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1-30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yyx
二、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理事增选环节
主持人谭启平(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各位代表,各位老师,大家上午好!现在进行今天上午大会的第二项议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增选,下面有请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马新彦做理事增选表决事项说明。
马新彦(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2017年6月10日,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第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57人、理事181人,研究会现有组成人员总数为238人。根据学术研究和研究会工作开展需要,经研究会会长办公会和常务理事会讨论表决,决定于2018年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会上正式表决增选理事事项,以下为具体说明:
第一,本次理事增选规模较小,标准严格。《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章程》第16条第2款规定:“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授权理事会可以增补部分理事,但增补的比例不得超过原理事的15%。”第38条规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理事会选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候选人获得到会代表、理事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第39条规定:“届中增补常务理事会个别成员和理事会个别成员,按照本章程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结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工作实际情况,2018年理事会增选理事的具体标准为:1、增选理事须具备法学副高级及其以上职称,在学界具有较大影响。2、增选理事须对民法学研究会有较大贡献,如以民法学研究会名义组织举办小型系列学术研讨会或者积极参与研究会日常工作。3、增选理事须已经提交个人申请书,并已经获得所在高校科研院所党委和行政部门的推荐。
第三,根据上述标准,拟增选如下人员为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彭真明、罗昆、高飞、陈永强、张良、陈佳。具体情况参见选票。
主持人谭启平(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谢谢马新彦副会长,下面我们进入到选票填写这个环节,会务组工作人员发放选票,与会全体理事、常务理事填写选票。
会务组工作人员事先已经将选票放在了各位理事和常务理事的座位上面,请参会的各位理事和常务理事先检查一下你们有没有缺选票的?如果没有票,请举手示意,由工作人员补发,如果大家都有票,请大家填写选票。
会务组工作人员发放选票,与会全体理事、常务理事填写选票;选票填完以后,请往大家的右边传给工作人员。大家填写的时候注意,如果同意就画勾,如果不同意就在某一位候选人后面打X,如果有其他意见可以另外填写,现在请大家填写选票。
现在进入回收选票和计票环节,请监票人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钱明星教授监票,请计票人孟强、王雷计票。
主持人谭启平(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各位代表、各位老师,我们这次的选举严格按照中国法学会要求和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章程进行,研究会秘书处进行了精细的民主程序设计。现在我宣布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8年理事会理事增选结果:通过无记名投票,经选票统计,六位候选人均获得过半数的选票,全部顺利当选为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祝贺向六位新理事!也谢谢大家的见证、参与!
本环节到此结束!
三、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获奖宣读环节
主持人谭启平(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下面是获奖、立项宣读发布环节。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过去一年里,在学术研究各个方面取得了非常突出的成绩,经过事先严格规范评审,今天宣布相关奖项或者立项名单。
有请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复旦大学法学院刘士国教授宣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8年“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获奖名单。
刘士国(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8年“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获奖名单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8年6月14号在官方网站中国民商法律网及微信平台发布2018年“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通知。申报期间,共收到12份申报材料。经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全体成员评审,获奖名单如下:
1、清华大学法学院汪洋副教授:《私法多元法源的观念、历史与中国实践》,载《中外法学》2018年第1期。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刘征峰讲师:《家庭法与民法知识谱系的分立》,载《法学研究》2017年第4期
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石一峰讲师:《沉默在民商事交往中的意义——私人自治的多层次平衡》,载《法学家》2017年第6期
4、西北政法大学袁震教授:《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理论与实践》,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
5、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钟维助理研究员:《跨市场操纵的行为模式与法律规制》,《法学家》2018年第3期
宣读完毕!
主持人谭启平(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谢谢刘士国副会长,我们也向获奖者表示热烈祝贺。为了节约会议时间,颁奖环节不在这里举行,会后我们民法学研究会秘书处会把证书及奖金向获奖者进行发放。
第二个环节请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温世扬教授宣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8年青年学者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温世扬(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8年青年学者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8年6月15号在官方网站中国民商法律网及微信平台发布“2018年青年学者研究项目”评选活动通知。申报期间,共收到36份申报材料。经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全体成员评审,根据平均分高低,选出前十名,立项名单如下:
1、吉林大学法学院郑倩讲师:民法典继承编的价值定位与规范配置
2、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于程远:我国民法对目的性限缩理论的继受与发展
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潘重阳:继续性合同期限研究
4、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冯义强:我国农村殡葬用地制度改革研究
5、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辛巧巧:我国公共不动产役权制度研究
6、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李雯静副教授:科学不确定背景下的预防性侵权责任
7、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汪君:行政规范性文件民事司法适用基础问题研究
8、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刁舜:传统物权添附理论在专利实施中的运用研究
9、西北工业大学吴烨讲师:合同法视野下的“智能合约”研究
10、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于凤瑞副教授:业主自治决议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认定标准研究
宣读完毕!
主持人谭启平(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谢谢温世扬副会长,也祝贺10位青年学者获得立项,在有限的经费中我们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能够拿出中国法学会支持经费的一半来资助青年学者和学生进行项目研究,这体现了我们民法学研究会对青年人的提携和殷切期望。能够采取如此大力度的项目支持,在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中,我们民法学研究会也是为数不多的,不谦虚地说我们可能也是做得最好的,这也是难能可贵的。我们更希望这些获得立项的青年学者能够以此项目承担为起点,在一年的时间里面完成你们的高水平研究成果,再次祝贺10位项目获得者!
第三个环节有请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李永军教授来宣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对2016年青年学者研究项目优秀结项成果主持人奖励决定”。
李永军(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对2016年青年学者研究项目优秀结项成果主持人奖励决定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6年5月13日发布2016年青年学者研究项目立项公告,决定资助10个青年学者研究项目。本期研究项目于2017年12月1日结项截止后,由研究会学术委员会进行结项评审,同意5个项目结项,5个项目延期,其中单平基、刘斌、袁震主持的3个项目被评为优秀,相关结项评审公告于2018年1月8号发布。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6年青年学者研究项目申报公告》第二条曾承诺:“中国民法学研究会拟每年资助十项左右的课题,每个课题资助经费为1万元。根据项目结项情况,会对优秀课题成果给予一定的奖励。”相关资助经费已经全部到位,根据研究会会长办公会讨论,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决定对2016年青年学者研究项目优秀结项成果如下三位主持人给予每人3000元经费奖励。
1、东南大学法学院单平基副教授;
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斌博士后;
3、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袁震教授。
宣读完毕!
主持人谭启平(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谢谢李永军副会长,我们对以上这3位优秀项目主持人表示祝贺!从刚才李永军副会长宣读的数字中间,大家应该特别注意到这样一个比例关系,我们研究会2016年立项了10项,最后如期结项的只有5项,还有5项延期,民法学研究会青年学者研究项目结项难度从某种程度上超过了国家社科基金。
从这个意义上,这次立项的10位老师和同学从今天开始应该有新的压力。这个奖励力度应该说在我们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里也是空前的,据我所知,我们所给的每一个项目三千元奖励已经超过了有些省、市、自治区的社会科学奖三等奖的奖励幅度,这也更进一步证明我们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对优秀年轻学者的实际关爱提携。
我们再次向三位优秀项目主持人表示祝贺!相应奖金发放研究会秘书处会根据中国法学会有关财务程序依规进行,这个环节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