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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理论研究会2017年工作总结

时间:2018-05-14   来源: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  责任编辑:fml

  今年,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国法学会的有力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以及法学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关心支持下,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人民法院长远发展的战略性问题和审判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并认真组织审判理论研究,取得丰硕成果,为司法事业的科学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研究会两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大力加强党建和组织建设,准确把牢审判理论研究的政治方向

  今年,研究会根据中国法学会机关党委的要求和党建工作的实际需要,经最高法院机关党委批准,于8月21日举行全体党员大会进行党支部换届选举,并在支部下设三个党小组,以党建和组织建设的健全完善为基础,积极开展政治学习活动,在服务人民法院中心工作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一)党建和组织建设情况

  研究会在审判理论研究工作中始终把党建作为引领法学研究工作的总抓手。一是支部书记带头履职。坚持将党建工作和审判理论研究、综合行政工作做到同谋划、同部署,解决新形势下不想为、不会为、不善为、不担当等问题;特别是重点解决了党内组织生活质量不高、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相脱节等情况。支部书记始终坚持“一岗双责”规定,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党内生活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守《准则》,认真落实“五个严禁”、“八个必须”规定,保持党员干部和研究人员团队的纯洁性。严格执行《条例》,不断瞄准不坚持制度建党,重点解决了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涣散,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不完善的现象。二是充分发挥支部主体作用。制定支部学习计划,确保党员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32学时,党员领导干部和支部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56学时,做到数量和质量并重的可持续学习。贯彻落实八项制度,加强与党员的思想交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建好建强研究会党支部。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以“两学一做”为主题,严格按照制定方案,开展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提纲,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环节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以案释法,严守纪律规矩”主题警示教育,通过机关身边人违法违纪案例教育党员干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广泛开展全员读书活动,培育引导党员干部读书养成,多读书,读好书。 三是完善组织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每个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员大会和组织1次党课,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为党员讲1次党课。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研究会结合“三会一课”、基层法院联系点,联学联建、赴革命老区实地举办党的优良传统和党性教育活动等,形成党员学习日、党员奉献日,让党员养成经常参加组织生活的习惯。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传达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廉洁司法教育大会精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做到了职责明确,责任细化分解,并按计划推动落实。2017年以来,研究会党支部本身没有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接收新进博士后党员关系12名。并根据《党章》的要求,全体党员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二)政治学习情况

  研究会党支部在院党组和中国法学会机关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会议和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中组部关于“两学一做”学习安排的具体方案》和《关于在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精神。紧扣这一工作主线,认真组织实施,狠抓落实。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按照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和完善自己。今年以来党员集中学习的主要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央国家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方案读本》《之江新语》《苦难辉煌》等。

  通过学习,很好地提高了研究会党支部对世情国情民情的认识,进一步强化了为人民做学问的理念,牢牢把握了审判理论研究的正确方向。

  二、积极开展审判理论研究,以正确的法治理论引领法治实践

  研究会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坚持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正确解读中国现实、回答中国问题、提供中国方案,在中国法学会的指导下,开展了较好的学术研讨和法治实践活动。

