。我们所能做的就是要加强期刊杂志的学术评鉴功能,这点我观察我们许多兄弟刊物都做的很好,尤其是《中国法学》杂志,我们确实可以做许多事情。

        我觉得主要有三个事情值得做:一是建立一个适合的学术评价主体,而且是高质量的学术评价主体,这点很重要,要在我们的编辑团队当中开始建立这样的一个队伍,当然除了我们的编辑队伍,自己本身拥有编辑以外,我们还可以发挥其他专业团队的作用,比如说各个专业的专家学者,建立论文评审的专家库,这个现在变得很重要。不管这个专家是匿名评审专家还是显名评审专家,依赖于这个专家库来对论文进行评审,我觉得就变得很重要。当然也正象今天讨论的一样,匿名评审制度还要不要,也受到一些挑战,在国外现在论文有网络预先刊发机制,还没有在纸质媒体上发表就已经先在网络上公开公示了,甚至已经发表了,已经进行讨论了,这种情况还是比较普遍地存在,我们中国法学界也已经开始有这样的情况出现。北大《中外法学》他现在就开始这样做,有些文章预先在网络上刊发,我们清华法学院马上要建立一个采稿平台,我们也在探讨,准备推行部分的论文,成熟的论文,网络预先刊发,刊发出去吸收更多专家学者、更多读者,来对文章进行评判,推动文章的不断修改,使这个文章质量不断提升。不管怎么样,建立一个适合的学术评价主体,一定规模的团队,这样的主体是很重要的。

        二是要确立合理的学术评价标准,这个也是非常重要的,而且我觉得这个可能更为重要。我们如何确认一篇文章是好文章,是值得发表的文章,而且值得我们自己的刊物来发表的文章,我觉得这个就变得非常重要。在这里有许多重要的话题,展开非常复杂,因为它非常专业化,完全要依赖于一个成熟的学术共同体来进行确立。当然遗憾的我们的法学学术共同体还在形成过程当中。我们可以说法学江湖已经形成,但是学术共同体还在成熟过程当中,其实学术标准的确立是不简单的一个事情,它要完全仰赖于一个成熟的学术共同体,才能做出一个评判,否则分歧就会非常之大。特别是法学研究的部分,它有主观性的部分,有价值判断的部分,这个判断到底是否是合理的,是否是可以信赖的,这就需要一种学术标准去评判,这样的评判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情,在学术团体不成熟的情况下是非常困难的,我们只能评判一些面上的东西。这几十年随着中国法学的发展,在论文写作、注释等方面已经能够做到了,但其实学术规范比这个内容要更加丰富,这个我们觉得还有待于进一步开拓,确立一个合理的评价标准。

        三是要确立公正的学术评价程序,这对我们杂志来说也非常重要。很多杂志引用了匿名评审机制,匿名评审机制是否是合理的,我觉得国际上的事情和我们中国还不太一样,中国有中国特色,中国是个人情社会,大家主要生活在熟人社会当中,都很熟,是谁的文章有时候我们就能判断出来。但如果不做匿名评审的话可能真的麻烦。我经常和责任编辑讲做匿名评审有好处,至少我们的压力会得到适当减轻,否则都做显名评审电话麻烦就来了,不好意思拒绝人家。所以在中国做学术的匿名评审还是有点意义的,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论文评审程序的公正性。我觉得这三点是非常重要的,《中国法学》在这三个方面做的不错,是我们学习的榜样。由于时间关系我就不多说,最后衷心地祝愿《中国法学》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为推动中国法学研究的繁荣,推动法治中国的建设,做出新的贡献。也借此机会再次谢谢所有的朋友,也欢迎大家给我们《清华法学》投稿。谢谢大家。

        童之伟(《法学》常务副主编,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谢谢张老师,谢谢大家!

