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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第29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邀请函

时间:2018-08-21   来源: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  责任编辑:fml

尊敬的 女士/先生: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第29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定于2018年10月20日-21日在常州召开,由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中国财税法治战略研究院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中国财税法发展的回顾与前瞻

  1.四十年来财税法治实践的成就与不足

  2.四十年来财税法理论研究的回顾与总结

  3.全面落实税收法定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4.国地税机构合并与财税征管的制度完善

  二、会议时间

  2018年10月20日(周六)全天、21日(周日)上午。10月19日(周五)下午开始报到。

  三、论文要求和提交方式

  1.年会论文应围绕会议主题选题和撰稿。

  2.年会论文的篇幅限8000字以内(含摘要、注释、参考文献),超出部分不予收录会议论文集,但可通过电子邮件传发给与会代表。

  3.年会论文请在2018年9月1日至9月10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到秘书处和会务组,接收邮件的电子邮箱为:csfnh2018@126.com,联系人:孙博(15161135195);赵欢(15851931815);石垠涛(15251932973)。

  4.每位作者以第一作者身份提交的年会论文限1篇,请在邮件主题栏标明“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论文”。

  5.研究会理事应当围绕年会主题提交论文。其他人员提交年会论文的,研究会秘书处将视论文质量,根据承办单位的接待能力,特邀部分作者参加会议。没有会议通知或邀请函的,承办单位恕不接待。

  6.年会论文集由会议承办单位统一印制。在截止时间以后提交论文的,请自行打印150份,参会报到时交会议秘书处。

  7.年会论文提交者如无特别声明,视为同意被编入研究会公开出版文集。凡与年会主题无关的论文,将不会被收入研究会公开出版文集。

  四、“中税咨询”青年优秀论文评选

  为鼓励青年财税法学者成长,年会将继续组织青年优秀论文评选,并由中税咨询集团提供资金支持。有关要求如下:

  1.参评者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参评论文必须围绕本届年会主题撰写。

  3.参评论文必须在2018年9月1日至9月10日期间提交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论文提交成功后,会务组将以电子邮件确认。

  4.参评论文请提交年会会务组,电子邮件请发至csfnh2018@126.com,并在邮件主题栏和论文正文第一页醒目注明“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论文(参评青年优秀论文)”。

  5.参评论文须为参评者独立署名。

  6.参评者请在提交论文时提供身份证号码。

  7.为提高透明度,方便公共监督,申请参加评奖的论文须收录于年会论文集;不同意收录的,视为放弃参加评奖。

  8.已申请参加第四届“中税咨询”财税法基础理论优秀论文奖评奖的论文,不再列入本次评奖范围。

  五、会务事宜

  1.会务费用:与会者的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与会者每人缴纳会务费500元,用于会议承办单位的资料、场地等开支,并由会议承办单位出具报销凭证。其他费用由会议承办单位负担。

  2.会议及住宿地点:常州市武进假日酒店(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路33号,电话:0519-86313888),标间及大床房价格每间均为350元。

  六、联系方式

  会务组设在常州中国财税法治战略研究院。

  地址:常州大学武进校区图书馆715室

  电子邮箱:csfnh2018@126.com

  联系人:

  孙 博,中国财税法治战略研究院老师, 手机:15161135195。

  赵 欢,中国财税法治战略研究院研究生,手机:15851931815。

  石垠涛,中国财税法治战略研究院研究生,手机:15251932973。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

  2018年8月15日

 

 

附件: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2018年会暨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回执

姓名

 

性别

 

民族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电话

 

手机

 

通信地址

 

邮编

 

论文题目

 

电子邮箱

 

是否参会

 

预定房间

天数

 

是否愿意合住

 

  回执期限:请至迟在2018年8月31日之前将回执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csfnh2018@126.com或者以书面信件方式寄给如下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21号文彰楼504室(邮编:213164)孙博收。未予回执或者逾期回执者,恕不接待。  

        注:单间数量有限,采取预先申请、先到先住原则安排,请予以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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