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1-01 来源:网络与信息法学会 责任编辑:yyx
新时代,新规则
——国内首场网络法公开课精彩内容回顾
互联网法治建设是网络强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并将继续发挥基础性支撑作用。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网络法理论、实践、制度的发展迎来了新机遇。运用好新形式有效传播网络法治的重要理论和发展成果,做到引人入胜、润物无声,是持续、深入推进互联网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
2018年10月26日,以“新时代,新规则”为主题,由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主办,腾讯研究院与同济大学法学院承办的“网络法公开课”全国巡讲第一站在同济大学举行。这是国内首场以网络信息法为专题的公开课,旨在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和网络空间法治化的重要思想,通过政法新媒体的创新形式广泛传播新时代网络法治理念、成果,让更多青年学生以及社会大众了解互联网法治建设历程,掌握更加全面、前沿的网络信息法理论知识和产业趋势。公开课引起莘莘学子们的踊跃报名和广泛关注。
公开课是传播正能量和教育创新的优秀载体
与常见的学术报告、课堂授课形式不同,公开课采用国际上较为流行的传播科学、文化的TED演讲新形式。监管部门、学界和产业界的7位嘉宾,就法律与产业关系、平台责任、人工智能的法律挑战等前沿交叉话题,多角度切入网络信息法,在很短的时间内把复杂的问题讲透彻、讲鲜活,让在场600多名同济师生快速了解网络法面貌,并激发了学生们深入研究的热情。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会长李林在活动上表示,公开课是一次有益的实践,用适应网络时代传播规律的方式,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带来的全方位变革、挑战,以及如何构建与科技、产业创新融合、结合的新规则,深入浅出地描述出来;用学生们更喜闻乐见的形式,让正能量浸润“网络原住民”的心田,培养契合时代需要的人才队伍。同济大学副校长江波在致辞中谈到网络法公开课走进校园,面向青年学生们传播网络信息法知识和理念,培育学术新人,对于深入宣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网络强国重要思想,推进互联网法治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和价值。腾讯研究院院长司晓也表示公开课有利于引导学生们关注产业实践,更有针对性地学习、提升。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会长李林
会场外 “网络法二十年发展历程展览”引起了广大师生关注。1994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颁布,为互联网产业的良性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展览以此为开端,历数了信息网络传播权入法、个人信息保护加强、《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出台等20多年网络法治进程中的重大事件,全面展示了网络法治构建及规则演变的历史进程。20年来,中国互联网产业规模持续发展,正成为全球竞争的新制高点。20年来,中国互联网经历了从pc互联网到移动互联网的迁移,并正加速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以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等为代表的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展览以图文形式生动阐述了互联网法律政策与产业升级紧密相连、良性互动的关系,新时代新规则正趋于理性、科学。
下面是演讲嘉宾的精彩观点回顾:
一、管住底线,放开上限
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孕育兴起,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周汉华在演讲中谈到,法律是把双刃剑,设计得好,是创新发展的助推器、加速器;法律设计得不好,是前进的绊脚石、无形障碍。而网络时代法律面临的挑战尤为突出,因为网络的特点使得传统法律规则迅速过时。因此,要实现良法善治,需要把握新规则的几个基本特点。一是要从过去“步步为营”的过程性监管向“管住底线,放开上限”的创新发展转变,既要有效防控风险,守住安全底线,又要力争上游,持续推动创新;二是规则与技术相互融合,从单纯的规则治理到规则与技术的共同治理,形成双重治理的变奏曲。技术发展需要规则护航,而规则治理的领域,技术也会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如大数据辅助裁判系统;三是法律也需要打破过去的部门法边界,迈向以边界融合为标志的新时代。
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周汉华
二、探索新的“代码之治”