        我做编辑的时间还比较长,但实际上在《法学》我就做到2009年为止,我先把话说到这里,讲清楚比较好评价一些事。我先说说我与《中国法学》的关系,刚才张卫平教授也说了他的一些感觉,我和他有差不多的感觉,在《中国法学》发表了差不多10余篇文章,发表之后自己就感觉水平上去了。所以我对《中国法学》还是蛮有感情的,《中国法学》也是我过去二十多年来发表文章比较多的两三个刊物之一。对《中国法学》我还是怀着感恩之心的。

        第二,我个人充分肯定《中国法学》对中国法治建设的贡献。

        第三,中国法学的研究现状,我个人感觉是人多,人员越来越多,我们过去博士毕业时还没几个博士,现在博士哪是个事,课题也多的不行,钱也越加越多,论文是多的,不好,不说别的,比如我们法学的论文,宪法的论文拿来之后一般两秒钟就否定,因为他没有东西,那就丢了,如果还可以的我就请年轻一点编辑看看,当然这样做不太好。我感觉这个问题蛮大的,有的说青年的总是发表不了,但是青年的确实不如中老年的,他写的东西不叫东西,你要发表就要照顾他们,没内容怎么照顾。所以有时候这方面也是比较弱的。

        我是笼统的谈一些问题,不是讲《中国法学》杂志。基础性研究,到现在为止,过去多少年来,没有动力,没有新话题,新宝做总编了,是否能挑起新话题,我还有期待。应用性研究,绕着走的实在太多了。我很多年都不想写文章。我们现在还有一个很重要的话题,司法独立,我感觉我们还是绕着走的。现在实践中还有很重大的问题,选择性办案,选择性适用法律,有的法律被用的让人叹为观止,还有的基本被冷藏了,不使用,这些问题怎么回事,没人研究。三个统一,我们都说它是统一的,我老早就说了,不能说它是天然统一的,应该说它生来就不统一,只不过你要通过艰苦努力才能统一,三个统一问题,这么多年哪个认真研究这个问题了,说的都是套话。还有讲政治,执法讲政治,我觉得《中国法学》应该澄清。我也研究了,我在伦敦《中国发展论坛》发言了,执法不能讲政治。

        《中国法学》杂志,我也有点想法。我觉得要发起一些讨论,郭老师的时代做的特别好,实事求是的说,我对那个时代还是有怀念的。再一个,推动解决重大问题方面我们主动做了什么,我们也主动做了一些事,解决中国发展实践中的重大问题。有些问题我们不能绕着走,比如宪政问题,这是全国性最大的理论争论,比如沈国明教授那里,2013年十大重点问题,就没把这个问题放进去,其实是怕,你们《中国法学》不怕,这些事情都可以,怎么不能讨论呢,完全可以讨论,哪怕你得出一个否定的结论也行,怎么不讨论呢。所谓的影响因素我是特反感的,那就是文章越多越长引用因子越多,这是最无聊的指标,当然这是我个人的看法,一说可能有人反感,但是不说问题不能揭发出来,还是要说。

        我们的学术刊物一定要有独立性,把它搞成所谓政法机关的刊物官僚味太重了,它是学术的,有一段时间有一个很有名的法学家跟我说,《中国法学》是最庸俗的,千万不能够再出现这种情况。处理好与评价系统的关系,包括我们前面说的,那么重视影响因子,其实就是被评价系统绑架,我和卫平老师观点不一样,我觉得有些东西该长长,该短短,有些短文章能解决问题,四五页就很好,为什么要登那么长的文章。

        最后一句话,要努力扩大自主讨论的空间。我就表达这些意见,谢谢。

        许明月(《现代法学》主编,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非常感谢《中国法学》让我有机会能够参加这个盛会,我首先代表我们期刊编辑部向《中国法学》30周年的生日表示祝贺!同时也祝贺《中国法学》30年当中取得的巨大成就。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中国法学》也给予了很多帮助,我在《中国法学》上发表的文章大概三篇左右,也算是发表文章比较多的,各位编辑给予了我很大的支持。另外,我办刊主要是从2010年以后开始的,在这几年办刊的过程当中新宝老师,《中国法学》编辑部的编辑,对怎么办好这个刊物,办刊方面也给了我很多帮助。当然在座的各位,特别是学术界的专家学者,针对期刊的编辑,都给了我很大的帮助,表示感谢!

        刚才两位老师,特别是两位主旨发言人,包括童老师以及林老师,他们都是长期从事期刊编辑工作的,是这方面的专家,我很多方面刚刚起步,在办刊过程当中还是有很多困惑。比如第一个,现在大家都觉得我们法学研究应该转型,我觉得也确实应该转型,过去研究的领域、研究的方法、研究的重心可能都要有所调整,但是现在关键的问题是怎么实现这个转型,许多东西自己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认识。比如我们过去,像广兴老师上午讲的,比较重视立法这方面,我们更多的研究可能是怎么去构建一个合理的法律制度,现在大部分文章基本上还是这个,我们也收到了一些来自实务部门的稿子,稿子的比例也很大,但是这个文章从我们编辑的角度来看基本上是不能用的,有很多数据,有很多文章如果放在我们期刊里显得很不协调,很像是总结报告之类的。还有些文章虽然做了调研的工作,但是我们不能够确信他的调研方法的科学性以及他的调研方案设计的科学性,如果这方面出现什么问题的话他的结论也就不具有可信性,有很多说是调研的文章,但是有些我们不能够确认他到底真做了调研还是自己编出来的数据。我们想做这个转向,但是很多方面很难推动这个工作,没有明确的标准进行判断,还是以前传统的标准比较稳妥一些。