  (一)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2017年年会暨“司法改革与法院组织法法官法修改理论研讨会”基本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年度会议安排和中国法学会关于召开研究会年会的工作要求,研究会于2017年9月7-8日在南京成功召开2017年年会暨“司法改革与法院组织法法官法修改理论研讨会”,与会的代表共计155人。大会邀请了江必新、徐显明、刘季幸、葛晓燕、周继业等大法官、检察官和知名专家学者做了大会主题发言,其他法官、学者分别围绕“法院的设置与职权”、“法院的管理”、“法官及其司法人员管理”进行研讨,集中讨论了法院组织法、法官法修改中面临的一些重大问题,创造了多项实践和理论成果。一是“两法”全面修改有助于巩固司法体制改革成果。召开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2017)之时,正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两法“大修”,本次年会主题为“司法改革与法院组织法法官法修改”理论研讨,会议主题涉及司法机关的设置和职权、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诉讼制度、司法职业保障等司法制度的核心问题,正与两法修改各项改革举措环环相扣、紧密相关,为两法修改贡献了丰硕的智力成果。二是提出以正确的法治理论引领法治实践的思路。周强院长在致信中指出:要旗帜鲜明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导向,自觉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贯穿研究全过程,始终保持审判理论研究的正确方向。要坚持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任务,找准新形势下审判理论研究的立足点和着力点,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作为理论研究主攻方向,不断取得新成果,确保以正确的法治理论引领法治实践。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坚持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正确解读中国现实、回答中国问题、提供中国方案,针对审判执行、司法为民、司法改革、智慧法院建设、队伍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丰富的司法实践进行深入分析研究。要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充分发掘中华优秀传统司法文化,积极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繁荣和发展中国特色审判理论研究,为世界司法文明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经验。三是树立了要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改革中有更多获得感的目标。要始终坚持司法的人民性,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完善诉权保障、人权司法保障、产权司法保障制度,切实维护民生权益,切实防范冤假错案发生,切实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改革中有更多的获得感。要始终坚持司法民主原则,完善人民陪审、诉调对接、涉诉信访、新闻宣传等制度,让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有序参与和监督司法,实现司法与社会的良性互动。要始终坚持司法群众路线,畅通司法公开渠道,认真倾听、理性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合理诉求,通过严格司法、依法裁判树立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培育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认同感。四是实现了较好的成果转化并赢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此次大会共收到参会论文343篇,研究会秘书处在严格把握参会论文质量关,确保政治方向、学术规范不出问题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到不同省市自治区的客观情况,考虑法官、专家学者等不同界别等因素,以注重质量、照顾大局,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为原则,从中精选了43篇编入《中国审判理论研究2017年年会论文集》中。与会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紧紧围绕会议主题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讨,围绕“法院的设置与职权”、“法院的管理”和“法官及其他司法人员管理”三大主题展开研讨,形成了一批高水平的学术成果。会后,《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新华日报》、《经济日报》、《法制日报》、《环球时报》、《人民法院报》“新华社-新华网”、“中国新闻社-中国新闻网”、“中国网”、“中国青年网”、“最高人民法院网”“民主与法制网”、“中国审判网”、“澎湃新闻网”、“财新网”、“凤凰卫视”“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对大会作了专题报道,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反响。

  (二)研究会各专业委员会审判理论研究基本情况

  研究会下设的16个专业委员会依托各地高院而设并开展活动,在执法办案的同时,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研究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审判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司法责任制研究”的主题征文活动。刑事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就庭审实质化、三项规程的贯彻落实等问题开展了研究,并召开了2017年年会暨庭审实质化改革专题论坛。民商事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主要围绕民法典立法这个总纲及民商事审判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研讨,同时,还参与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民事指导案例库的建设和中国法学会、国家法官学院关于环境司法保障方面的研究等。金融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立足于国家金融战略的开展实施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自贸区建设的大局,以防控金融风险和深化金融改革为中心任务开展了一系列的金融审判理论研究工作。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举办了五场“中国知识产权法官讲坛”,完成了《中国知识产权审判理论研究》第七辑的征稿、审稿等前期编辑工作。涉外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发布了《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司法保障白皮书》(中英文版)、《广东自贸区司法保障十大典型案例》;指导自贸区下设片区法院撰写裁判指引;落实精品战略,打造一带一路建设专业合议庭,构建港澳案件司法参与平台等。海事海商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召开了“一带一路建设与海事司法的应对”的主题年会,并就外国法查明、涉外送达、仲裁司法审查等热点、难点问题集中开展了调研。行政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召开了“法治政府建设与行政审判”的主题年会;健全组织机构,增补委员人选,定期编发工作通讯;完成了新行政诉讼法实施情况调研课题,发布《行政审判司法白皮书》及相关类案参考等,有效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审判监督理论专业委员会完成了年会征文等筹备工作,推进了审判监督与司法改革的理论研究。国家赔偿理论专业委员会召开了关于司法改革的主题年会,并选举了新的专业委员会成员;对国家赔偿领域的研究成果进行了系统梳理。执行制度专业委员会在执行改革、执行立法和执行机制等方面作出了相应的探索和和研究。海峡两岸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召开海峡两岸司法实务年度研讨会,编辑完成《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热点问题研究论文集》;聘请两岸法学专家担任涉台专家咨询委员会顾问,设立自贸区评估机构、创新评估机制,与海峡两岸相关单位共建涉台、涉自贸区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机制。少年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召开“少年法庭改革与青少年法治”主题年会;完成最高人民法院少年审判重大调研课题《少年司法体制改革研究》;深入开展少年审判系列调研活动等。审判管理理论专业委员会围绕审判管理基础理论、改革背景下司法责任制的研究、执法办案的推进、保障和规范等方面,开展了年会、《审判管理与研究》的编辑及相应的培训工作等。司法改革专业委员会在两法修改、智慧法院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研究。司法保障专业委员会召开了成立大会,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开展了“推动人民法院司法保障工作科学创新发展”等主题征文、研究工作。