腾讯研究院院长司晓现场带来《从“避风港”到“平台法”——互联网平台责任演变》的演讲。他认为,从PC时代开始,避风港规则给处于发展初期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了一定的保护,从而助推网络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到移动互联网时代,手机成为人的身体功能的延伸,互联网从信息连接升级到服务连接阶段,平台对交易的介入深度以及平台的技术能力、对风险的识别判断能力等都相应增强,需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在新技术趋势下,腾讯不断探索技术在平台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比如,微信公众号通过“原创认证”功能保护原创内容、营造创作者友好型生态;通过社会化众包的“谣言过滤器”和“微信辟谣助手”等,联合各方力量去除谣言等有害信息;通过腾讯云输出的安全、鉴黄等能力,为合作伙伴提供数字化助手,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目前已进入到互联网赋能产业的ABCD(AI/Block chain/Cloud computing/Data)新时代,司晓呼吁大家关注区块链、智能合约、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积极探索“代码之治”(rule of code),实现更高效的平台治理。
腾讯研究院院长司晓
三、要给机器人署名
机器人可以作诗作画,是新时代人工智能快速发展应用的一个缩影,但是机器人创作的作品,该由谁署名,则是现行法律规定无法直接回答的问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互联网法律中心主任张平在现场分享中谈到,在越来越多智能机器人学习人类并创作出文化、艺术作品的时代,一定要给机器人署名,不仅是给这个作品客观的标识性,更重要的法律意义是,人类不能剽窃机器人的成果,我们应该给机器人署名而不是把这个权利给人类。而给了机器人署名之后,权利由谁来行使呢?她认为,权利可仍然由投资人、软件开发者、生产厂家、使用人享有。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互联网法律中心主任张平
四、互联网有多大
腾讯研究院产业经济中心主任李刚从为听众们带来了一个有趣的话题:互联网究竟有多大?他在连续5年的“互联网+指数”研究过程中,观察到了中国互联网的三个特点。一是目前的互联网仍是人的互联网,互联网使用频率和我国人口分布基本是一致的,不过随着互联网进入下半场,进入产业互联网后,使用频率的分布也许会发生变化。二是中国的互联网在快速壮大。以2015年为基准的话,2018年的中国互联网是3年前的2.85倍,并且仍在快速长大。三是互联网使用的分布因服务类别不同,而产生了地域性差异。比如社交类高活跃APP已经跟人紧密的结合在一起,其分布几乎和各城市人口占全国比重相同;而支付、云等基础服务,则还集中在大城市。李刚表示,中国的移动互联网发展正在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并且会越来越复杂,未来非“人”的接入可能会越来越多。
腾讯研究院产业经济中心主任李刚
五、智能合同之法
新技术、新应用带来的变化充斥我们的日常生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互联网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薛虹在分享中提出,我们习以为常的网购行为,实际上是与智能合同系统进行交易,这个智能合同系统一方面是高端的自动化系统,完全按照既定的程序加以设定和运行;另一方面也是低端的人工智能,可以按照程序设计完成一定的认知、选择、分析和判断。如果法律对此不加以规范,可能出现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后果。刚刚出台的《电子商务法》确立了消费者提交订单并支付价款导致合同成立的权利,并对经营者施加了公平设置智能合同系统的义务,通过制度设计让消费者更有力量。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互联网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薛虹
六、网络犯罪更需防治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法制工作处处长李菁菁现场带来了题为《你所不知道的网络犯罪》的分享。她谈到,随着网络技术应用的快速普及,各种各样的犯罪活动也在借助网络技术应用来实现,当前网络犯罪与传统犯罪的边界已经变的越来越模糊。网络犯罪与传统犯罪相比,规模更大、危害更广、涉案金额更高。而究其原因,一是互联网本身的匿名隐身效应导致了网上网下虚实不对应,二是互联网开放共享的特性催生了大量分工协作利益共享的黑灰产业链,三是互联网跨地互联的特性使得网络犯罪跨境问题更加复杂。要从根本上遏制网络犯罪高发频发的上升势头,必须要立足综合防治,既要惩治网络犯罪,更要治理网络环境。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法制工作处处长李菁菁
七、IP就是生产力
爱奇艺法律部法务总监胡荟集则在现场向大家提问,“短视频是’免费午餐’吗?”由这个话题出发,他提到,发展迅速的短视频中,部分内容存在着版权侵权的问题。例如视频门户花大价钱购买的原创影视剧,却被截成几十甚至上百个碎片,散播到其它视频传播平台。部分用户在观看了这些碎片内容特别是最精彩的部分之后,就不再选择去观看享有版权的完整内容。长此以往,必将对版权方造成负面影响,并可能造成“无源之水”的后果。他希望,可以通过充分发挥短视屏平台自我监督作用,以及完善立法、司法和执法的保护体系,维护互联网视频行业的版权秩序,让短视频变成可持续性的、健康的“免费午餐”。
爱奇艺法律部法务总监胡荟集
据周汉华副会长介绍,截至到去年年底,已有37所大学设立了网络信息法相关的研究机构。这次公开课是要向更多的学生传递网络法观念,同时为网络信息法课程建设累积好材料、设置好话题,更广泛地传播社会主义网络法治思想。未来,网络法公开课的组织、参与形式还希望引入更多学校、企业和机构,更精准地把握时代命题,引导学术界、产业界持续分享对新时代新规则的研究和思考,引导青年学生关注产业实践,更有针对性地学习,增强未来个人就业竞争力,形成产学研良性互动的新载体、新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