        另外,我们提倡多学科的交叉研究,这个我很赞同,自己也在尝试做这些方面,我自己写的一些文章既像民法的也像经济法的,也想做这些方面的尝试。从我们收稿的情况来看,更多受学科限制,从学科角度研究问题占绝大部分,真正多学科知识的运用或者方法的运用不是很多,有些年轻作者有这个尝试,实际上也考虑到期刊的评价因素不大敢弄,关键我们实行的是匿名审稿制,如果评审专家的评价没有改变的话我们很难保证这个文章能够通过专家评审。我们很想在人才方面做些工作,但是在实施过程当中有些困难还是很大的,理论研究转型方面有很多困惑。

        另外,怎么在特殊的意识形态下实现平等的国际交流,一方面中国的地位,特别是经济地位的提高,确实我们也应该跟外国学者平等对话,但是如果跟着人家走永远不可能超越人家,我们应该从以前跟在人家后面走变成并肩走,或者平等的进行交流和合作。但是怎么进行交流,这是很大的一个问题,有些话题我们是不能够去涉及的,这个也是感到非常困惑的。我觉得特别是一些讨论,能够更清晰一点,让我们知道有多大空间,在我们可以有的空间里面能够充分地、自由地来进行交流。

        我们怎么在期刊统一评价体系下实现不同的办刊特色,这也是很痛苦的问题。现在要说什么特色,我看基本上法学期刊大体上都差不多,没有什么特色。原来说《法学》短平快,现在我看也不是短平快了,还有文章的热点,评价的特点都在渐渐丧失,我们怎么把期刊办的有自己的特色,现在也没有发现一条可行的道路。这些问题是我感到苦恼的地方,《中国法学》在这方面做的比较好,我们现在的特色也有点像《中国法学》的风格,但是这个风格毕竟是《中国法学》的,不会是我们《现代法学》的,只是和他们有点类似。

        希望《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法学期刊的龙头老大,再给我们多一些的指引。再次感谢《中国法学》对我本人以及对我们《现代法学》的长期支持,谢谢。

        王青林(《新华文摘》):我先说一下,《新华文摘》从1949年开始以《新华日报》的面目出现,到现在为止它一直没有绑架法学期刊,《新文文摘》目前的发行量仍然维持在月发行量70万册,也就是说靠我们的发行量完全可以维持我们的收入,而且每年还给我们的上级交800万,我们没有绑架的目的。至于它是怎么形成这样的格局,《新华文摘》和国家的一些决策层机构比较近有关,我们文摘有一些文章,现在的政治局常委原来做省委书记、市委书记的时候经常复印下去一些文章,给下面的干部学习,可能有这样一个原因。当然这个绑架也是客观现象。

        我讲的什么意思呢?没有这个目的,到现在为止《新华文摘》也没有这个目的,我想无论是法学期刊,其他的一些期刊,包括社科期刊,现在就它的功能来讲,像《新华文摘》还有一定的营利功能,其他的一些期刊可能更多的目的在于公共文化的保护,公共文化的提供,这点恐怕是所有的无论是营利还是非赢利期刊应该提高的目的。

        提到杂志绑架杂志,或者杂志绑架作者,我还想到一个问题。前两天我看到一个很有意思的文章,2013年诺贝尔奖获得者的一篇文章,他写的文章是对现今西方的学术评价体系提出了批评,西方自然科学三大刊大家都知道,西方一些教授如果在这上面发表了文章就跟我们在《中国法学》上面发表文章一样,但是他取得的地位可能比我们这个要强得多了。这位教授当时批判这种学术评价体系,认为这三种期刊发这样的文章等于绑架了学者,别人就问他,说你年轻的时候为什么不批判,他说我年轻的时候批判了没人听,我现在批判有人听,所以我命令我的办公室人员不往这三大期刊投稿,这说明什么?有的杂志不是刻意要绑架你,也不是不绑架你,而是相对来说的店大欺客,或者客大欺店的一种现象。如果学者长期批判一个杂志对这个杂志也是有伤害的,但是年轻的学者未必有这个看法。所以杂志也很惶恐,每次发一篇文章,每次考虑一个选题,都要注意自己的社会影响力等等问题,否则砸了牌子,这是我的一个解释。