  (三)其他学术研究和法治实践情况

  研究会一贯重视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关于法学研究的指导意见,注意与法学会各业务部门的联络沟通,重视并积极参与中国法学会组织的各项研究和活动。根据中国法学会的统一部署,组织了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的初评工作,积极踊跃参加中国法治论坛(2017)、第十二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等活动,大力支持中国法学会工作。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改任务分工,积极协助司改任务牵头单位开展工作:参与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建立法官员额制度、改革法官选任制度等司改任务;参加《法官法》修订,并完成部分条款的起草工作;参与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建设司法改革任务,撰写《关于进行环境损害案件智能登记立案系统课题研究报告》;研究会配合法研所和研究室完成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的选题征集和立项工作,现正协助课题申请的中标评审工作。继续坚持编写《司法决策参考》,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和司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向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和各部门呈报科研信息成果,使具有决策参考价值的对策建议、研究报告直接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的决策视野,为人民法院的科学发展提供及时的智力支持。并借助相关的成果报送机制,向中央政法委、中国法学会等部门报送,扩大法院系统理论研究成果的影响。

  三、努力完善组织保障工作,推动会务管理更上新台阶

  研究会自2007年11月经中国法学会批准在京成立以来,经过8年的发展,已设16个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现有会领导、常务理事、理事共205人,成为我国司法理论与实务界最大最活跃的理论与实践交流互动的平台,这也为组织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会长履职情况

  研究会会长对研究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党建组织建设、运行方向、总体思路和本次年会的策划组织等方面提供了有力的指导,对理事成员的调整变动和相关活动的报件等及时规范地进行了审核,确保研究会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

  (二)建章立制情况

  目前,由于各种原因,研究会的登记注册工作仍未完成,

  研究会的组织机构设置尚不健全,有个别的专业委员会长期以来较少开展研究活动。这种状态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研究会日常工作开展的需要,更不能适应全面依法治国的需要。针对该情况,研究会于今年10月31日召开了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秘书长会议,会议明确要进一步完善研究会组织建设,规范各项工作程序,做好研究会及各专业委员会换届的准备工作,制定研究会的具体工作规程等;同时,明确对各专业委员会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人员组成。对于参与活动不积极、精力投入不足、经费保障不够、工作开展不力的专业委员会,可依据评估结果做出适当调整。

  (三)经费使用情况

  今年,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实际使用经费共计4143.01元,结余145856.99元。具体支出项目如下:1.2017年9月,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2017年年会工作人员差旅费887元;2.2017年9月、10月,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劳务费1200元(每月600元);3.2017年11月,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秘书长工作会议制作书签的费用1080元;4.2017年11月,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秘书处购买办公用品的费用共计976.01元,已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进行信息公开。

  四、存在的困难、不足和明年工作计划

  在研究会各项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存在以下困难和不足:一是组织机制不够健全,研究会登记工作尚未完成,成员的兼职性和频繁变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研究会及各专业委员会的良性运转。二是活动方式不够灵活多样,多限于传统的年会、课题及研讨会等。三是研究的辐射度不够、多局限于地方法院,成果转化的力度和广度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四是研究的战略布局不够,与人才的发掘、培养和储备等工作的衔接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明年,研究会将高度重视并积极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按照中国法学会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的要求,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认清形势,加强新形势下的审判理论研究,不断满足公正司法和司法改革实践的新需求。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司法改革的新时期,研究会将整合力量,集中精力对关涉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战略问题和重大、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十九大以来关于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方面的问题开展深入研究。明年年会亦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为主题,预计于明年7月召开。二是充分发掘研究会审判资源优势,每年编写“中国法院对法治发展贡献”的研究综述。研究会将依托各专业委员会和相关领域的学术专家,有效发挥人才优势、大力加强组织保障,系统性和持续性地整理出人民法院在裁判过程中对法律的发展、法院管理者在制度创设和机制完善方面的努力,努力发掘和提炼出人们司法实践中的“富矿”,向国人和世界昭示人民法院在法治发展中所确立的规则、所发挥的作用和所做的贡献。三是推进登记工作,加强研究会组织建设。明年,研究会将尽快做好会领导、理事成员的换届推举工作,进一步完善组织建设。考虑到研究会会领导、常务理事和理事有很多是中管干部,一直无法完成民政部规定的注册登记程序,这将直接影响到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换届和2016年年会工作皆因此未能顺利召开。2017年,在中组部加强领导干部兼职管理的背景下,研究会将继续争取中国法学会的大力支持和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努力推进研究会的登记注册工作,尽快健全研究会组织机构及工作规则。

  最后,希望中国法学会继续搭建更多更好的学术交流平台,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研究会将不忘初心、继续努力,为审判理论研究工作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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