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2-25 来源: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 责任编辑:xzw
根据中国法学会《关于在若干法治专门领域协助组建研究方阵的实施方案》,以及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关于申报“财税法治研究方阵”理事单位的通知》和《“财税法治研究方阵”理事单位提名规则》的相关规定,中国法学会的指导和帮助下,研究会作为理事长单位,通过公开申请、公平竞争,组织遴选出五家理事单位,包括武汉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厦门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加上中国法学会特别支持的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于2015年11月初形成了“1+6”模式的“中国财税法治研究方阵”。
为充分发挥研究会的人才优势和实体性科研机构的组织优势,打造智库型法治高端论坛。在中国法学会的指导和帮助下,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在组建“财税法治研究方阵”的基础上,于2015年12月初正式成立“中国财税法治30人论坛”,这是我国法学领域成立的第一家“法治30人论坛”。华东政法大学拟于2015年12月26日承办第一次学术研讨会,会议主题为“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地方财税法治建设”。