        关于学术杂志的功能,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征求《公共文化保障法》的征求意见,我想杂志首先是一种传播媒体,做杂志是为了什么,恐怕更多的是为了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国家,服务于人民。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国家,服务于人民,有的时候也服务于政府,当然服务于政府包括对政府决策的一种建议、批判以及改进等这样的一些功能,这是它的功能。它的公共服务功能应该作为第一主要的任务。对于评价功能和阅读功能,还有学术交流功能,恐怕现在像林老师说的,在这种知识爆炸的时代,或者网络化时代,可能在逐渐的减退,这样的话杂志要尽量选取一些能够服务于公共文化促进的作品,这是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新华文摘选稿的时候既兼顾了像童老师说的老同志老学者的文章,也兼顾了年轻学者的文章,甚至还兼顾了一些政府官员的文章,一般情况下有些政府官员他在写文章的时候还是比较认真的,他们这样的文章一般是那种政策性指导性文章。至于知名学者的文章往往是一些已经形成了一定的热点,已经成型的一些话题的文章。关于青年学者的文章,他们的理论深度可能不够,但是他们的目光很敏锐。比如今年我们文摘选了几篇青年学者的文章,一个是关于自贸区建设的法律规范的文章,这个自贸区建设法律规范文章可能是从去年10月份开始,一开始有的学者认为没什么可写的,现在我看发表了很多关于自贸区建设的文章。关于律师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的文章,关于律师的言论到底怎样来控制,这也契合我们前几个月的一个热点。最近一篇文章是关于互联网金融的法律规制的文章,互联网金融是一个创新,互联网金融创新和传统金融所有的方式都不一样,我们说传统金融像银行业体系是控制风险,互联网金融现在几乎没有控制风险的法律规定,如果说它有风险我们是不是需要控制,如果说不控制它的风险,仍然能够健康的运行下去,那我们原来传统的金融法规那些控制是不是可以松绑一些,像这样一些文章对年轻人来说比较适合。所以我的观点无论是知名学者、老同志的文章,还是年轻人的文章,恐怕各有侧重,这种情况下就不要区分老中青学者的学术水平,或者别的东西。

        第三个问题,我们现在也是受到互联网的挑战,去年可能受到了一些单位办公经费削减的挑战,现在降到了每月十三万五千册,如果按照前年我们的发行量每个月还是15万册,当然我们更希望法学界以及整个国家在一定程度上解放思想,这样的话大家爱看文章的时候可能会比较多。这就是我的发言,谢谢。

        董慧江(《北方法学》副主编):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大家下午好!《中国法学》是中国公认的顶级法学期刊,也是法治理论和法治建设的主要平台,中国法学期刊应该有一个共同体,期刊的共同体首先大家要有明确的各自分工和各自的定位,因为我们工作性质的原因,每个月都能看到大量的文章和来自不同期刊的文章,我们近两年的感受是很多的期刊文章类型单一化趋同化,文章越来越长,风格越来越统一模式化,我觉得在期刊共同体圈子内大家应该做多样性的风格和多样性的定位,作为不同的定位才能服务于中国法学和中国法治的不同发展。

        期刊共同体应该起到架设法学理论和法学实务的桥梁作用,多学科研究平台的作用。这个我有很深的体会,今年诉讼法学第1期转发了一篇文章,作者是经济学研究人员,这个文章发表之后,我作为责编收到了几十通电话,读者对我们说这个文章对他们触动非常大。我觉得原因是大家太关注于本学科单纯性、单一性研究,对于跨学科、综合性研究关注度并不够。比如司法独立,大家更关注司法独立对于法制建设的研究,对于政治的研究,但那篇文章是司法独立对市场的作用。所以对多学科的研究成果应该提供一个平台。期刊共同体还面临一个共同的问题,或者是我们能共同解决的问题,在具体操作上,我们在每个月工作中都能够发现大量的一稿多发的文章,他有一个文章可能在不知名的期刊上发表了,在知名的期刊上又重新发表一遍,这样的一稿多发无论对作者的影响还是对我们期刊的影响都是不好的,如果我们有共同的平台,在期刊平台上有很好的沟通模式,就能避免这种情况的大量发生。我们期刊共同体还可以共同解决我们现在面临的整体市场下滑的问题,以及我们面临的其他的期刊发展问题。我希望《中国法学》在中国法学会这个平台下能起到更多的引领带动作用,让期刊共同体有共同的发展。

        最后祝愿《中国法学》取得更多的成就,谢谢。

        高教文摘:非常感谢《中国法学》邀请我参加今天的盛会,对《中国法学》30年发展表示衷心地祝贺,也对我们的同行,《中国法学》的同行、前辈、领导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谢意。《高教文摘》今年也是30年,30年来伴随着《中国法学》和其他学术期刊的发展,我个人也在过程中成长。今天参加这个会议一方面是学习,同时更是对我们高教文摘的一种激励。《中国法学》期刊不仅是青年法学家梦开始的地方,也是中国法学精英诞生的一个摇篮,一个发动机,更是中国法学期刊,乃至人文科学期刊的标杆和榜样。所以我们高教文摘是《中国法学》最大的受益者,《中国法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尤其这两年《中国法学》编辑们非常关注我们的工作,让我们有了更快捷的渠道获得《中国法学》发表的文章。在这里我要对我们同行的辛勤劳动表示感谢,《中国法学》的30年是波澜壮阔的30年,也是精彩纷呈的30年,我们有理由相信它未来的30年会更加灿烂,谢谢。

        郭叶(北大英华):各位老师好,非常荣幸能够应邀参加《中国法学》创刊30周年纪念座谈会,我代表北大信息网感谢《中国法学》的邀请,也让我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首先还是要表达一下我的感激之情,今年是《中国法学》创办30年,也是北大法网创建25周年的年份,在过去发展中我们一直得到《中国法学》的指导和帮助,同时期刊同仁和在座学者也都是我们的忠实作者,为我们北大信息网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我们2013年出版了一个文集,也是国内第一家把法学网络文章汇集成册的,感谢各位老师的鼎力帮助。

        《中国法学》其实在数字化发展方面也在起着引领作用,《中国法学》是最早加入数据化平台的期刊,在它的带领下,这个趋势越来越明显,越来越多的期刊社朝着数字化信息化方向走,在我们这个平台上,《中国法学》中英文版也一直是读者非常关注的刊物。我们愿意在我们的平台上,为《中国法学》以及中国优秀的法学期刊,在国际国内传播方面做出我们的努力。

        最后祝愿《中国法学》越办越好,更加繁荣,谢谢大家。

        中国知网: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大家好!

        非常荣幸参加《中国法学》创刊30周年的会议,《中国法学》的发展与改革开放同步,发表了大量代表法学界最高水平的文献。中国知网作为期刊最主要的数字化传播平台,也客观地反映了我们全国的期刊,包括《中国法学》在内的期刊最真实的传播情况。就像上午会议有专家提到的,《中国法学》是我们国内社科期刊界影响因子比较高的、屈指可数的几个刊之一,它的影响因子在我们2012年最新发布的数据当中高达4.16。而近几年从数据反映角度来讲,《中国法学》近几年的网络下载量,网络的传播量,这个发展趋势非常大。从2010年开始,每年都有超过30万次的下载量,去年发布的最新数据来看接近了40万次年下载量的程度,说明《中国法学》在我们国家的学术界,在广大的学者、作者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且将来也会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中国知网作为中国国内的学术期刊一个最主要的网络传播平台,在当今期刊体制改革,在数字化发展这么一个大的背景之下,我们希望能够跟各位期刊界的同仁一道共同探讨未来期刊转型,未来期刊数字发展的道路。希望和刊物一起把我们国内的期刊,特别是希望能够把我们的刊物传播的更好,也祝愿《中国法学》在未来发展的更好。谢谢。

        朱孝清(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我是《中国法学》的忠实读者,也是一直读《中国法学》的文章,由年轻变老的,同时我也是《中国法学》的作者,《中国法学》也发表了很多篇我的文章,借此机会向《中国法学》的领导和所有的编辑表示衷心的感谢,表示崇高的敬意!《中国法学》通过30年的努力已经成为坚持正确方向,雄踞学术高地,引领法学潮流,在我国法学、法律界有崇高学术地位和声望的顶级刊物。30年来,特别是最近这些年来,为我们国家繁荣法学研究,促进学术交流,弘扬法律精神,推进依法治国,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这30年来《中国法学》很有特色,最鲜明的特色在哪里?我觉得有三个关系处理的比较好。第一个关系,坚守国本与解放思想的关系,坚持二者有机的统一。一方面坚持立足中国,研究中国的问题,另外一方面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确发展道路和法治建设道路,始终没有动摇,另一方面又勇于解放思想,敢于突破固有的思想观念和陈规,还能够放眼世界,借鉴世界各国一切先进的法治文明为我所用。这点我觉得《中国法学》没有走过什么弯路,一路都是很健康的走过来的。第二个关系,正确处理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坚持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在所有的法学期刊当中我觉得《中国法学》是关注实践比较紧密的法学期刊之一,能够在实践当中寻找研究的问题,而且把它上升到理论很高的层面,来破解实践当中的一些问题。第三个关系,正确处理名家与新秀,京城与地方,点和面,法学界和法律界,学科与学科之间的关系,坚持学术水平,把学术水平放在首位,同时也统筹兼顾。往年我们开编委会的时候编辑部都通报稿件的布局分布情况,这里也是大有一套学问的,既坚持学术水平第一,同时又要统筹兼顾,做到这个也很不容易。

        对今后办刊我也提几点很不成熟的建议。

        第一,建议进一步地聚焦重点热点问题,党的十八大以后习近平总书记在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已经发表了一系列重要的讲话,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思想、新的观点、新的论断,今年据了解还将就法治中国的建设这方面的议题召开中央全会,这就给我们法学研究带来前所未有的大好形势,也提出了繁重的任务。所以怎么样梳理和学习宣传总书记的法治思想,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法学界非常重点关注的一个重大课题。十八大以后提出许多新的提法,上午许多领导也讲到了,法治思维和法治关系,还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跟法治是什么关系,像这些都是非常重大也非常紧迫的问题,是需要我们给予关注、给予研究的问题。还有司法体制改革,像这些重点热点的问题希望《中国法学》在这些方面能够发表高质量的文章,以便引领全国,发展研究。

        要达到这方面的目的我觉得就要处理好主动组稿和被动筛选稿件的关系,作为《中国法学》来说,高质量的稿件来源是不用愁的,在不用愁的情况下很可能就比较多的依赖于被动的选稿。当然我也注意到了,主动组稿的力度也比较大,包括今年《中国法学》第一期,在首页上就写了今年重点要研究哪些问题,有些问题也可能搞点专题,这样围绕重点编辑的思想使我们的刊物更有思想性,更有灵魂,这个是第一点建议。

        第二,要继续解放思想,敢于触碰一些敏感的问题。在法治建设当中我们一直碰到一些非常敏感的问题,这些敏感的问题实际上是绕不过去的?与其让它含糊不如去触碰它,研究它,给它进一步减轻。今年年初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做了一篇非常长的讲话,在他的讲话里面阐述了许多重大的问题,也讲了一系列重大的关系。比如说他讲的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和改善党的政法工作领导的关系,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坚持党的领导和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关系,维稳和维权的关系,活力和秩序的关系,民主与专政的关系,权与法的关系,依法办案和媒体监督的关系等等。这些关系讲出了许多很新的思想,可以说很多问题也是思想很解放的,但是总书记的这些讲话里面体现的那些思想,在我们法学期刊上见到的不那么多。从道理上说理论是先导,应该先在理论上阐述,然后再来引导,再来做决断,从最高领导口里讲出来,但是我们目前许多情况还不是这个状态,这是很值得我们深思的。当然这里的原因很多,但是其中有一条,我们法学期刊怎么样敢于去触碰这件敏感而重要的话题,真正从中国实际出发来破解这些难题是需要我们《中国法学》和其他的法学期刊来共同努力的。

        第三,希望能够进一步强化学术争鸣,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争鸣是促进学术发展进步的动力,也是学术是否繁荣的一个重要标志,但是这些年来感觉争鸣当然有,但力度不大,保持一团和气,可能大家是不是有一个思想顾虑,怕影响破坏了团结和谐的氛围,影响法学界安定团结的局面。当然百家争鸣也要守一些规则,也要有一些注意的事项。但是我觉得不争鸣很难推动有些问题的进一步发展。

        这些想法还不成熟,不一定对,谢谢大家。

        徐汉明(湖北省政协常委,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创刊的时候我正在写毕业论文,到处找资料,结果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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